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颁布机构: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海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1/12 |
颁布日期: |
2012/11/12 |
颁布机构: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海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11/12 |
颁布日期: |
2012/11/12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的通知
(琼建科〔2012〕91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12日
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一、申报监督管理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吴薇,张焦宏,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11095,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建厅办公楼205房。
二、申报受理机构
海南建程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全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以及组织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等工作。联系人:夏令,吴梅,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45066,邮箱:hnjzjnzx@163.com。地址:海口市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404房,邮政编码:570204。
三、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二)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附件1);
2、《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附件2);
3、《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附件3)或《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附件4);
4、《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公共建筑)》(附件5)或《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居住建筑)》(附件6)。
(二)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附件1);
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附件7);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附件8)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附件9);
4、《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公共建筑)》(附件10)或《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居住建筑)》(附件11)。
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2份并另附光盘一份。
六、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流程
见《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流程及说明》(附件12)。
七、申报主体通过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www.hncic.net/ )下载上述申报资料模板。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声明(略)
2、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略)
3、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略)
4、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略)
5、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公共建筑)(略)
6、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居住建筑)(略)
7、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略)
8、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略)
9、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居住建筑)(略)
10、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公共建筑)(略)
11、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清单与要求(居住建筑)(略)
12、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流程及说明(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