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消防工作的有关通知

颁布机构: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青海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2/18 颁布日期: 2020/02/18
颁布机构: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青海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2/18
颁布日期: 2020/02/18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消防工作的有关通知 (北建施〔2020〕71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和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岗位人员变更事项   2月18日起,实行在线受理工程项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需变更人员的项目,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事项的通知》(北建施〔2017〕112号)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邮箱(bhzak2032291@163.com)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进行申请,我局在办理结束后,将通过邮件回复办理结果并电话告知。   二、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事项   2月24日起,已按照《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建施〔2020〕68号)向辖区复工核验组申请复工通过的项目,可通过“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http://dn5.gxcic.net:8302//index)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涉及现场核验工作时,请认真做好自验收及设备调试测试工作,提前做好消杀工作,减少不必要人员到场,并为到场的每一个人员测量体温、配备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   三、工程竣工验收并联审批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并联审批事项现场办理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通知,我局也会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进行通知。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一天向我局驻审批局竣工验收并联审批窗口(联系电话:3969252)进行预约。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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