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青海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7/16 |
颁布日期: |
2012/07/16 |
颁布机构: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青海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7/16 |
颁布日期: |
2012/07/16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2〕200号)
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海南州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三江源办、省气象局: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建设接近尾声,进入国家验收阶段。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进一步做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做好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是迄今国家投资规模最大、实施范围最广、建设周期最长的重大生态工程之一。工程自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项目区干部群众近8年的艰苦努力,已进入收尾阶段,国家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验收。工程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都由档案资料来记录和反映,档案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有利于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管理,有利于工程实施效果的准确评价,对确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和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至关重要。各州、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做好工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三江源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为一期工程顺利验收奠定基础。
二、切实做好档案的整改完善工作
三江源生态工程档案管理体系已全面建成,制定完善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对加强三江源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从近两年的档案工作检查和内部核验情况看,各地三江源工程档案基本做到了统一装盒、统一格式、统一字体、统一装订的基本要求,档案形成质量和管理水平都有新的提高。但也存在复印件代替原始件归档、建设全过程的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档案管理人员频繁调动、档案资料的保管设施建设滞后、档案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和不足,对如期完成电子录入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查遗补缺工作,明确责任和时限,狠抓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切实做到快审核、快整改、快录入。海南州兴海、同德两县必须在8月中旬完成整改任务,黄南州泽库、河南两县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玉树州和果洛州所属各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省三江源办要会同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做好三江源档案整改完善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认真做好档案专项验收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验收相关规定,三江源工程验收必须先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把档案验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各级三江源办和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职能,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全面做好检查、服务和督导工作。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检查指导,督促州县相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州级三江源办要加大对本辖区内三江源工程档案的综合管理,切实把县三江源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同时,要做好档案资料的自验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工作体系、档案人员职责、档案资料保存及借阅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做好接受检查验收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四、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要求,省三江源办已于年初建成了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综合类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标志着三江源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实现三江源工程档案存储数字化和电子档案、纸质文件双套存档,对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化、利用网络化、查询目录化水平,为今后档案验收和查阅利用、科学研究、编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创造了条件。各地要按照省三江源办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三江源项目电子档案录入工作,使三江源工程档案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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