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徐州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徐州市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4/22 |
颁布日期: |
2013/04/22 |
颁布机构: |
徐州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徐州市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4/22 |
颁布日期: |
2013/04/22 |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79号)
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有关实施工作。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推动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和生态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面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运作、标本兼治、长效有序”的原则,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0号令)要求,依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等,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以及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和网络;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选择稳定成熟的技术工艺,建设高标准的处置设施;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市区餐厨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品链。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各相关区、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同时成立综合执法组、政策法规组、宣传教育组等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置的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信息平台,依法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报请立项、起草工作。
(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及审查工作。
(三)市发改委负责相关政策的研究,协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审核备案工作,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利用。
(四)市财政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以及处置设施运行、建设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拨付有关处置和管理费用。
(五)市环保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个体小餐饮、便民疏导点)和处置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六)市物价局负责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价格成本监测工作。
(七)市食药监局负责监督餐饮企业建立并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用油的行为。
(八)徐州质监局负责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九)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卫生监督。
(十)徐州工商局负责本市食用油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
(十一)市农委负责对牲畜饲养场和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饲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养牲畜的行为。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加强餐饮行业管理,督促引导餐饮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工作,将餐厨废弃物的处理情况与企业等级评定挂钩。同时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牲畜残渣油脂的监督管理。
(十三)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十四)各辖区政府(开发区、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相关宣传工作。各区城管局组织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收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台账资料。各区政府(开发区、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开展对辖区所有废油脂加工点和餐饮企业的全面普查,建立台账,登记备案,各有关部门按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废弃油脂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所掌握的企业信息,为今后规范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完善管理制度。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徐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徐州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招标文件》、《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责任书》、《废弃油脂加工企业与餐饮废弃物收运处置合同书》、《徐州市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标准》等管理制度。三是建立收运处置监控平台。依托数字城管中心建立一个独立平台,在线监控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作业情况。
(二)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依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招投标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政府公开招标方式,依法选择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一期工程收运处理能力不低于每日200吨,确保市区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工艺路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市政府给予相应特许经营资格,并依据中标价格和处理量给予经费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确保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有序开展,规范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和处置,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开发区、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依据阶段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强化监管,联动执法。依据有关法规,建立和完善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管理合力,及时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体系的全程监管,确保餐厨废弃物应收尽收和及时妥善处置。
(三)宣传动员,舆论监督。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新闻媒体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督促餐饮企业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引导企业分类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同时,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让全社会了解和关心餐厨废弃物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完善补偿,考核激励。市财政局会同市城管局、物价局要尽快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的补偿政策,并给予价格成本检测专项经费,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把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列入市对各区(开发区、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完善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奖优罚劣。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