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关于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9/25 |
颁布日期: |
2012/09/25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9/25 |
颁布日期: |
2012/09/25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制定的《松江区关于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2〕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水务局制定的《松江区关于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松江区关于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松江区不断推进工业区、集镇区、房产区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作,使全区污水纳管率和污水处理量有了大幅增长,对提高河道水环境质量,保护黄浦江水源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全区仍存在部分工商企事业单位、房产小区雨污混流,污水未经纳管处理直排河道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污水纳管处理率,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本区工商企事业单位、房产小区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老账加快还清,新账坚决不欠”的原则,确定目标、完善机制、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进一步推进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污水纳管处理,为建设宜居松江、生态松江、和谐松江创造条件。
二、目标任务
2012至2014年,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基本完成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污水纳管任务。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作的重点区域及单位为:
1、区、街镇、园区两级工业区、房产小区和各街镇集镇区;
2、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工商企事业单位;
3、在松的市级企业。
三、工作职责
各街镇、园区是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作的责任主体。
(一)全面开展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按照《松江区污水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辖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布局规划,落实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二)积极推进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作。工商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程由各排水户自行实施;房产小区污水纳管工作由开发商负责实施,如开发商已撤离,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予以实施。各街镇、园区要积极推进和督促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污水纳管,确保凡污水收集管网到达区域的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纳管。
四、政策机制
按照市水务局有关要求,工商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污水纳管资金由单位自行承担;房产小区雨污分流、污水纳管资金由当地政府或房产开发商承担;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实行补贴,其余由当地政府负责。为促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在全面开展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攻坚战中,区予以提高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补贴标准,具体为:DN225和DN300管道补贴800元/米,DN400管道补贴900元/米、DN500管道补贴1000元/米。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市级补贴资金。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园区要认真组织编制“三年攻坚战”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和当年实施计划,与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污水纳管配套。组织编制工商企事业单位和房产小区雨污分流、污水纳管规划,确立三年内的年度污水纳管单位计划。各街镇、园区要把“三年攻坚战”放到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建立推进工作班子,落实专项资金,有序组织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等部门,在项目立项、选址、环评、征地、招标等前期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水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工商部门要对水务部门列出的不按照计划污水纳管的单位,暂缓工商年检。
(三)加强监督考核。为确保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工作有效推进,区政府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纳管工作纳入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查,确保顺利推进。区水务部门对全区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纳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月对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纳管工作进行复核,并在松江水务网上通报进展情况,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督促单位污水纳管处理的氛围。对偷排污水和不愿雨污分流、污水纳管的工商企事业单位在媒体上披露,对违反《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单位应予以处罚,并在松江水务网上公布处罚结果,以增强企事业单位污水纳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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