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颁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汕头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10/24 |
颁布日期: |
2012/10/24 |
颁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汕头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10/24 |
颁布日期: |
2012/10/24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2〕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业经第十三届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4日
汕头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汕头,“十二五”期间,以《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我市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总结以往防灾减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对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我市“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
一、汕头市防灾减灾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各类自然灾害概况及面临的形势
1.自然灾害概况
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三角洲南端,有较长的海岸线,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受地壳运动和断裂构造的综合影响,境内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有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因此,台风、暴雨洪涝、风暴潮、干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自然灾害平均每年给我市造成约8.984亿元的经济损失。
(1)热带气旋
汕头市地处东南沿海,是台风多发地区。平均每年受台风影响4.3次,严重影响我市的台风平均每年1.53个,登陆我市台风平均每年0.67个,1980和1999年分别达到3个。从影响的角度看,呈强度增大,风力强,雨势猛,范围大,初台登陆时间偏早的趋势。
(2)暴雨洪涝
汕头市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丰沛,但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匀,呈增多态势。1976-2011年其发生大暴雨以上降水94次,年平均2.6次,1990-2009年共58次,年平均2.9次,2010-2011年共出现13次,强降水频率在明显增多,我市近7年“龙舟水”连续偏重。
(3)干旱
我市降水年际变化的不均匀性在明显增加,尤其上世纪90年代以后,降水大起大落的年际变化存在着明显的发展趋势,凸显出少雨年份和出现严重干旱的可能性在大幅增加。据分析统计,近30年我市出现较重干旱天气过程17次,其中出现秋、冬、春三季连旱的机率高达82%。严重干旱对农业、工业、城市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都有深刻的影响。
(4)高温
高温热浪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持续高温造成供水紧张,用电量剧增,随着全球变暖,地表气温大幅升高,高温热浪频发并已经成为一种十分严重的新灾害。据资料统计,上个世纪70年代我市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日数平均只有0.9天,80年代为平均每年1.6天、90年代为平均每年4.1天,2001-2011年平均每年达到9.5天,其中2008年7月27日市区出现日最高气温38.8℃,破极端最高气温历史记录。
(5)低温冷害
冬春季受冷空气的影响,我市常会出现强冷空气或低温阴雨天气过程,对当地农作物、果树、花卉、蔬菜、畜牧业、水产养殖等造成严重威胁。据统计我市春季低温阴雨平均每年8.6天,常造成早稻大面积烂秧死苗。
(6)雷电
我市地处低纬度沿海,雷电活动十分频繁,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雷电灾害进入高发期。资料统计显示,我市年平均雷暴日数48天,最多达到80天。雷电危害极大,不仅威胁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造成停电、火灾,建构筑物损毁、通讯系统瘫痪等灾害。
(7)地震
潮汕地区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带的重要地段,即泉州--汕头地震带,是华南地区地震相对多发区。活动断裂带十分发育,存在发生大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汕头市历史上地震灾害严重,曾发生过多次5.0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如1918年的南澳--南澎海域发生的7.3级地震,汕头市地震烈度达8-9度,市区伤亡人数1000余人。1994年9月16日台湾海峡7.3级地震,我市地震烈度达6度,造成间接人员伤亡和部份建筑物受损。自1970年以来每年小震活动多则100多次,少则20--30次。并有10多次4级左右强有感地震发生。南澳南澎一带是我市地震活动主体地区,2004年1月16日在内陆的澄海区还发生了一次3.8级的有感地震。
国家地震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及震害预测结果,把本市列为“具有发生中强地震(6级左右)背景值得注意的地区”,并把我市列为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根据本市历史及现今地震活动影响情况、地质构造、地基基础等因素,国家地震烈度委员会把本市“地震基本烈度”划为八度区,是全省陆上最高烈度区域。
(8)地质灾害
汕头市辖区内地形、地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基底断裂构造较发育,新构造活动迹象明显。由于雨水充沛,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等自然环境条件影响,特别是经济的迅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泥石流。
近年来已发地质灾害灾种有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已发地质灾害已造成死亡5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183.06万元。
(9)农业生物灾害
目前,农业植物有害生物入侵情况时有发生,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经常发生,防治不当造成农作物减产;近年来,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也对畜牧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2.面临的形势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发生的频度呈上升的趋势,我国自然灾害的发生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呈直线上升。我市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台风、暴雨、低温冷害、干旱、雷电、地震、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等经常发生。随着我市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的不断提高,自然灾害的发生造成的损失也呈上升的趋势。
(二)防灾减灾工作发展的现状
1.气象部门
(1)预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先进地区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十一五”期间,我市天气预报准确率明显提高,具有参考意义的天气预报由原来的3天提高到7天,暴雨和台风的预报准确率分别比“十五”期间提高了12%和8%。短期气候预测,特别是汛期预测已成为当地政府防汛抗灾的重要科学决策依据。气象服务已经覆盖工业、农(林)业、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环境、体育、卫生、旅游等各个领域,服务时效性逐渐提高。气象信息通过各种媒体更加快速广泛地服务于社会,全市每天接受气象服务的公众超过400万人次,手机气象短信用户已达70万,建成了面向广大市民的气象公众网和面向用户的专业气象网,气象服务更加贴近人民生产生活。
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水平、时效与先进地区相比尚有较大差距。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水平有待提高,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时效有限。气象衍生灾害预报能力不足,对海洋、农业、地质、交通等行业的气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高。
(2)气象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但气象综合观测系统还不够健全
“十一五”期间,我市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新建汕头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和信息处理中心业务楼,并以此为契机,高起点建设新的气象业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新建24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全市区域自动气象站总数达到40个;新建2个闪电定位监测仪、1个GPS/MET观测点、1个台风破坏力校准站;建设大型海洋气象浮标站并投放于距我市海岸线130公里的海面上;建设L波段高空探测雷达系统、完成更换QDQ2-1型水电解设备投入业务使用;完成气象通讯网络升级,建成10M光纤与省气象局连接,2M光纤与各区(县)局和雷达站、观象台连接,使各种数据的传输更加迅速快捷。积极筹建南澳海洋气象探测基地和汕头国家气候观象台。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引进“雨燕临近预报应用系统”、“台风预报系统”、“MICAP3.1系统”、瑞万斯业务系统等。气象保障服务由最初单一的天气预报发展为多种保障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气象保障服务。
气象综合观测系统还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观测项目不够齐全,存在探测盲区,海洋的观测资料十分缺乏,能见度、云量和云高、雨强等尚不能实现自动观测,电场仪、风廓线、GPS/MET水汽总量探测、GPS电离层观测、大气化学成分监测等布设尚未完善。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气象信息传输处理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信息传输量的剧增,网络及网络设备的承载能力已基本饱和。公共气象服务领域仍待拓宽,服务质量和服务手段亟待提高,服务覆盖面仍然存在“最后一公里”瓶颈。
气象灾害管理和应急工作亟待加强。气象灾害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气象灾害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风险综合调查评估等方面工作尚未开展。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较弱。科学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与实施资源节约、新能源战略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风能、太阳能专门的观测网以及科学的评估体系尚待健全;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装备的整体水平与国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效果检验工作有待深入研究。
2.水务部门
全市防洪水利工程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三防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完成市三防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任务;省防汛抢险轻舟二大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已建立防汛抢险应急专家库;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市民群众防灾自救能力不断提高。
但全市水利工程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偏低;地方经济困难,资金缺口大;水利工程建设拆迁、清障工作量多,工作难度大;个别地方存在畏难思想;水利管理执法难度大;虽然三防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完成,但应急预案演练较少,影响了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全市各地虽然储备了一批防汛物资,与国家储备标准仍存在一定的距离。
3.国土部门
全市6区1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全部完成,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47处,划分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完成了《汕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建立了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初步建立了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及预警系统。汕头市各级政府和主管职能部门历年来安全和责任意识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非常重视,成立有专门地质灾害应急小组,配备了专门机构、专用电话等通讯设施。
但专业技术力量不足,装备落后。各区、县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不足,技术水平不适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地质灾害防治必需的设备未能配备或配齐,总体上技术装备落后,不适应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及监测预警工作的需要,难以满足繁重的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工作的需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仍处于建设过程中,网络覆盖面和监测水平有待进一步扩大和提高。预报预警系统和基于GIS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平台尚未建立,不能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简便、科学、准确的预报预警,也不能提供地质灾害系统资源的动态查询,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提供快速决策服务。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市、区还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已确认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得不到及时治理;一些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未能搬迁避让,重大地质灾害点未能及时勘查和治理。
经费不足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主动防灾意识有待加强。在生产活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没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预防措施、防治措施强制性不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虽然已经形成,但经验不足,力量薄弱。在今后的实践中有必要安排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以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增强实战能力。
4.农业部门
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有新进展。农业生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制订和落实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进入和传播得到控制,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生物的防控效果显著,有效遏制动植物疫情蔓延和危害,确保农林牧业生产安全。据统计,2011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螺防治面积1301.02万亩次,其中水稻病虫防治面积508.07万亩次、挽回稻谷损失4.2624万吨,蔬菜病虫防治面积313.24万亩次、挽回产量损失1.84077万吨,果树病虫防治面积48.89万亩次、挽回产量损失9235吨,田鼠防治面积220.4万亩次、挽回损失2.54835万吨,草害防治面积89.08万亩次,植物种子产地检疫面积0.34万亩、苗木产地检疫面积0.07万亩、产品产地检疫面积0.15万亩;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免疫率超过100%,有效防止了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通过加大对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力度。不断加强病虫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应急防治、植物检疫防疫和农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治各种农业生物灾害,避免其对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但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不足,基层技术力量薄弱,农业生物灾害监测和防治设施、设备落后,影响了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防治效果,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5.民政部门
建立和完善了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机构;全市已初步建立了144个自然灾害救助临时庇护中心,建立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47个;全市建立建成基本救灾储备物资网络和救灾物资仓库,基本配备了救灾工作所需的各种器材装备和一定数量的救助物资,基本可以保证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后,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全市建立起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网络,使各类自然灾害信息传输快捷通畅;全市加强了防灾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唤起了社会各界对减灾防灾工作的关注,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抵御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
6.防震减灾部门
确立了政府领导,统一管理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进一步发挥了防震减灾部门在减轻地震灾害中的职能作用;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简称《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家、省和本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使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逐步向法制化管理目标推进;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市地震局地震前兆监测站并入国家监测台网,采集地震数据被省和国家地震局采用。覆盖全市的强震动监测台网建成并观测运行。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在区域地震活动监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区县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粤东、闽南地震联防工作不断加强和发展,实现了观测资料、数据、震情信息和工作动态的交流和资源共享,促进和提高了监测能力和分析预报水平;完成一批重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抗震设防要求为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提供了科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为部分建设工程开展抗震设防咨询服务;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硬软件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市级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修订完善了市级和各区县的《地震应急预案》及有关部门的应急保障计划,使其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已建立市青年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市中心城区和市辖的濠江区和澄海区开设了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在全市七个区县开展农村地震安全农居抗震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5.12汶川大地震后,市民的危机忧患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是在地震预警方面,我市目前地震台站(网)还比较少,地震监测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地震监测设备的性能不够稳定,许多设备严重老化,影响到正常的地震监测,地震预警能力较低。
在现有地震应急手段方面,我市的地震应急手段落后,反映在应急通信器材、设备器械少且不够先进;全市地震应急避险场所不多,更没有形成规范标准化的应急避险场所;各抢险专业队伍力量和装备薄弱,市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技术装备等还没有配备。
在震灾综合防御方面,老城区中的旧房屋及城乡个人建造的建筑物,大部分没有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抗震性能较差,不能满足抗震要求,存在较大震害隐患。规划的疏散通道不多,部分地区建筑物分布较为集中,预留出的疏散区域较少,一旦遭遇破坏性地震发生,居民很难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大型化工企业及有可能发生严重地震次生灾害的企业布局不合理,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可能产生严重的次生灾害,对城市构成极大的威胁。
(三)“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的启示
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初的低温雪灾和2008年5月12日汶川8.0级特大地震灾害给我们的启示是,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和平时期必须居安思危,做到有备无患。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威胁,必须以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动员社会的一切力量,投入防灾减灾工作。增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是当务之急,是重中之重,是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任务。
二、“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汕头市的防灾减灾工作应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为经济社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发展的首要目标,坚持防灾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以政府为主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方针,以人为本、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采用多种措施,实行综合防治,不断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工作必须同步进行。
2.防灾减灾工作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3.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综合防治,提高整体防灾减灾效果。
4.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部门明确分工,地方分级负责,建立完善统一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5.突出重点,集中有限资源,加强对主要灾害和重点受灾区域的防治。
6.加快科技进步步伐,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发展目标(含具体指标体系)
通过建设一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永久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广泛应用防灾减灾科技成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构建和谐汕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灾减灾工作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制,减轻各种灾害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使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气象减灾。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以公共气象服务为引领,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快建设现代化体系,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气象服务的主动性、防范应对的科学性。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以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综合气象观测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气象部门先进水平。力争“十二五”期间,较大范围的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以上,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台风和区域性暴雨等中小尺度灾害天气预报时效达到3天,短期预报质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突发小尺度气象灾害预警时效1小时以上,准确率达90%;精细化预报达到5公里。气象预报警报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85%以上,初步实现对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环境、地质等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水利减灾。以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建立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相结合,人水协调的防洪除涝防暴潮减灾体系。体系应达到有效控制一般常遇洪涝、风潮;遇较大洪涝、风暴时,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活动不受大的影响;遭遇超标准洪涝、风潮时,有防洪涝、风潮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不受严重影响。
--地质减灾。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备案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掌握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险性程度,初步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应急与处理机制;发挥并调动各方面的作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逐步完成对中、大型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大幅度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和次数,明显减少人员伤亡数及财产损失量,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使环境安全质量有明显提高。同时,建立科学、准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地质灾害知识普及,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认识。
--防控农业有害生物减灾。建立健全农业重点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网络,加强市、区(县)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建设,使生物灾害中短期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长期预测预警准确率达到75%以上,确保不出现重大生物灾害。一般年份粮食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特殊年份控制在8%以内;一般年份将经济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8%以内,特殊年份控制在15%以内;重大生物和危险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8%以内。
--防震减灾。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抗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全市达到基本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Ⅷ度的能力。地震监测预测能力要有较大的提高,市测震台网定位精度不低于Ⅱ类,震级误差不大于0.2级,震后15分钟内能够比较准确地报告地震三要素;灾情速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市人民政府、上级灾情指挥中心和通报有关区县政府,与上级地震部门密切配合12小时内提出震后地震趋势初步分析。
市区新建、改建和扩建一般工程力争100%达到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100%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区县每个城镇有1-2个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城乡个人建房基本符合抗震要求。建立起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防震减灾宣传网络,城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面达到90%以上;逐步建立起全市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系统,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
四、主要任务
(一)防灾减灾基础能力体系建设
1.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体系
(1)推进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
①加快汕头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
根据《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分方案》和建设《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建设布局,汕头国家气候观象台是我省主要气象综合探测基地之一,也是世界气象组织气候系统观测站(GCOS),是粤东地区唯一的国家布点的国家气候观象台。主要承担全球气象资料观测任务,也承担粤东乃至全省气象灾害监测任务。汕头国家气候观象台项目主要包括五大部分,即国家基准气候站、近地边界层通量观测场(大气成份)、风廓线雷达、生态观测场及生活工作室和仪器室。该项目的建成将大大增强汕头乃至粤东的气象综合观测能力。
②推进南澳海洋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建设
南澳地处台湾海峡和南海东北角的独特海岛地理位置,海洋、陆地、大气之间的作用强烈,受低纬度热带天气系统和中高纬度天气系统的交替影响,天气气候复杂多变,四季都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根据《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分方案》、《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四站四网”的布局原则,按照中国局、省局关于加强海洋探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建设南澳海洋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可以开展南海海气-气界面通量交换的观测研究,具有观测海上、海岸线、陆地的动量、热量、水汽通量、风、温、湿的垂直廓线、闪电定位、GPS/MET观测、台风破坏力、雨量及辐射特征等要素的综合探测能力,以揭示重大天气过程发生发展和突发性小区域海面强风、强对流和暴雨机理。南澳海洋气象综合探测基地的建设,是填补目前粤东地区海洋气象观测几乎空白的需要,是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和研究的需要,也是海洋资源开发、防灾减灾的需要。
③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工程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气象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建立健全决策气象服务可视化系统、汕头市台风预报业务系统、突发性暴雨临近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海洋气象预报服务系统、汕头市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寒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交通气象预报服务系统等气象防灾减灾预报预警系统。针对台风、暴雨及其产生的山洪、山体滑坡等气象预报业务的技术难点,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合作开发和科技攻关,不断改进预报方法和技术,为预报准确率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建立我市业务单位科研开发力量组成的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体系。在中小尺度天气临近预警预报、分区预报、热带气旋预报、暴雨预报、海洋气象预警预报、雷电预警防护、灾害性天气延伸期预报、气候变化预测评估等方面组建科技创新团队,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从机制上鼓励科研和业务单位分工协作,气象科研成果向业务服务转化。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建设若干个气象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多部门间的合作,大力推进技术支撑和技术集成工作。加强气象科技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科技评价制度和成果登记制度,加强专利申报、软件登记和标准制订,推动气象部门出现更多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
气象部门是科技型部门,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气象事业发展的立业之本。“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坚持用好现有人才、培养优秀人才、稳定骨干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加快推进全市气象人才体系建设,开创全市气象人才工作新局面。到2015年,基本建成德才兼备、结构合理、能够担当我市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重任的领导管理人才队伍和具有现代气象业务科技能力、善于气象服务、富于开拓创新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利用部门内外多种培训资源,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到2015年,全市干部职工队伍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要达到60%,其中本科55%、硕士研究生5%,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达50%,其中副研10%,中级40%以上,全市基层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的状况明显改善,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2.水利减灾体系
(1)建立安全可靠的工程体系
在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基础上,继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①堤防加固及河道整治
面上重点加固:其中隆都围江堤长25.5公里,潮南区练江堤陇田段长约8公里,拟按50年一遇标准进行达标加固。
重要支流潮阳区北港河整治、潮南区南山截流整治(该两项目已列入中央“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项目)、潮阳区海门排洪沟、官田水排洪坑、铜盂东山截流、中港整治等,完成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海堤建设:主要有濠江三屿围、潮阳区三屿围、海门湾防潮海堤、南澳县深澳海堤、云澳海堤、前江海堤达标加固等。
河道整治:整治金平区西港内河、澄海区蓬洞河及南溪反虹涵排水枢纽重建工程等。
②大中型病险水闸重建、加固
对已完成安全鉴定并被评定为四类险闸的潮阳区海门湾桥闸、练江水闸2宗大型桥闸进行重建。
对已完成安全鉴定并被评为四类险闸的澄海区老八孔排水闸、濠江区水流娘水闸、潮阳区前溪、后溪、北港、潮尾、大塭、塭嘴水闸、潮阳区新塭、锣鼓陂水闸等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重建。
③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及新建、扩建一批水库
潮阳区河溪、潮南区红场2宗中型水库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新建潮阳区木丹坑水库(中型)、店后水库(小⑵型),南澳县双坑嘴水库(小⑵型),扩建南澳县风动石水库(小⑵型)及青澳水库(小⑴型),以改善、提高区域的防洪、供水能力。
④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内涝整治
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主要城镇的内涝整治工作,解决涝区由于排涝标准偏低、渠系老化、淤塞等原因,致涝灾频繁发生的现状。
重点项目有,金平区内洋南总干涝区排涝整治工程(汕头市部分),澄海区一八、苏北排涝整治工程,潮南区峡山街道、成田镇排涝整治工程,潮阳区谷饶镇、铜盂镇,贵屿镇、和平镇排涝整治工程以及濠江区南山湾片区排涝整治工程等。
⑤灌区的改造建设
争取对万亩以上灌区即金平区的鮀浦灌区,龙湖区的上蓬灌区、下蓬灌区,澄海区的一八灌区、苏北灌区,潮阳区的榕江灌区,潮南区的大龙溪灌区、秋风灌区、金溪灌区、红口輋灌区等进行改造建设,在此基础上筛选节水灌溉示范区的建设。
⑥小型水电工程的技术改造
开展潮阳区、潮南区等一批小型水电工程的技术改造。
(2)建设先进、实用的非工程体系
按照建立覆盖全省的水利信息网络的目标要求,建立覆盖我市的水利信息网络,实现水利部门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为防灾决策和防汛抢险指挥服务,推进市三防指挥系统(第二期)建设。
制定防御特大洪水预案,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水文分析、数据计算以及方案论证的基础上,发挥各类水利工程的防洪调蓄作用,科学作出防洪避灾决策,确保重点地区防洪安全。
运用现代化通讯、广播、电视等传媒,及时开展防洪减灾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3.地质保安减灾工程体系
根据《汕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A2)2个亚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1~B12)12个亚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C4)4个亚区,确定的近期地质灾害治理任务: 完成地质灾害点46处的治理工作。
本规划期规划的地质减灾主要任务:
(1)大、中型地质灾害点的勘查治理
鉴于各种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危险程度、危害程度和灾害体所处的经济地理位置的重要程度、所威胁人口的数量、经济损失等因素,宜按轻重缓急分期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本期规划完成大、中型地质灾害点治理30处。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一是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对调查发现的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群测群防系统按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危害程度分为市、区(县)级监测网(一级网)、镇(街道办)级监测网(二级网)和村组或企事业单位监测网(三级网)三级构成。
二是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在完成组建汕头市地质环境站的基础上,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测队伍;对一些危害严重、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站网,由专业人员利用常规监测与现代化仪器进行站网式自动监测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自动处理。
(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
2012年底前,通过与汕头市气象局合作,初步建立汕头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型和信息系统。
2015年底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建立地质灾害实况反馈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对重要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4)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2012年底前,初步建成汕头市主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动态查询。
2015年底前,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完成整个信息网络骨架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状况和地质灾害管理公众自由查询系统。
(5)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迁安工程
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含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点共247个,其中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共15个,近期14个,中期1个 。
(6)抓好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勘查治理工作
(7)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研究
近期对潮南区两英镇地裂缝、潮阳区新厝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开展专项调查与研究工作;中期对澄海区莲花山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开展专项调查与研究工作;远期对平原区地面沉降开展专项调查与研究工作。
4.森林防火减灾体系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汕头市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均应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林地较多、防火任务重的镇(街道),组建三十至五十人的以基干民兵、护林员、治安员为骨干的森林防火队,对森林防火队应当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并配备扑火机具、通讯器材及交通运输工具等设备。
5.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减灾体系
完善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按照上级要求,配合省逐步建立应用“3S”(GPS、GIS、RS)技术的农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制订和完善生物灾害预测预警模型,建立动态的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对常规病虫害按季、月、旬等时段定期发布疫情预警信息;重大病虫害发生和防治关键时期,做到一般灾情每旬报告一次制度,并提前发布防治适期及防治方法,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市、区县级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增强农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控能力。
6.防震减灾体系
--建设和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1)进一步加密地震监测台网。在2014年前,完成市地震局台网中心、南澳县、澄海区和潮阳区地震前兆监测地下流体项目。完成澄海观测站业务建设。充实南澳地震台的测震及信息传输技术。2015年前完成龙湖区、潮南区和濠江区地震前兆观测子台的建设。
(2)逐步淘汰老旧的监测设备,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采用最新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技术,增加必要的观测项目和手段,进一步提高市地震局前兆观测站的观测、通讯和管理能力,形成以市地震前兆观测站为中心的全市网络化前兆监测台网。
2015年前,市地震局应具备相应的流动监测能力,并配备相应的数字化地震流动监测仪器及监测设施。
(3)到2015年完成地震宏观观测网、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建设。
(4)建立完善震后趋势快速判定预案。
--强化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1)强化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2)完成汕头市辖范围内的小区划工作。2014年前完成东海岸新城的地震小区划工作;2015年前完成潮南区、潮阳区、澄海区、龙湖区新溪镇及南澳县的小区划工作。
(3)开展地震震害预测和地震活断层探测。
--建立紧急救援工作体系
(1)建立震情信息快速反应系统。实行地震观测数据和分析预报信息的快速传递,实现与省地震局、市应急办及周边城市联网的震情信息传递系统。
(2)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要求,强化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防震减灾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建立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与上级及市有关救灾职能部门沟通的信息网络,共享信息资源。多层次地确保地震应急指挥的畅通。
(3)有计划地组建多支不同层面的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
(4)加强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2015年前配足地震应急抢险所需装备器械并强化训练。
2015年前各区成立相应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分队,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械。
(5)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抗震救灾工程设施建设目标,对全市抗震救灾工程设施以及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险场所作出系统规划和建设。
(6)建立和完善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及调用制度。
(7)2015年前建成震后的抗震、避震知识宣传与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机制。
7.民政防灾减灾体系
一是建立市、区(县)、街道(镇)、居(村)委会灾害应急救助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临时庇护场所。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临时救助庇护中心的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并统一制作“临时救助庇护所”标识牌、临时救助庇护所平面图等,并注明安全转移路线、临时救助所所在位置、救灾物资储备地点、常识性的自救措施等,确保灾情来临开放使用时方便求助群众,栖身的基本条件能够满足求助群众的需求。同时,研究制定灾害救助临时庇护场所开放时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开放期间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良好的运行管理秩序。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综合性防灾减灾社区创建工作。在现有创建示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创建范围。并逐步推广到各街(镇)和社区。力争在2015年以前全市建立起70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逐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一方面按照“化整为零、分级代储、保障供给”的物资储备仓库。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投入,完善物资储备仓库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不断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全市力争在2015年以前建设完善7个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并完善配套齐全基础保护设施。逐步在各镇、街道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另一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采取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所需的帐篷、席被等基本的救助物资进行储备。同时,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应急储备供应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与定点厂商签订救灾物资紧急供应协议,有效保证灾害救助之急需,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能为灾民提供衣、食、住、医、饮等基本生活保障。
(二)防灾减灾社会服务能力体系建设
1.气象部门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
“十二五”期间,强化以卫星、雷达、地面观测等组成的天基、空基、地基综合化、立体化探测系统建设。加强重点区、关键区气象监测,提高突发和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综合运用多种观测资料,建立先进的资料同化系统。加强数值天气预报及其解释应用。优化临近预报、短时预报、中期预报、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强化延伸期预报和区域气候模式的本地化应用工作。建立强对流天气中小尺度综合分析系统。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水平。加强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增强为各级党政领导防灾减灾服务的能力。丰富公众服务产品,加快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公众满意度。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各部门综合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高敏感、高影响行业气象灾害服务平台,提高为各行业、各领域、重大社会活动、重大工程的气象保障能力。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进气候变化基础资料质量控制和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全球气候变化的区域响应研究,开发区域气候变化检测分析技术,增进对区域气候变化事实、规律和机理的认识。开展区域气候模式的本地化应用技术研究,利用气候模式及降尺度技术,预测不同温室气体排放情景下未来汕头市高分辨率的气候变化。引进或开发适合市情的气候变化影响定量评估方法和模型,开展气候变化对汕头海岸带、水资源、城市群、热带亚热带农业、能源、交通、电力、人类健康、生态系统、重大工程等的影响评估,划分汕头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脆弱区,开发相应的适应技术,建立汕头气候变化影响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分析,针对决策者需求,开展汕头市气候变化信息发布,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气候变化决策服务报告,为我市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积极承担汕头市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机构的组建。加强气候变化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气候保护意识和决策者应对气候变化的判断能力和思维能力。
(3)加强气候预测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滚动短期气候预测,丰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结合动力气候模式产品的解释应用、物理统计方法和降尺度技术,滚动制作全市分县的短期气候预测,建立全市主要灾害的气候趋势预测业务,加强短期气候预测效果的检验评估。加快建立汕头气候资源数据库和监测评估系统,加强气候资源的高分辨率普查、评估工作,开展精细气候资源区划,制订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建立气候资源咨询决策服务系统。加强对气候能源开发利用和承载力的评估,开展针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重大生态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风力强度、太阳辐射监测网,开展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及资源精查和评价,提升对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型可再生能源的评估能力,为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海洋气象服务
加快南澳海洋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建设,开展海温、盐度、海平面高度、海浪、大气成分、大气边界层、辐射通量、水汽垂直廓线等观测。建立面向海洋气象预警中心和区域、省、市三级海洋气象服务体系,增强海洋气象业务和公共服务能力。开发和改进大风、海浪、海雾、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数值预报系统,建立海洋气象预测预警业务平台。针对海洋防灾减灾、资源开发、航运、国家安全等多层次的需求,构建面向政府、面向公众、面向生产的海洋气象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海洋气象服务能力,拓宽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
(5)加强气象为农服务
构建和完善农村气象监测体系,加强农业气象观测和试验,开展特色农业气象观测,加快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能力建设,增强农业气象信息采集能力。大力发展农用天气预报,建立滚动的作物和特色农业产量预报业务系统。建立健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抗御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分析现代农业生产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脆弱性和适应性。建立多渠道农村气象信息传播平台,推动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发展农村信息员队伍,开发推广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开展新型农民气象科技培训。
(6)加强人工影响天气
加快建设与省级衔接的省、市、县三级人工增雨业务体系。逐步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探测系统,开展云粒子浓度、尺度、分布和空中水汽含量观测。揭示不同云体人工催化的机理,逐步构建云水条件数值模拟分析系统,研制开发作业预报预警系统。完善多种作业手段相结合的高效作业体系,开发研制新型高效的人工增雨催化剂、催化作业工具、优化播撒方法。完善人影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空地数据传输专用系统。建立以物理和统计检验相结合的综合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估技术系统。建设抗旱型粤东重点作业基地、抗旱型粤东重点作业基地等人工增雨重点作业基地。开展人工增雨抗旱、河流和水库增水、机场和公路消雾、森林防火服务和重大社会活动的保障工作。加大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地及其上游地区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7)加强城市气象服务
加快城市气象观测场的建设,针对城市气象及次生灾害多的特点,积极开展城市气象要素极端值及其持续时间的临近、短期和中期预报,加强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建设,发展城市区域精细化数值预报模式系统,研究中小尺度城市区域大气数值模拟方法,提高对积涝、高温、浓雾、暴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的预报准确率,提高城市气象预测、预警水平。建立城市生活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服务系统,开展城市突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强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快速响应。深入开展高影响天气对城市运行及重大活动的影响过程分析与评估,建立城市预报服务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全市气象信息小区广播和小区短信服务,提高城市气象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效果。开展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城市气候承载能力评估。积极开展城市化和气候变化相关研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城市气象的服务机制建设。
(8)推进专业专项服务
构建交通、农业、水文、气候资源、城市环境、雷电、干旱等专业专项气象观测网。以气象基本业务系统为依托,建立集需求分析、产品加工包装、产品分发、服务效益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气象服务系统。大力采用先进的信息综合处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现代化的专业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专业气象服务手段的多元化和服务产品的可视化。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提高专业气象服务的科技内涵和精细化程度,不断满足全方位、个性化气象服务需求,实现气象服务效益的增值。加强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大力推进专业气象服务集约化发展。
2.水务部门
(1)建立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①建立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网络
根据省厅建立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中心的部署,联结韩江、练江和榕江三“线”,串连以八个中型水库为主的蓄水工程和以韩江(各河)为主的取水工程等各个水源工程为“点”,建立相互沟通的水资源配置网络,并把引韩入“潮”(潮阳)和引韩至“澳”(南澳)作为该网络的跨流域延伸。同时,建立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信息系统。
②推广节水技术,合理使用水资源
运用经济杠杆,制定节水措施,逐步形成节水机制。推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做法,实施计划用水。
农业方面,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田水利建设应对灌区蓄、引、提等水利设施进行续建、新建、扩建,对渠道进行防渗处理,提高渠道衬砌率;发展节水灌溉,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和输水环节的水利用系数;适当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降低农田灌溉耗水量,提高灌溉水效益。
工业方面,对水耗大的生产设备要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全市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平均控制在35M3以内。
城镇生活方面,推广节水卫生器具,降低人均生活耗水量。
③挖掘水资源潜力,缓和山区用水困难
边远山区、高海拔山区和南澳岛,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挖掘水源,有条件的地方要新建扩建小型水库;或筑陂拦水,引洪入库,以增加水库蓄水量,解决本地用水困难。
(2)建立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体系
①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
制定和完善水功能区划,确保提供安全可靠的生活饮用水源。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综合整治练江水环境。恢复梅溪河红莲池水闸引水,改善汕头金平区西部水环境。“引水冲污”,运用防洪水利工程,合理调度洪水,引水入河(沟)冲淤冲污,改良水质,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环境质量。严格实行水污染总量控制,积极推行节水减污与污水资源化;将生态用水纳入城市供用水总计划,逐步建成节水防污型社会。
②维护人与自然相协调,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做到以防为主、综合防治、重点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农、林、水综合治理措施,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并举,山、水、田、林、路、景统一规划、统一整治。保护汕头港湾内的自然湿地和沿海滩涂红树林资源,建立水土保持和水环境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
3.国土部门
(1)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的能力和地质灾害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问题、难题。积极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2)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中易发区,尽量避免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选择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小区等人员密集的建筑。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的学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切实发挥群专结合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在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发布各类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并公开、公布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及联系电话、报警电话,以便群众发现险情能及时报警,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受威胁的居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防灾抗灾的自救能力。
加强动植物检疫队伍建设,完善动植检疫制度,严格控制农业有害生物和疫病入侵;引导农村基层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实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
4.农业部门
加强动植物检疫队伍建设,完善动植检疫制度,严格控制农业有害生物和疫病入侵;引导农村基层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实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
5.地震部门
认真贯彻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农村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宣传和指导,大力推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建设。到2015年,我市城乡基本实现农村建筑抗震设防的规范化,以提高农村民居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1)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导与服务。区一级建立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技术培训。
(2)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民政部门
(1)健全完善防灾工作机构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能力。各区县全面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和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市、区(县)、街道(镇)、居(村)委会全部修订完善和建立出台本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为本地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2)健全完善自然灾害临时救助庇护场所建设,大力推进综合性防灾减灾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各街(镇)和部分社区有一个自然灾害临时救助庇护场所,确保灾情来临时能够满足求助群众的需求。
(3)健全完善逐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不断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能够为灾民提供基本的衣、食、住、医、饮等基本生活保障。
(4)建立完善救灾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公安消防、军队、民兵等为依托的救灾专业队伍。不断探索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救灾工作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队伍为辅的社会抢险救灾队伍机制。
五、保障条件
(一)体制、机制保障
1.确立防灾减灾的重要地位
各级政府都要把防灾减灾工作当作确保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待,在政府工作中确立其应有的重要地位。防灾减灾规划、计划要纳入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防灾减灾项目和措施,要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灾害应急预案。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当地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通过这些工作的实施,促进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防灾减灾工作重点
(1)气象部门
深化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从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着眼,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的各种需求,从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着力,大力提高气象预报预测能力和水平,从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着手,实现观测自动化、布局科学化、装备国产化、业务标准化,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现代气象业务技术体系。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原始创新,强化集成创新,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科研与业务紧密结合的机制措施。
(2)水务部门
①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发展方向,与时俱进,更新规划观念,突出规划重点,做到科学治水。
②贯彻《水利产业政策》,落实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水利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促进全市水利发展
我市“十二五”水利与水资源建设,大部分建设项目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受益整个社会,需要各级政府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齐管的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动员全社会力量来保证规划建设项目能够得以实施。
③强化依法行政,确保水利发展规划的实施
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公共行政行为,并根据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要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使水利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建立完善水政策法规体系,对本市历年来已制订的地方性水政策法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需重新修订;对本市水事领域的立法空白点或薄弱点需水政策法规的要补充制订。确保水利规划依法实施。
④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办水利
水利的核心问题是投入。近年来,国家不断增加对大江大河治理的投入,省也加大水利投入的力度。我市目前各级财政相对比较困难,未能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为保证我市水利与水资源“十二五”规划思路的实施,除了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投资外,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要合理确定各级投入比例,各级政府要认真制订落实水利投入政策,并不折不扣地执行,要按规定足额收取各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引导农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形成“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格局,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元化融资增加对水利的投入。
(3)国土部门
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备案管理制度,突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强规划建设区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区划和风险评估,完成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设立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争取设立县、区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重点地区专业监测网建设;全面完成已关闭采石场和历史迹地复绿工作,优化矿区生态环境。
(4)农业部门
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应急防控以及重点地区水稻、果树和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建设,根据农业生物灾害发生情况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5)防震减灾部门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能力;二是强化震灾防御措施,提高综合防御能力,建立既有建筑物抗震鉴定、加固的管理机制,包括资金来源保障及鉴定单位、施工单位的协调机制。建立抗震技术革新的激励机制、抗震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3.加强防灾减灾的组织领导工作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由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专门的领导指挥机构,负责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