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3年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3/25 |
颁布日期: |
2013/03/25 |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3/25 |
颁布日期: |
2013/03/25 |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水发〔2013〕227号)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2013年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现将《2013年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3年3月25日
2013年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水政水资源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中央、我省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水政、水资源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大局,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设为平台,以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为载体,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口管理等为手段,加强立法,强化执法,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和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以上指导思想,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大力推进水行政立法工作。一是重点推进几部水法规制定和出台。争取年内出台《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关于实施<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全省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办法》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扎实推进几部水法规修订工作。重点做好《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和前期调研。三是做好水行政立法基础工作。要加强水行政立法效益分析、立法项目论证和立法前期调查研究,做好立法项目储备,为水行政立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继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深入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建立健全权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强化全省水利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执法,并组织开展好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水事矛盾预防调处机制。加大对易发生水事纠纷地区、敏感地段的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水事纠纷报告制度和大要案会商制度。
三、继续抓好水法规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水资源保护意识。二是不断强化宣传手段,继续抓好水法规公益宣传牌建设,提升重要交通要道和人口密集区现有宣传设施的占有率,同时,加强对公益广告宣传牌设立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全面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重点、治难点、重实效。
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尽快建立起符合省情的“三条红线”具体量化指标,健全各项指标考核体系。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按照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二是认真做好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区的治理,加大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力度。推进20个饮用水源地视频监控工程建设,20个城市后备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查项目。三是抓好水资源费征收和标准调整工作,充分发挥水资源费在水资源配置中的经济杠杆作用。四是全面启动我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工作大纲的编制,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五、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继续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推广试点城市先进经验及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省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民参与节水活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人人节水,处处节水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创新节水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通过水价杠杆调节水的供求关系,逐步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四是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建立和完善以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的节水管理体系,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五是利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要通过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水利工程水价水平,合理调整城市供水水价等手段,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六、大力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权威高效的推进协调机制。二是全面启动全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各市、县要按照水利部颁布的各项技术标准和省级平台实施方案,尽快完成系统在市县级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好技术衔接,为全面启动系统建设做好技术准备。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水资源费应优先用于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与运行维护,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同时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七、切实加强水政水资源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全省水政监察网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立一支精干、统一、高效的水政水资源管理队伍。二是着力加强基础建设,以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加投入,逐步改善各级水政监察机构办公、交通工具等执法条件,努力提升水政水资源队伍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切实加强水政水资源培训工作。通过积极创新载体,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强化素质提升,提高管理、服务、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围绕政务、事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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