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2012-201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发〔2012〕12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和居民饮水安全,支撑和维系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2012-201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7日 包头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2012-2013年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护我市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进一步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持生态平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的批复》(内政发〔2011〕67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确定的原则、思路及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以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障供水安全为目标,根据包头市水资源禀赋条件和产业结构,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推进本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市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统筹开发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遵循水资源系统循环的自然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环境需水,协调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到人水和谐,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形成水资源系统可再生的良性循环。 (二)开源节流,重在保护 根据水资源禀赋条件,在适度开源的前提下,以节约用水优先,治污为本,保护为重。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的建设,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统一调度,优化配置 要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一调度、优化配置,鼓励使用再生水,优先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 (四)采补平衡,涵养水源 要切实涵养水源,基本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实现地下水资源的良性循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保证质量,全面建设 要实现实现全面建设,水质与水量管理并重,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三、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管理,在保障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强化管理,保护节约,寻找替代水源等措施,到2013年,使超采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速度和超采取水面积扩大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逐步实现采补平衡;严格控制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面积的扩展,使全市公共供水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浪费;优化城市供水结构,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科学有效的地下水监测网络,防止出现新的地下水超采和环境地质问题,努力实现地下水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四、具体内容 根据《包头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区划》,将我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以下地下水开采管理区: (一)保护区:为地下水补给区,范围为大青山、乌拉山南坡至山前断层,本区域内要逐步封停工业用地下水源井,限制农业用地下水的开采,尽快引入自来水供水网。 (二)恢复区:四道沙河至沙河镇以东及东本扇。严禁工、农业及生态用水使用潜水,发展接入自来水供水系统,逐步封闭工业用地下水源井、控制农业取用承压水,以恢复承压水水位。 (三)禁止开采区:西起昆河、包钢厂区一带,东至民族东路,北起包钢疗养院,南至友谊大街。有自来水管网的无特殊要求的一律改接自来水,封停工业用自备水源井,无自来水的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不增加新的开采量。 (四)控制开采区:昆扇、哈扇、黄河平原西段。禁止凿制混采井,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业用地下水,适当控制农业用地下水,但井距应保持1000米以上。 在为期两年(2010-2011年)的城市规划区地下水专项治理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城区自备水源井的清理整顿力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行动》和《包头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区划》调整地下水开采布局,涵养水源;加快建设地下水监测网络和管理系统的建立,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用水审批制度,加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配套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建设,实施黄河水水权转换,逐步实现利用其他水源替代地下水,最终使优质地下水成为我市战略性贮备资源。到2013年,全市计划封井29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640万立方米,增加替代水源(苦咸水和城市再生水)440万立方米。 五、实施步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行动》整体安排,在2010年到2011年开展城市规划区地下水专项治理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实际,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12-2013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2年) 到2012年底,封井14眼,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315万立方米。其中,土右旗水涧沟洪积善超采区(沟门镇-苏波盖-美岱召镇一带)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80万立方米,封井3眼;固阳县、达茂旗、石拐区各封井2眼,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100万立方米;市区哈扇、昆扇中上部超采区(东工地-哈业脑包-青昆两区-乌素图一带)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85万立方米,封井3眼;哈扇超采区(主要在包钢及其周边)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50万立方米,封井2眼。同时,通过开展节水工作实现节约水量100万立方米;通过替代水源,实现替代水量215万立方米(土右旗当地苦咸水50万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利用165万立方米)。 (二)第二阶段(2013年) 2013年,封井15眼,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325万立方米。其中, 土右旗水涧沟洪积善超采区(沟门镇-苏波盖乡-美岱召镇一带)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80万立方米,封井3眼;固阳县、达茂旗、石拐区各封井2眼,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100万立方米;市区哈扇、昆扇中上部超采区(东工地-哈业脑包-青昆两区-乌素图一带)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95万立方米,封井4眼;哈扇超采区(主要在包钢及其周边)削减地下水开采水量50万立方米,封井2眼。同时,通过开展节水工作实现节约水量100万立方米;通过替代水源,实现替代水量225万立方米(土右旗当地苦咸水50万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利用175万立方米)。 六、保障措施 (一)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继续加大开展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治理专项行动力度,对地下水取水实行总量控制。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对绿化、景观、洗浴、洗车等取用地下水的行业依法封填自备水源井,并由城市自来水予以置换。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控制地下水开采规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要逐年进行关闭,限采区内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规模,从现在起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新的非农业自备井,新增工业用水指标,全部采取水权转换方式解决。对开发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新上高耗水、高污染建设项目的准入关。地下水超采区内,要按照行业用水定额,对取水单位逐步削减取水量,逐步恢复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从严管理和保护地下水资源,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市水务局要编制《包头市城市地下水开采控制与综合治理方案实施》,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综合治理,达到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减少,地下水逐步恢复、实现采补平衡的目标。 2.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严格限制水资源短缺地区发展高耗水工业项目,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加快工业节水改造和建设,降低单位产品的耗水量,加强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对冶金、电力、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产品,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合理规划工业项目建设,实现水资源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适应。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渗漏损失,提高输配水效率和供水效益。逐步建立生活用水中水利用工程,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3.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所有排入自然水体的水质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依据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确保供水安全。 (二)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 各旗县区要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通过项目带动、自主发展等措施,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积极建立高效节水示范区,山前地区在广泛推广压低管道、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的同时,重点加强蔬菜大棚等保护地滴灌、微喷灌技术的应用普及。对新发展的水浇地配套高标准节水设施,同时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对于产量低、效益差、耗水多的作物品种逐步淘汰或压缩,利用各种手段不断提高农牧业灌溉水利用率。 (三)大幅度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力度 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加紧实施相应的骨干工程,提高水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大青山水源工程、固阳县输供水工程、镫口土右旗输供水工程等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区域工程性缺水问题。积极推进城市供水能力和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十二五”期间,城市供水规模由91万立方米每日提高到120万立方米每日以上。继续抓好农牧区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新解决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人口15万人,全市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到2013年全面解决规划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加紧实施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再生水利用工程,尽快编制《包头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力争“十二五”末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5﹪,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全部利用。 (四)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 充分挖掘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富余能力,提高供水效率,使城市供水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加快实施画匠营子二期水源工程和大青山水源工程建设,增加城市供水能力,尽快替代地下水,使超采区逐步达到采补平衡。 (五)加强水资源监测工作 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加快编制《包头市水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布设地下水位、水量、水质观测井,并开展监测;建立地下水资源动态自动监测系统,在城市重要的工业、生活、城镇集中水源地取水口、重点排污口安装远程监控设施,进行数据传输的控制,运用微机技术定期分析监测资料,发布监测区的水情预报和预测,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把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列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不断增加对地下水资源基础性研究、地下水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等的资金投入;同时,抓住国家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争取一批水资源开发、节约、利用及勘探项目。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