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颁布机构: |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4/27 |
颁布日期: |
2013/04/27 |
颁布机构: |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4/27 |
颁布日期: |
2013/04/27 |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财政厅(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国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3年4月27日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说 明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价。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总计110分。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基础评价单元合计1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5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9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分,节约用水9分,绿色消费7分。附加评价单元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5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总分不得为0分。
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用能量指标和用水量指标以及近两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建筑面积
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
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
计算上述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计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时,能源资源消耗量采用开展评价前一个自然年的数据。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
序号 单元 项目 评分要求 评分规则 分值
1 能源资源消耗指 标 ★用能量指标 在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中能源利用效率较高 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1)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0.9×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6分;
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5分;
1.1×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2)人均能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0.9×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6分;
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5分;
1.1×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14
★用水量指标 在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 被评为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得7分;否则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水资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0.9×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6分;
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5分;
1.1×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7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对于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公共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评分: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的各项要求,且近两年年度的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的,得14分;否则得0分。
其他公共机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的,得14分;否则得0分 14
2 管理制度与实施 管理机构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1.5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得0.5分 2
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 1)制定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1分;
2)建立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表彰奖励,得1分;
3)制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定额管理、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制定1项得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4)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良好,视实施力度和效果记分,满分2分 6
能源计量 根据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合理实行能源分类、分项计量 1)实现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得0.5分;
2)对用电进行分项计量,包括对中央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用途分项计量,得1.5分 2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和公示 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1)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得0.5分;
2)有2年以上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得1分;
3)按季度进行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分析,得1分;
4)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求,近两年来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2分;
5)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得0.5分 5
能源审计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 1)近两年进行过一次能源审计,得0.5分;
2)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效果良好,得0.5分 1
用能设备
运行管理 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详细的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和系统运行记录档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 1)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
2)建立详细的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得1分;
3)近两年的用能系统运行和巡视检查记录档案齐全,得1分;
4)用能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有相应记录,得1分 4
公务用车
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老旧汽车 已进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得5分,否则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得1.5分;
2)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得2分;
3)按照相关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汽车的,得1.5分 5
宣传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和培训活动;对能源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节能岗位培训 1)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视宣传力度和效果情况记分,满分1.5分;
2)积极配合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开展的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得1分;
3)近两年每年组织能源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2次以上节能岗位培训,得1分;
4)近两年每年组织1次以上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知识培训或讲座,得0.5分 4
3 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 围护结构 建筑物外墙、屋面、外窗的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必要的遮阳措施 严寒和寒冷地区,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窗)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6分;经论证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建筑,不存在外墙面空鼓、脱落、破损等严重影响节能的现象,得3分。
其他地区,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建筑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外窗)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5分;经论证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建筑,不存在外墙面空鼓、脱落、破损等严重影响节能的现象,得2.5分;
2)采取必要、合理的遮阳措施,得1分 6
供暖空调
系统 采用合理的冷热源方式,并配备必要的计量和调控装置 1)采用合理的热源方式,并配备必要的计量和调控装置,得2.5分;
对于实行集中供热的,应当配备供热系统调控装置、供热计量装置,否则此款得1分;
除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规定的条件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否则此款得0分;
无供暖设施的,本款得2.5分。
2)采用合理的制冷方式,并配备制冷系统调控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得2.5分;
对于采用制冷机组的,机组性能系数应符合节能标准要求,否则此款得0分;
对于采用分体空调的,能效等级应达到3级以上,否则此款得0分;
无供冷设施的,本款得2.5分 5
采光和照明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公共场所合理采用智能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使用时间 1)采取充分利用自然采光的措施,得0.5分;
2)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3)公共场所合理采用分时分区控制、声光感应控制等智能控制措施,得1分;
4)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使用时间,得0.5分 4
其他用能
设备 主要用能系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能效等级为3级(含)以下的产品;积极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 1)配电、电梯、水泵等主要用能设备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得1分;
2)办公电器、通风机、变压器、电热水器等主要用能设备使用能效等级为3级以上的产品,得2分;
3)变压器负荷率在合理范围,三相负荷平衡分配,得1分;
4)采用抑制谐波的措施,得1分 5
4 节约用水 节水器具 使用节水型器具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使用率100%,得3分 3
用水计量 根据用水系统合理设置计量水表 给水系统应设置以下计量水表:
1)设置用水单位引入管用水计量总表,得0.2分;
2)设置单体建筑引入管计量水表,得0.4分;
3)供暖系统、冷却塔、厨房、公共浴室、游泳池、中水贮水池等特殊部位用水的补水管上设置计量水表,每设置一项得0.2分,最高得0.4分 1
节水管理 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并取得良好节水效果 1)近五年进行了水平衡测试,得2分;
2)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完整,得1分;
3)供水管线、设施漏失率≤4%,得0.5分;
4)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0.5分;
5)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的,得0.5分;
6)公共用水场所张贴节约用水提醒标识,得0.5分 5
5 绿色
消费 绿色采购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得2分 2
绿色消费
行为规范 制定绿色消费行为规范,推行节约行为模式 1)制定绿色消费行为规范,得0.5分;
2)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室内空调温度设定标准要求,得0.5分;
3)设置计算机、打印机等用能设备节电提醒标识和空调温度设定提醒标识,得0.5分;
4)食堂设置节约粮食、文明就餐的提醒标识,得0.5分;
5)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得0.5分;
6)减少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等一次性用品,得0.5分;
7)采取鼓励公共交通、公用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的措施,得0.5分 3.5
资源循环
利用 对废纸、废塑料、危险废弃物等主要废旧商品进行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科学环保处理 1)对废纸、废旧电子产品、危险废弃物等主要废旧商品进行分类回收,得0.5分;
2)回收的废旧商品交由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的,得1分 1.5
6 附加评价单 元 太阳能
光热利用 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积极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经济性和节能效果显著 1)太阳能资源三类以上地区,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得0.6分;
2)太阳能热水系统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生活热水总用量的10%,得0.2分;
3)太阳能热水系统投资回收期小于5年,得0.2分 1
太阳能
光伏发电
利用 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经济性和节能效果明显 1)太阳能资源三类以上地区,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得0.6分;
2)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发电量不低于建筑总用电量的2%,得0.2分;
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投资回收期小于12年,得0.2分 1
浅层地能
利用 在适宜利用浅层地能的地区设置了浅层地能利用系统,经济性和节能效果显著 1)在适宜利用浅层地能的地区设置了浅层地能利用系统,得0.5分;
2)浅层地能利用系统投资回收期小于5年,得0.5分;
地下水源热泵的地下水换热系统必须采取可靠回灌措施,并不得对地下水源造成浪费和污染,否则此评价项目得0分 1
非传统
水源利用 合理使用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技术 合理使用雨水或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技术,得1分 1
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公务用车使用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得1分 1
合同能源
管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能源管理或节能改造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能源管理或节能改造,得3.5分 3.5
餐厨垃圾
资源利用 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利用 1)对餐厨垃圾设置单独回收装置的,得0.25分;
2)采取就地资源化利用措施或交由规范的回收体系处理的,得0.25分 0.5
能耗监测 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得1分 1
总 分 110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