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3/02/25 |
颁布日期: |
2013/02/25 |
颁布机构: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3/02/25 |
颁布日期: |
2013/02/25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3〕21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结合2013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
重庆市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有力推动安全法制、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应急救援等保障基础建设,构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防范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住建部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以内。
--主体责任更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100%。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全市创建90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科技兴安推进有序。主城区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实施100%电子监控,六大区域中心城市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万㎡以上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2千万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推进远程监控。
--蓝天行动成效明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突出抓好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创建26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为提高本市空气质量、实现蓝天目标做出贡献。
--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结合质量安全大培训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安全监管,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1.加强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推进《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制定出台《安全监督手册》,规范管理手段、明晰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狠抓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三项许可”, 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对于管理水平低、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差、信誉不好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准其进入建筑市场。
3.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区县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现场与市场联动、检查与处罚联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效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向区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4.继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力量,确保编制、人员充实到位。继续开展安全监督员年度培训、单项培训工作,强化业务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打造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
5.建立安全生产联动管理机制。通过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动态监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6.全面实施建筑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以诚信评价为重要抓手,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为手段,实现现场与市场的联动,督促企业主动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制度﹑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7.继续开展安全评级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将企业安全评级与诚信评价相结合,提高安全评级的公信力。同时,持续开展安全评级“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整改升级。
8.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调整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方式,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督促企业实施相关保险管理规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9.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对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工程招标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在网上及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企业许可证暂扣、吊销等情况,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10.充分发挥监理的安全监管作用。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职责范围、程序、责任及法律后果,做到有序化、规范化。加大监理履职情况监管力度,提高监理人员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的能力。完善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和实施手段,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三)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提升事故预防预控能力
11.突出监管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公租房工程、跨江大桥工程、城市立交工程、大型公建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
12.严控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进一步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指南》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调整论证专家资格要求,更新安全专家库。结合信息化工作推进,实时掌握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基本信息、工程进度、风险处置等情况,确保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
13.开展“两防”专项整治。开展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14.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及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推行起重机械智能监控装置的应用,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强化起重机械安装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加强起重机械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杜绝起重机械未经检测违规使用现象。
1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无证上岗查处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16.加大建筑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健全完善事故查处督办机制,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加大对劳务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职责、不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7.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继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编制,制定完善《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标准图例。
18.抓好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贯彻执行《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7号)为契机,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施工环节程序化、管理精细化。
19.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积极推广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监控装置和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提高建筑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防护用品及施工材料等,推广和运用旋挖桩、施工电梯工具式防护门等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
20.积极开展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完善修订《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提高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程序,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
21.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强制性规定,将扬尘控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严控扬尘污染。积极推广降尘的先进技术及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开展“扬尘示范工地”的创建活动,加大对施工扬尘控制差的责任单位的查处和媒体曝光力度。
2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完善《重庆市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设施设备库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建筑施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3.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继续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和素质。
24.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结合质量安全大培训,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建筑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促进农民工从无序流动向有序流动转变。同时,通过“先发卡后启用”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进程。
25.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农民工日”等活动,营造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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