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2/12/07 颁布日期: 2012/12/07
颁布机构: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2/12/07
颁布日期: 2012/12/07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建质[2012]1651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巩固前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和“创文”、“创卫”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落实有关要求,不断优化提升施工管理水平,把“建设幸福广州”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全市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所负责的工地(包括已停工的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和建筑起重设备,严格实行“专家论证”、“专家验收”和“现场双确认”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二、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从12月7日起至年底,各建设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认真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抓好落实,必须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围蔽、出入口和临时设施周边的环境整洁卫生、整齐有序,落实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六个100%”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不断巩固和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   三、加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力度。从即日起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对所辖的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全面彻底排查工地安全隐患和落实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要求,对于不落实文明施工的责任单位,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工程管理规定从严查处并及时上报。市建委将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和监管单位上报的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和处罚。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联系人:丁万保,电话:83124253)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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