退耕还林验收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8/07/07 |
颁布日期: |
2008/07/07 |
颁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8/07/07 |
颁布日期: |
2008/07/07 |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林退发〔2008〕14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确保阶段验收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研究制定了《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局退耕还林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 吴转颖 曹海船
联系电话:010-84238251、84239111
E-mail:tgbhcc@sohu.com
附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验收范围为国家历年安排的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期满次年进行验收。
第三条 验收内容包括:
(一)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 验收方式包括全面检查验收和重点核查验收。
第五条 全面检查验收由各工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核查验收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六条 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
(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
(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1]521号)
(四)《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五)《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2002年)
(六)《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办退字[2003]33号)
(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办沙字[2003]41号)
(八)《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
(九)《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规定》(林退发[2003]90号)
(十)《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
(十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4]25号)
(十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第七条 造林密度标准
造林密度至少符合以下规定之一:
(一)《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
(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四)其他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树种初植密度标准。
第八条 小班保存标准
退耕地还林小班达到下表保存标准的面积为保存面积,其余为未保存面积。
植被配置
类型 保存标准
保存合格面积标准 保存基本合格面积标准
乔木林 郁闭度≥0.20或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干热干旱河谷地区株数保存率≥65%) 70%≤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干热干旱河谷地区:60%≤株数保存率<65%)
灌木林 覆盖度≥30%或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干热干旱河谷地区株数保存率≥65%)
乔灌混交林 (乔木郁闭度/0.2+灌木覆盖度/30%)≥1或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干热干旱河谷地区株数保存率≥65%)
注: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范围以《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的附录D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附件一为准;干旱半干旱地区范围以2002年《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为准;干热干旱河谷地区以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的范围为准(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前,暂以各工程省已正式确认的范围为准)。
株数保存率计算:
乔木林株数保存率=(小班单位面积乔木树种保存株数/小班单位面积乔木树种造林总株数)×100%
灌木林株数保存率=(小班单位面积灌木树种保存株数/小班单位面积灌木树种造林总株数)×100%
乔灌混交林株数保存率=(小班单位面积乔木树种保存株数+小班单位面积灌木树种保存株数)/(小班单位面积乔木树种造林总株数+小班单位面积灌木树种造林总株数)×100%
造林总株数按以下方法确定:实际造林株数在合理初植密度区间内时,实际造林株数计为造林总株数;实际造林株数低于最低合理初植密度时,最低合理初植密度计为造林总株数;实际造林株数高于最高合理初植密度时,最高合理初植密度计为造林总株数。
第九条 成林标准
乔木林:郁闭度≥0.2。
灌木林:覆盖度≥30%。
乔灌混交林:(乔木郁闭度/0.2+灌木覆盖度/30%)≥1。
第十条 林带确认标准
林带行数在两行及两行以上,乔木林带行距≤4m、灌木林带行距≤2m。
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
乔木林带带距≤8米、灌木林带带距≤4米的按片林调查;乔木林带带距>8米、灌木林带带距>4米的,按林带调查。
第十一条 面积误差允许范围
小班面积允许误差为5%。超过误差时,以上一级检查结果为准。核实的小班面积不能大于上报面积,计算结果中的面积保存率最高为100%。
第十二条 所有面积均以水平面积计,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株数保存率的百分数取整数,其他各率的百分数均保留一位小数。
第十三条 其他标准
确权发证:以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为依据。
档案管理:以《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为依据。
管护:采取封禁等管护措施,小班内无明显人畜破坏迹象,经济林采取了水保措施等。
第三章 调查方法
第十四条 资料收集
(一)省级资料收集
1、相关年度国家下达到省和省分解到县的退耕地还林计划及完成情况。
2、退耕还林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总结材料。
3、相关规定和管理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二)县级资料收集
1、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分解及完成情况。
2、退耕还林工程各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文件(包括作业设计变更文件)。
3、工程管理情况,包括确权发证、档案管理、政策兑现、管护措施等。
4、各年度退耕还林小班绘制到同一张地形图(比例尺原则上要求大于或等于1∶25000)上的验收图和小班登记表。
5、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验收面积的抽取
(一)全面检查验收
各工程省退耕地还林面积100%验收。
(二)重点核查验收
抽取各工程省经全面检查验收上报保存总面积的50%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面积验收
(一)小班调绘及面积求算
利用验收图或GPS定位技术进行现地核对和面积测算。当现地核对的小班与验收图(或作业设计图,下同)位置及形状基本一致时,对小班面积进行现地求算,如果现地求算出的小班面积与上报小班面积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承认其上报小班面积,否则以求算面积为准;当现地核对的小班与验收图形状、边界不一致,但位置基本正确时,现地重新调绘或用GPS绕测面积,并以重新求算出的小班面积为准;当现地核对的小班与验收图位置及形状有明显出入时,如退耕农户享受原有补助政策地块一直是该地块,则按正常情况进行验收,否则按不核实处理;当小班内退耕还林地块与非退耕地块交错时,逐块落实退耕还林地块面积后,累计确定小班面积。
(二)几种情况下的面积认定
1、同一小班不同年度重复上报时,认定为计划年度在先的造林面积。
2、重新造林小班达到保存(成活)标准的,认定保存面积。
3、由于林地征用占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异地重造的退耕地还林小班,以变更的作业设计为依据认定面积。
4、林草复合型小班内林木达到保存标准时,认定为退耕地还林保存面积。
(三)林带面积调查
林带面积=[(林带行数-1)×行距+4(灌木2米)]×林带长
第十七条 生态林、经济林认定
执行《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的规定,其中涉及的造林密度标准,执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
原有享受补助政策的林种发生改变的,以此次验收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郁闭度调查
采用样点、样线等方法调查。
第十九条 覆盖度调查
采用样方、样带等方法调查。
第二十条 株数保存率调查
乔木林郁闭度<0.2、灌木林覆盖度<30%、乔灌混交林(乔木郁闭度/0.2+灌木覆盖度/30%)<1时,采用样行、样地等方法调查。
样行或样地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面积在100亩以下时,样行或样地面积应不少于小班面积的5%;100-450亩应不少于3%;450亩以上应不少于2%。
样行或样地根据小班苗木定植情况,均匀布设在有代表的地段,样行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行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行。
样地设置为带状样地,带宽5米,机械布设,样地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个。
对林带设置样段进行调查,样段长20米,样段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个样段。
在样行或样地内计数总的人工造林株数(包括死苗、缺苗)以及保存株数。
按穴造林如每穴造林株数或保存株数多于一株,均按一株计算。
第二十一条 植被配置类型调查
植被配置类型分乔木林、灌木林、乔灌混交林三个类型。
乔灌混交时,乔木树种达到郁闭度或株数保存率要求的,为乔木林;乔木树种没有达到郁闭度或株数保存率要求,而灌木树种达到了覆盖度或株数保存率要求的,为灌木林;乔木树种和灌木树种均未达到相应保存标准的,为乔灌混交林。
第二十二条 林分质量调查
在小班内选取3-5株平均木,分别测量其树高和胸径,并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小班平均树高和平均胸径。
第二十三条 每亩收益调查
通过访问和实地调查,掌握最近一年退耕还林地每亩实际收益。
第二十四条 小班调查表填写
对外业小班调查表及时进行检查、整理,确保外业小班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规范、准确。确认无误后建立检查验收小班数据库(全面检查验收可根据各省情况建立不同格式的数据库,但要求均能形成EXCEL格式文件;重点核查验收按统一格式建立数据库)。小班调查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1。
第四章 计算方法与统计汇总
第二十五条 全面检查验收指标计算与汇总
(一)保存总面积=生态林保存面积+经济林保存面积
(二)生态林保存面积=∑生态林小班保存合格面积+∑生态林小班保存基本合格面积
(三)经济林保存面积=∑经济林小班保存合格面积+∑经济林小班保存基本合格面积
(四)成林面积=∑乔木林郁闭度≥0.2的小班保存面积+∑灌木林覆盖度≥30%的小班保存面积+∑乔灌混交林(乔木郁闭度/0.2+灌木覆盖度/30%)≥1的小班保存面积
(五)林权证发证面积=∑已发放林权证小班保存面积
全面检查验收统计表见附2的表1和表2。
第二十六条 重点核查验收指标计算与汇总
(一)生态林面积保存率=∑调查小班上报为生态林的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上报为生态林的上报面积×100%
(二)经济林面积保存率=∑调查小班上报为经济林的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上报为经济林的上报面积×100%
(三)总面积保存率=∑调查小班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上报面积
(四)成林率=[∑乔木林郁闭度≥0.2的调查小班保存面积+∑灌木林覆盖度≥30%的调查小班保存面积+∑乔灌混交林(乔木郁闭度/0.2+灌木覆盖度/30%)≥1的调查小班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保存面积×100%
(五)林权证发证率=(∑已发放林权证调查小班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保存面积)×100%
(六)建档率=(∑已建档的调查小班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保存面积)×100%
(七)管护率=(∑已实施管护的调查小班保存面积/∑调查小班保存面积)×100%
重点核查验收统计表见附3的表1-8。
第五章 验收成果
第二十七条 全面检查验收成果
(一)验收基础数据库文件。按附1的验收因子建立。
(二)各类统计汇总表。按附2表1、表2统计。
(三)验收成果报告。参照重点核查验收中的省级和国家级工作报告要求编写。
各工程省全面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将验收数据库存档,并及时向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上报全面检查验收统计表和验收成果报告(含电子文档,表格EXCEL格式、文本Word格式)。
第二十八条 重点核查验收成果
(一)验收基础数据库文件。按附1的验收因子建立。
(二)各类统计汇总表。按附3表1-8统计。
(三)存档资料。各验收承担单位建立验收档案,主要包括:核查单位验收图、收集资料、核查报告、核查原始记录(表)等。
(四)验收成果报告
1、县级工作报告
由重点核查验收工组向重点核查验收承担单位提交重点核查验收县级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简述验收工作量。
(2)工程管理情况和建设成效分析。主要包括林权证发证、档案管理、管护、退耕农户利益维护等情况;保存面积、成林面积、林分质量、每亩收益、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等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和事例;典型照片。
(3)问题反映和分析。主要包括省、县数据差异说明;虚报、重复上报情况说明;未保存小班一览表,原因分析,典型照片;生态林核定为经济林和经济林核定为生态林小班一览表,典型照片。
2、省级和国家级工作报告
由重点核查验收承担单位向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提交重点核查验收省级工作报告。国家级工作报告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组织编写。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验收工作概况。验收范围和对象,验收时间、组织和管理,验收工作量。
(2)验收结果。分述各年度退耕地还林保存总面积、面积保存率、成林率、未保存面积,生态林和经济林保存面积、成林率、未保存面积;分坡度等级、植被配置类型的验收数据;管理指标数据;林分质量和经济收益情况等。
(3)分析评价。结合全面检查验收上报结果,分析未保存原因;用实例和数据,分析评价退耕地还林建设质量和成效。
(4)问题、对策及建议。
(5)各类统计汇总表(省级报告附主要问题一览表,格式见附3的表9)。
第六章 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质量管理
(一)承担验收单位在开展验收工作前应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方可参加验收工作。
(二)各承担验收单位要重点对下列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1、图、表、卡等资料收集、核对、查验与归档。
2、小班调绘和面积测量、求算。
3、郁闭度、覆盖度、株数保存率调查。
4、各类因子的调查及外业小班调查表填写。
5、有关报告的内容及质量。
(三)县级重点核查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工组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主要验收结果,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四)在重点核查验收过程中,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组织对验收工作进行督察。
第三十条 责任追究
对在验收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反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核查方法、未按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等验收质量事故和违反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单位及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小班调查表及填写说明
附2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统计表
附3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重点核查验收)统计表
附4 树种(组)及其代码
附1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小班调查表
省: 县: 乡: 地区类别: 单位:亩、m、cm、%
村、林班 原
小班号 验收
小班号 图幅号 坡度级 计划
年度 作业
年度 林地
权属 林木
权属 造林承包方式 政策兑现情况 上报
林种 核实
林种 树种 树种
类别 植被
配置
类型 上报
面积 保存面积 未保存面积 郁闭度 覆盖度 株数保存率 未保存原因 损失
原因 林分
平均高 林分平均胸径 每亩
收益 综合管理情况 备注
保存合格面积 保存基本合格面积 计 其中损失面积 保存
合格 保存基本合格 未保存 林权证 档
案 管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调查员: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省:小班调查原始记录表中填写实际名称,数据库中按代码输入。11-北京 12-天津 13-河北 14-山西 15-内蒙古 21-辽宁 22-吉林 23-黑龙江 31-上海 32-江苏 33-浙江 34-安徽 35-福建 36-江西 37-山东 41-河南 42-湖北 43-湖南 44-广东 45-广西 46-海南 50-重庆 51-四川 52-贵州 53-云南 54-西藏 61-陕西 62-甘肃 63-青海 64-宁夏 65-新疆 81-内蒙古森工 82-吉林森工 83-龙江集团 84-大兴安岭林业公司 8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县、乡、村:填写实际完整名称,如**县、**乡;3.地区类别:1-年降水量400mm以上地区 2-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 3-干旱半干旱地区 4-干热干旱河谷地区;4.原小班号:填写被验收单位原上报小班号;5.验收小班号:填写阶段验收所编临时小班号;6.图幅号:填写验收图所编图幅号;7.坡度级:1-≤15° 2-16~25° 3->25°;8.计划年度:填写小班完成计划的年度,如1999;9.作业年度:填写小班实际造林年度,如2000;10.林地权属:1-国有 2-集体;11.林木权属:1-国有 2-集体 3-个人 4-其他;12.造林承包形式:1-户主承包,指退耕农户承包本人的退耕地造林 2-大户承包,指个人、公司、林场等承包他人的退耕地造林 3-其他,指非集体所有退耕地承包造林;13.政策兑现情况:1-户主承包,政策兑现给农户 2-户主承包,政策未兑现给农户 3-大户承包,政策兑现给农户 4-大户承包,政策未兑现给农户 5-非农户承包土地;14.上报林种、核实林种:1-生态林 2-经济林;15.树种:填写代码见附4;16.树种类别:依据林退发[2001]550号确认,1-生态林树种 2-兼用树种 3-经济林树种;17.植被配置类型:1-乔木林 2-灌木林 3-乔灌混交林;18.上报面积:全面验收填写原计划完成上报面积,重点核查验收填写全面验收后上报的保存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19.保存合格面积:填写上报面积中达到保存合格标准的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20、保存基本合格面积:填写上报面积中达到保存基本合格标准的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21.未保存面积:填写上报面积中未达到保存标准的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其中损失面积是指因工程建设、自然灾害、火灾、复耕已全部变为耕地等造成原退耕地块已损毁的面积;22.郁闭度:植被配置类型为乔木林和乔灌混交林填写,以小数填记实际值,保留2位小数(乔灌混交林填写乔木的实际郁闭度);23.覆盖度:植被配置类型为灌木林和乔灌混交林填写,以整数记载百分数实际值(乔灌混交林填写灌木的实际覆盖度);24.株数保存率:乔木林、灌木林、乔灌混交林在郁闭度(覆盖度)达不到保存标准的小班填写,其中保存合格栏株数保存率对应以株数保存率确定的保存合格面积填写,保存基本合格栏株数保存率对应保存基本合格面积填写,未保存栏株数保存率对应未保存面积填写,株数保存率均以整数记载百分数实际值;25.未保存原因:存在未保存面积小班填写,当多种原因同时存在时,填写面积比例较大的原因。 1-雨雪冰冻灾害 2-5.12地震 3-水灾 4-干旱 5-其他自然原因 6-造林密度未达标 7-采伐 8-人畜破坏 9-抚育不力 10-栽植技术 11-苗木质量 12-未适地适树 13-立地条件 14-零星植树15-非退耕地造林 16-单行林带造林 17-虚报 18-重复上报 19-面积测量不准 20-火灾 21-病虫害 22-开垦种地 23-转为牧地 24-工程建设征占 25-其他;26.损失原因:存在损失面积的小班填写。1-工程建设征占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 3-火灾损毁 4-复耕全变为耕地 5-其他;27.林分平均高:生态林中植被配置类型为乔木林的小班填写,以m为单位填写实际值,保留1位小数;28.林分平均胸径:生态林中植被配置类型为乔木林的小班填写,以cm为单位填写实际值,保留1位小数;29.每亩收益:填写最近一年退耕地每亩实际收益,以元为单位取整数;30.林权证:1-有 2-无 ;31.档案:1-有 2-无;32.管护:1-有 2-无;33.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对未保存原因、损失原因中的“其他”进行说明。
附2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
(全面检查验收)统计表
表1
XX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
保存面积统计表
验收年度:2008年 单位:亩
省区 县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计划面积 保存面积 计划面积 保存面积 计划面积 经济林保存面积 计划面积 经济林保存面积 计划面积 经济林保存面积
合计 生态林 经济林 合计 生态林 经济林
XX省 合计
XX县
注:1.计划面积填写年度总计划面积;
2.生态林、经济林保存面积填写原有补助政策到期后经全面检查验收统计的保存面积;
3.面积保留一位小数。
表2
XX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
成林与林权证发放面积统计表
验收年度:XX年 单位:亩
省区 原有补助政策到期计划年度 计划面积 保存面积 保存面积中
成林面积 保存面积中
发放林权证面积
合计 生态林 经济林 合计 生态林 经济林 合计 生态林 经济林
XX省
注:1.计划面积填写年度总计划面积;
2.保存面积填写原有补助政策到期后经全面检查验收统计的保存面积;
3.面积保留一位小数。
2008年以后,各验收年度全面检查验收统计表1按下表格式统计
表1
XX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
保存面积统计表
验收年度:XX年 单位:亩
省区 县 XX年(验收年度-8) XX年(验收年度-5)
计划面积 生态林保存面积 计划面积 经济林保存面积
XX省 合计
XX县
注:1.计划面积填写年度总计划面积;
2.生态林、经济林保存面积填写原有补助政策到期后经全面检查验收统计的保存面积;
3.面积保留一位小数。
附3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
(重点核查验收)统计表
表1
2008年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重点核查验收)工作量表
单位:亩、个
单位 年度 抽查面积 县数 乡数 小班数
表2
XX年度退耕地还林分林种保存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单位 林种 上报面积 保存面积 保存率
合计 其中上报为生态林核实为经济林 其中上报为经济林核实为生态林
合计
生态林
经济林
表3
XX年度退耕地还林保存面积管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单位 保存面积 已发放林权证面积 发放率 建档面积 建档率 管护面积 管护率
表4
XX年度退耕地还林林分质量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单位 保存面积 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 成林率
总面积 生态林中乔木林保存面积 合计 乔木林 灌木林 乔灌混交林
计 其中:胸径≥5cm 其中:树高≥2m
表5
XX年度退耕地还林保存面积按树种统计表
单位:亩、%
树种 保存面积 比重
合计
生态林树种
…
兼用树种
…
经济林树种
…
表6
XX年度退耕地还林保存面积
按权属、坡度级、植被配置类型、承包方式、政策兑现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项目 保存面积 比重
林地权属
国有
集体
林木权属
国有
集体
个人
其他
坡度级
≤15°
16~25°
>25°
植被配置类型
乔木
灌木
乔灌混交
承包方式
户主承包
大户承包
其他
政策兑现情况
户主承包,政策兑现给农户
户主承包,政策未兑现给农户
大户承包,政策兑现给农户
大户承包,政策未兑现给农户
非农户承包土地
表7
XX年度退耕地还林未保存原因分析表
单位:亩、%
单位 未保存面积 雨雪冰冻灾害 5.12地震 水灾 旱灾 其他自然灾害 造林密度未达标 采伐 人畜破坏
合计 其中损失面积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续)
单位:亩、%
单位 未保存面积 抚育不力 栽植技术 苗木质量 未适地适树 立地条件 零星植树 非退耕地造林 单行林带造林
合计 其中损失面积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续)
单位:亩、%
单位 未保存面积 虚报 重复上报 面积测量不准 火灾 病虫害 开垦种地 转为牧地 工程建设征占 其他
合计 其中损失面积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表8
XX年度退耕地还林损失面积原因分析表
单位:亩、%
单位 林种 损失面积合计 工程建设征占 自然灾害损毁 火灾损毁 复耕变为耕地 其他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面积 率
表9
主要问题一览表
验收单位 主要问题及实例
**省(各县主要问题的综合)
**县
**县
附4
树种(组)及其代码
树种 代码 树种 代码 树种 代码
红松 10 毛竹林 401 沙柳 901
冷杉 20 杂竹林 402 毛条 902
云杉 30 柑桔类 501 柠条 903
紫杉 40 苹果 502 柽柳 904
铁杉 50 梨桃类 503 花棒 905
柏木 60 枣 504 踏朗 906
落叶松 70 柿 505 沙拐枣 907
樟子松 80 板栗 506 梭梭 908
赤松 90 核桃 507 沙棘 909
黑松 100 其他果树 508 紫穗槐 910
油松 110 油茶 551 车桑子 911
华山松 120 油橄榄 552 其他灌木树种 912
油杉 130 文冠树 553 金银花 940
马尾松 140 油棕 554 猕猴桃 941
国外松 141 其他食用油料树种 559 葡萄 942
黄山松 142 茶 601 其他藤本 949
云南松 150 咖啡 602
思茅松 160 可可 603
高山松 170 其他饮料树种 609
其他松 171 花椒 651
杉木 180 八角 652
柳杉 190 肉桂 653
水杉 200 胡椒 654
其他杉 201 桂花 655
水曲柳 210 其他调香料树种 659
胡桃秋 211 杜仲 701
黄菠萝 212 厚朴 702
樟树 220 枸杞 703
楠木 230 银杏 704
栎类 240 山杏 705
桦木 250 山楂 706
其他硬阔类 260 其他药材树种 709
刺槐 261 漆树 751
椴树类 270 紫胶寄主树 752
檫木 280 油桐 753
桉树 290 乌桕 754
木麻黄 300 棕榈 755
杨树 310 橡胶 756
桐类 320 腊树 757
其他软阔类 330 栓皮栎 758
杂木 340 其他工业原料树种 759
针叶混 350 蚕桑 801
针阔混 360 蚕柞 802
阔叶混 370 其他经济树种 809
矮林 380
红树林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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