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颁布机构: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青海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4/12 |
颁布日期: |
2013/04/12 |
颁布机构: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青海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4/12 |
颁布日期: |
2013/04/12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3]7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2日
青海省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013年4月9日)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青海省政府令第7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重大隐患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2012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30起,其中滑坡18起、崩塌10起、泥石流2起。灾害主要发生在西宁市区、大通县、湟中县、平安县、乐都县、民和县、化隆县、贵德县、同仁县、河南县、杂多县、囊谦县、班玛县等13个市、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9户村民41人受灾,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08万元。2012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起数和造成死亡人数比2011年均有所增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2011年有所减少;而与多年平均值相比,无论是经济损失、死亡人数,还是发生起数均大幅度减少,2012年属地质灾害危害较轻年份。
(二)引发因素。
1.降水。近年来,汛期强降雨天气的次数增多,引发地质灾害频发。2012年全省汛期(6-9月)降水量与历年同期相比均偏多1-3成,由降水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共11起,占灾害总数的36.7%。地质灾害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20万元,占总经济损失的36.3%,为历年(2003-2012年)最低。
2.不合理的人为活动。2012年因人为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开挖坡脚、水管渗漏、采石等)引发的地质灾害15起,占灾害总数的50%,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毁房24间,5户(25人)村民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5.08万元,占总经济损失的63.7%。与2011年相比,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起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所增加,但与历年相比,呈下降态势。
二、2013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2013年降水趋势预测。据省气象局气候中心2013年度(3-11月)气候趋势预测:
春季(3-5月),总降水量海西西部在9mm以下,海西东部和唐古拉在25-48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30-190mm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果洛、玉树大部偏多2-3成,省内其余地区偏少1-4成。
夏季(6-8月),总降水量海西西部不足45mm,海西中东部在35-200mm之间,青南地区在200-360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100-230mm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海西大部、唐古拉及玉树州北部地区偏多1-3成。
秋季(9-10月),总降水量海西中西部不足8mm,青南地区在40-145mm之间,省内其余地区在30-140mm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唐古拉、玉树和果洛大部偏少2-4成外,省内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多1-3成。
(二)2013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据省气象台2013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省内地质灾害多发区内汛期降水偏少2-4成,但汛期强对流性天气会增多、阵性降水的次数会相应增多。据对1990-2010年突发性地质灾害资料统计,有60-70%左右的地质灾害发生在6-9月份。因此,今年汛期的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程度将接近历年同期。
三、2013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预测2013年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2013年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主要有:西宁市区及湟中、大通、湟源3县,海东地区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6县,黄南州同仁、尖扎、泽库3县,海南州贵德、同德、兴海、共和、贵南5县,海北州祁连、门源2县;玉树州玉树、杂多2县,果洛州玛沁、玛多2县。预计受灾对象主要为居住在高陡不稳定斜坡区和泥石流迳流、堆积区的居民群众以及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
(三)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2013年全省有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共98处,分布情况为:西宁市22处、海东地区32处、海北州5处、黄南州14处、海南州18处、玉树州4处、果洛州2处、海西州1处(见附表)。
(四)引发因素。强降水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之一。如果出现强震,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将会增大。工程建设切坡、开挖、渗水,矿山采掘、弃渣和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以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或者防护不当等人为活动也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四、201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防灾意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搬迁避险和执法督查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的落实,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各司其职。各州(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灾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防灾直接责任人。各级防灾责任人要全面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切实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提前部署,突出防灾。各地要切实执行汛前年度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提前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3.以人为本,消除隐患。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专结合和村民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及时提出防灾目标和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和减少财产损失。对有重大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应给予适当补助。
4.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应急防灾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具体部门及单位,做到汛前防灾措施布置检查、汛期防灾措施落实督查、汛后防灾成效检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县(市)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将涉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明白卡”发至村(居)民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村(居)民知道灾害即将发生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路线,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
5.群专结合,务求实效。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巡查和险情排查,做好预警预报,提高险情灾情的快速响应与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防灾知识的现场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加大在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建立群众---专业相结合的监测网。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技术支持力度,汛前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会同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省水工环地质调查院、省核工业地质局4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省内重点地区18个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汛前排查,对发现的危险点和各地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及时提出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等在内的应急防灾措施建议。
6.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在青海电视台的全省天气预报中以“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节目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地区的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电视和手机短信预报预警信息迅速部署和落实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险及搬迁避让等应急防灾减灾工作。
7.加强“十有县”建设。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十有县”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现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8.教育、旅游、建设、水利、电力、交通、工矿、铁路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年度防灾预案,并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
1.灾害速报。
1小时报告。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地的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
6小时报告。发生造成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害发生地的州(地、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速报省国土资源厅。
1日报告。发生造成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地的州(地、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日内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建筑工程施工、工矿生产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的,要在向安监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调查并编写灾情或险情报告,速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
2.应急响应开始。出现特大、大、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或险情情况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
3.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县(市、区、行委)、州(地、市)和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4.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县(市、区、行委)、州(地、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5.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四)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挂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牌子,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
(五)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成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李长辉 教授级高工 省国土资源厅高咨委
赵家绪 站长、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毕海良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昝明寿 总工、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陈学善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张力征 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周保 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吴国录 局长、教授级高工 省环境地质勘察局
许伟林 总工、教授级高工 省环境地质勘察局
胡贵寿 副局长、教授级高工 省环境地质勘察局
李小林 教授级高工 省环境地质勘察局
郭岐山 高级工程师 省核工业地质局
严维德 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省水工环地质调查院
马兴华 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省水工环地质调查院
王永贵 高级工程师 省水工环地质调查院
李玉军 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调查局
于漂罗 高级工程师 省地质调查局
附件: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一、汛期值班单位、电话
1.国土资源部
电话:010-66558310 66558313
传真:010-66558316
2.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电话:0971-6156690(白天)
传真:0971-6156690
夜间:13709729242 13195796072 13086286341
值班负责人:刘红星 王峻鑫 甘玉萍
3.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电话:0971-6132453
夜间:13997068968 13909715352 13897645672
传真:0971-6142631
值班负责人:赵家绪 毕海良 昝明寿
4.西宁市国土资源局电话:0971-6152342
传真:0971-6152342
值班负责人:包维珍
5.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2-8687136
传真:0972-8613246
值班负责人:米林春
6.海北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0-8642650
传真:0970-8644439
值班负责人:姚德仓
7.海南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4-8521819
传真:0974-8512626
值班负责人:马当周
8.海西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7-8222357
传真:0977-8223924
值班负责人:李 旗
9.黄南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3-8725466
传真:0973-8723201
值班负责人:李新华
10.果洛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5-8381008
传真:0975-8381008
值班负责人:尼 玛
11.玉树州国土资源局
电话:0976-8822308
传真:0976-8823863
值班负责人:蔡旦主
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分队
1.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王建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副指挥长:王 平 西宁市副市长
王发昌 海东行署副专员
王 勇 玉树州副州长
尕玛朋措 黄南州副州长
豆本加 海南州副州长
朱 清 海北州副州长
张 敏 海西州副州长
王华杰 果洛州副州长
成 员:刘红星 张元青 王恒刚 赵家绪 毕海良
包维珍 米林春 姚德仓 马当周 李 旗
李新华 蔡旦主 尼 玛
2.应急分队
(1)西宁市应急分队
负责人:王 平
成 员:包维珍 冶有贵 张惠英 刘红星 周 保阮菊华 窦俊峰 徐 缓
(2)海东地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王发昌
成 员:米林春 朱华俊 甘玉萍 赵家绪 任永胜
安 勇 武新宁 魏 刚
(3)黄南州应急分队
负责人:尕玛朋措
成 员:李新华 杨旭霞 王峻鑫 毕海良 杜文学
吴英波 山永祥
(4)海南州应急分队
负责人:豆本加
成 员:马当周 曹明禄 郭玉祥 昝明寿 周小波
乔小龙
(5)海北州应急分队
负责人:朱 清
成 员:姚得仓 武 文 吕宝仓 张力征 阮菊华
(6)海西州应急分队
负责人:张 敏
成 员:李 旗 杨俊学 任永胜 刘丽峰 马 涛
(7)果洛州应急分队
负责人:王华杰
成 员:尼 玛 王林护 张力征 陈学善 张 俐
(8)玉树州应急分队
负责人:王 勇
成 员:蔡旦主 措 尼 赵家绪 毕海良 昝明寿
武新宁 魏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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