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1/17 |
颁布日期: |
2013/01/17 |
颁布机构: |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1/17 |
颁布日期: |
2013/01/17 |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安监函〔2013〕10号)
各市州安监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2012〕14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至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
一、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市州安监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要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救援理念,努力提高事故应对和救援处置能力,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强领导,科学筹划,强化应急联动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不断规范现场处置工作流程,并在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做好保障,确保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湘安监应急〔2011〕66号)文件要求,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将本辖区、本系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工作作为加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同时,要认真分析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事故风险,加大巡查力度,积极推动辖区内涉及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定期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组织联合应急演练,为我省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应急救援打下坚实基础,进而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快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全省要突出重点抓好 6大省级矿山救援基地、10支区域矿山救护队、20支基层矿山救护队的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按照《关于2012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安监应急函〔2012〕121号)等文件的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制定好发展规划,尽快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和装备配备水平。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本单位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职责分工,规范现场处置工作流程,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形成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应急救援体系
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12〕114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定明确的措施方案,力争在两年内全面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任务。要根据《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湘安监应急函〔2012〕138号)精神,落实部门、明确人员,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各高危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保证与事故救援需要相匹配。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略)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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