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意见

颁布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04/10 颁布日期: 2012/04/10
颁布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04/10
颁布日期: 2012/04/1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怀政发〔2012〕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怀柔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怀柔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1﹞7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产业化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以集散配送中心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本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时期,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上,因势利导、规范运行,努力实现“合理布局、连锁发展、示范带动、产业升级”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千人以上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功能全覆盖,形成以站点为主、定时定点和预约交售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一)在全区建设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个。   (二)重点培育1家符合绿色环保要求、辐射范围广、分拣能力强的区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三)再生资源常规回收目录品种增加到10个。   (四)全区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的回收利用率达到90%。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90%。   (六)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回收处理规范化运行,规范收运率达到100%。   (七)严厉查处非法回收行为,取缔再生资源无照经营场所。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行业发展建设规划。   结合《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怀柔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体系设施建设纳入到本区城市发展建设规划,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加快推进回收设施建设。   1.前端站点建设。根据“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要求,按照“城区每个社区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营业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农村每个千人以上村至少建设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营业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站点的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推动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分类回收设施,实行定时定点与预约交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上门回收工作。   2.分拣中心建设。重点培育1家区级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提高分拣处理能力和加工水平。   3.餐厨废弃油脂定点处置。引导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理企业与生物柴油等化工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业链接,实现废弃油脂的定点处置。   (三)加快推进回收队伍建设。   加强从业人员再生资源回收知识、职业技能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回收人员素质;按照统一回收标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价格管理、统一计量衡器、统一物流车辆和统一人员培训的“六个统一”标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整合社会回收企业,吸纳回收人员,将其纳入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企业和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回收工作人员权益。   (四)发展专业物流运输车辆。   支持专业化再生资源运输绿色车队建设,使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专用回收车辆,统一车辆标识,区有关部门对经商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回收物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五)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加快设备设施更新,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分拣自动化;鼓励回收企业采用信息管理技术,构建具有网络信息中心和呼叫功能的电子信息平台;加强本区再生资源回收数据统计和管理工作。   (六)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继续推动厂商直挂,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要与再利用企业建立对接机制,理顺交易渠道,规范交售行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约化水平;增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品种,在扩大废纸等常规品种回收的基础上,拓宽废旧衣物等纺织品和废旧家居等木制品的再利用渠道;加大使用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使用规模。   (七)严格废弃油脂回收处理。   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实行特许经营服务制度,划定特许经营服务区域,明确收集运输和处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范围、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培育专业化的收集运输队伍,确定一定数量可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且具有行政许可资质的企业,从事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运处理;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实行准运证管理,收运企业按规定要求将餐厨废弃油脂运到指定的处理点。   (八)加大回收市场监管力度。   疏堵结合,依法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行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提高回收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治安管理水平,依法查处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废旧商品制假、造假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非法回收、加工行为,清理整顿非法回收站点、加工点和集散市场,坚决打击非法拆解废弃电器和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粉碎加工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将餐厨废弃油脂源头规范管理纳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日常监管范畴,严厉打击非法收集餐厨废弃油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餐厨废弃油脂的“黑窝点”。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常务副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怀柔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商务委、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农委、区综治办、区社会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统计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广电中心、区供销社、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和公安分局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商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政策支持,促进发展。   在争取国家、市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同时,区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回收站点、分拣设施、物流运输及信息化建设,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餐厨废弃油脂回收和存储设施,加强回收队伍建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运行水平。要在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土地政策支持,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进行布局和选址,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调动居委会、村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公众智慧,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难题;将再生资源回收纳入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基层文明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组织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商务委: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签约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配建或配置油水分离器、专用收集容器等设施设备。   区文明办:负责开展以再生资源回收为主题的宣教工作和创建活动。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政策的制定和协调实施;研究再生资源处理及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布局和提出政策建议;会同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筛选出本区再生资源再利用企业名单。   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指导资源再利用企业提高加工能力和水平,配合推动回收企业与再利用企业的衔接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各自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推进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负责组织推进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研究制定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范化标准和有关政策。   区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再生资源非法回收集散地的综合治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执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查处。   区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会同区商务委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方案,并对拨付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再生资源和餐厨废弃油脂在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管工作,依法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将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纳入日常监督范畴。   区交通局:负责对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区卫生局:负责贯彻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细则,将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纳入量化分级管理。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回收统计制度,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再生资源回收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回收企业非法回收再生资源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经过备案的专用回收物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负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未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全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数据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选址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区城管大队: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的监管和对流动无照商贩的查处工作。   区广电中心:负责有关再生资源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及专项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环境脏乱差和非法回收经营行为进行曝光。   区供销社:按照“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总体工作思路,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商务、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村委会、居委会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回收站点选址工作,负责属地日常管理,及时反馈非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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