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7/23 |
颁布日期: |
2012/07/23 |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7/23 |
颁布日期: |
2012/07/23 |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黑安监发〔2012〕136号)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近期,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2次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从座谈情况看,我省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创建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全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仅为39.9%,距离60%的年度达标任务仍有很大距离,达标创建工作滞后。二是底数不清。一些市(地)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具体数目不清楚。三是措施不力。宣传教育不深入、不广泛,工作推进办法单一,缺少创新,未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四是存在畏难情绪。一味强调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存在的客观问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
各市(地)安监局要迅速行动,开拓思路,强化与统计、工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调查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总体状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规模、行业分类、主要产品等基本信息,并于8月15日前建立完成信息档案,报省局监管二处。
二、进一步加大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
各市(地)安监局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加大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今年至少要完成60%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目标。要进一步强化所辖县(区)、企业标准化建设指导服务工作,督促完成自评阶段的企业尽快登陆《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sps/loginaction!initPage.action),开展网上申报工作。近期省局将对各市(地)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乏力、进度迟缓的市(地),将约谈市政府主管领导,并通报全省。
三、积极创新规模以下企业标准化建设方式方法
按照《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的要求,各市(地)安监局要积极鼓励规模以下工贸行业企业开展三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三级企业的评审,可以采取企业自查自评,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抽查的方式进行,提高评审效率,解决达标企业数量多、评审时间长、评审费用多等问题。各市(地)要针对小微企业无法达到三级企业标准的状况,在制定小微企业达标标准的前提下,将达标推进任务下放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创新方式方法,以企业自查自评为主,安全监管部门抽查为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创建工作措施
各市(地)安监局要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五抓”:一要抓考核。省局已经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市(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大考核比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细化责任,全力推进。对未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省局将通报全省。二要抓基层。要建立健全省局对市(地)、市(地)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企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标准化建设推进体系,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三要抓行业。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工信、商务、烟草、建材、冶金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取得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支持与配合,联合行动,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共同达标。四是抓龙头。要抓住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这个龙头,要求集团公司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按期实现统一达标。要发挥集团公司辐射带头作用,实现集团公司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把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从而推动中小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五是抓典型。各市(地)要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确定1至2个示范县(市、区),在每个行业树立2至3家典型企业,作为本地区标准化建设标杆和样板,进行重点服务,重点推进,重点宣传,尽快达标。通过召开形式多样的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推进会、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树立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典型,明确标准,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努力探索小微企业达标途径。
五、标准化创建工作要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为全面推进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如期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在工作过程中,应做到“五结合”。一是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且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二是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三是与安全执法检查频次有机结合,对未按期达标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四是与企业社会荣誉有机结合,对未按期达标企业,取消各类先优评选资格;五是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机结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达标企业,一律上限处罚。对已达标企业,要重新开展复评工作,复评不达标的,要取消其标准化称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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