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颁布机构: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云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5/25 |
颁布日期: |
2012/05/25 |
颁布机构: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云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5/25 |
颁布日期: |
2012/05/25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2〕3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目录
前言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行业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二)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三)淘汰落后产能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四、重点工程与投资需求
(一)重点工程
(二)投资需求和资金筹措
五、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二)加快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
(三)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增
(四)强化目标责任
(五)健全法规标准
(六)依靠科技支撑
(七)完善经济政策
(八)加强监督管理
(九)推进机制创新
(十)开展全民行动
附件1:节能减排工程投资及节能减排量详表
附件2:编制依据
附件3: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可达性分析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控制可达性分析
前言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缓解能源供需矛盾、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环境问题的主要途径。“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多措并举狠抓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7.41%,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分别下降5.76%和4.08%,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二五”时期,我省迎来了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实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机遇,经济社会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节能减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任务十分艰巨。为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同发展,必须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完善节能减排服务体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新格局。
《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在认真总结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节能减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我省“十二五”开展节能减排的纲领性文件。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按照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契机,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突破,强化项目支撑,大力开展节能技改、工程减排等,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先后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7〕1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5〕1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2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云发〔200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7]1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8〕18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的通知》(云政发〔2005〕6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意见》(云政发〔2006〕53号)。颁布了《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公告第39号)、《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年)(云政发〔2009〕212号),出台了《云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云南省节能减排行政问责实施意见》及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等。经过持续多年的努力,我省节能减排政策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2.节能减排制度日趋完善
2006年,省人民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构,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省人民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每年重点督查督办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级政府、省属各大型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以强化目标责任的落实;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实施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査,并作为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的前置性条件;启动实施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全民节能云南在行动等活动,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落实“四项制度”的重要内容。2007年开始,省人民政府每年组织节能考核工作组,对58个省级责任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并向全省通报考核结果,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的责任单位启动行政问责,对超额完成的给予表彰奖励。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已初步建立。
3.工业节能减排取得较大突破
“十一五”期间,我省重点淘汰了钢铁、铁合金、电力、有色、煤炭、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4796万吨,超额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组织实施了重点节能示范工程项目500余项,带动投资超过200亿元,每年新增节能能力500万吨标准煤。截至2009年10月,我省1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建成投运,提前一年完成。截至2010年7月,完成总装机容量580万千瓦的14台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工程,脱硫效率大幅提高;在控制火力发电量和优化火电脱硫指标的双重调控作用下,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大幅下降;全省62家规模以上糖厂全部实现了酒精废醪液零排放,为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4.城镇“两污”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到2010年底,全省县以上城镇248个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成投入运营105个,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提高到70%以上,生活化学需氧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5.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
在积极推动首批20户企业(单位)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同时,启动了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为探索建立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发挥了试点示范作用,形成了一批典型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建成113个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和11个废旧物资交易市场。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77%。
6.全社会节能与新能源工作稳步推进
大力推进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工作,有计划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2005年相比,全省新增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35.8万平方米;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全省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273万口,居全国前列;努力降低交通运输单耗,全省营业性公路运输汽、柴油综合燃料单耗、内河运输船舶燃油单耗持续下降;创建了一批节能示范机关。
7.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我省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到2010年末,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7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1.438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17.41%,比“十一五”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0.41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8.22万吨、二氧化硫25.22万吨,化学需氧量较2005年下降5.76%,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117.6%,二氧化硫较2005年下降4.08%,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102%。
8.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全省大气中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值由2005年的0.033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0.029毫克/立方米,降低幅度12.1%,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昆明、曲靖、玉溪3市进入全国10个空气环境质量最好城市行列。地表水达标率由2005年62.0%提高到2010年的66.3%,上升幅度为4.3%,14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达到Ⅰ一Ⅲ类标准的断面有89个,占全部监测断面的61%,与2005年58.0%相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均有所下降,特别是跨省界断面和跨国界断面水质状况有明显提高;主要湖泊、水库水质优良比率(Ⅰ-Ⅲ级比率)明显上升,由2005年的60.4%上升到2010年的71.9%,提高J 11.5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节能减排认识不到位
“十一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建立了各级政府、重点耗能排放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但一些地方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辩证关系,仍然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节能减排意识淡薄;重视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忽视节能减排工作,一批“两高一资”的项目盲目上马,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的破坏最终要由社会和政府来买单;一些企业片面认为节能减排是政府的事,政府不投入资金,企业就没有节能减排的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省的节能减排工作。
2.节能减排引导资金投入不足
政府资金对企业引导投入不足,总体投入占地方生产总值比例相对偏低;企业投入节能减排的资金不足,用于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节能减排工程等投入相对较少;节能减排投资渠道单一,对政府投入依赖性大,市场化运作水平低,社会资本的参与程度不够,未形成节能减排国内外投融资平台,与节能减排工作实际需求相比缺口仍然较大。
3.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不强
工业科研力量薄弱,科技进步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较弱,工业技术装备水平相对较低,节能环保产业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对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需求和接受能力不强,对引进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积极性不够。
4.节能减排监管体系不健全
“十一五”期间,我省部分州(市)、县(市、区)节能减排专业监管体系尚在建立之中,全省节能减排依靠行政手段推进的特征比较突出。能源消费和污染源在线监控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及时反馈超量用能、超标排污、指标反弹等信息,不利于节能减排的时时监督管理。
5.节能减排政策法律配套不完善
保障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不配套,对建筑、交通、农业、农村等领域的专门节能减排法律缺失,部分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鼓励企业运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政策环境尚未形成。
(三)面临的形势
1.世界各国围绕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化石能源消耗仍在刚性增长,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越来越高,全球气候逐渐变暖,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为应对气候变化,世界各国试图通过提高能效、淘汰落后产能、控制污染物排放等缓解本国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的同时,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围绕减排责任、发展权、生存权的国际博弈更加激烈。
2.我国正全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能源消费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大宗资源及能源依赖程度增大,国际大宗资源及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日趋凸显。我国经济粗放式发展模式,高消耗、高污染,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都将面临持续的国际压力。“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将持续在高位运行,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因此,为解决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国将始终坚持以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3.我省进入跨越发展与节能减排协同发展期
按照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我省迎来了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地,钢铁、有色、石化等高载能产业仍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因此,能源的刚性需求将大幅增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将急剧上升,节能减排面临严峻的形势。为此,“十二五”期间,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减排必须进一步相协调,才能顺利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4.我省进入结构调整的关键期
当前,我省形成了以煤炭和水电为主的能源产业体系,煤炭和水电占能源总量的98%以上,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煤炭以小煤矿为主,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大型水电、火电比重低,受现行电价体制影响,省内水电载能产业发展较慢,汛期窝电弃水现象严重,电力装机和能源结构性矛盾突出。到“十一五”末,煤炭消费量仍占全省能源消费量56%以上,第二产业能源消费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74%以上,六大高耗能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8%以上。同时,工业行业整体能源消费利用效率较低,污染物排放较大。“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潜力逐渐减小,能源、产业结构失衡状况更加突出,要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能源、产业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期。
5.我省进入节能减排的攻坚期
2010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1.438吨标准煤/万元,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0%左右。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还不完善,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在资产处置、企业债务、职工安置和就业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难度较大。2009年10月,我省1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空间已十分有限;火电机组烟气脱硝和非电力行业的烟气脱硝技术目前仍未成熟。与此同时,“十二五”预计新增火电装机755万千瓦,到2015年实现火电装机1867万千瓦,发电量将达到960亿千瓦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23.7万吨,我省在经济社会发展及担负“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国家战略背景下,火电刚性排放将继续增大。强制报废和淘汰的“黄标车”减少量远远小于机动车的增加量,依靠淘汰机动车减排交通领域的氮氧化物难以实现。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达70%,全省仍有62个县(市、区)没有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乡、村仅有1000多个,仅占全省农村的1%左右。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较高,清洁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程度较低,畜禽养殖废水排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不够。非电力行业工程质量不高,国家认定率较低;制糖行业是我省化学需氧量减排的重点,2010年我省制糖行业全部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未来减排潜力也十分有限。因此,“十二五”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节能减排的压力还在不断增大,我省已进入节能减排的攻坚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强化目标责任落实,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云南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服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结构优化、效率提高、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对能源消费强度限制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进行总体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规划和方案要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基于分区域和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节能减排潜力。约束目标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相结合,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状况、环境质量状况、节能减排现状、高耗能与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资源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节能减排约束目标和任务。
2.合理可行,力求实效
节能减排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做到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用能排污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做好存量、新增量、潜力、节能减排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约束目标的确定要能够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同时要兼顾我省地处西南边疆,经济社会欠发达,经济总量小,贫困人口多,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协调等问题。通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有效破解我省面临的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民生优先,全民参与
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优先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突出污染排放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权益,增进入民福祉。坚持环境优先,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发展布局。
强化节能减排的政府意志,落实政府责任,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1.节能目标
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1.222吨标准煤/万元(2005年可比价),较2010年下降15%,年均下降3.20%;“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7亿吨标准煤,新增量不超过1.9亿吨标准煤(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7亿立方米以上。
2.结构调整目标
到2015年,全省一、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46:42左右,轻重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为48.2:51.8左右。
3.减排目标
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2.9万吨、5.51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56.4万吨、6.0万吨分别减少6.2%、8.1%(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5.0万吨、4.29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6.2%和8.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7.6万吨、49.0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70.4万吨、52.0万吨分别减少4.0%、5.8%。
(四)行业目标
1.行业节能目标
(1)工业
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0年下降20%;全省主要工业产品均要达到国家、省颁布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其他没有限额标准的单耗指标,要优于全国平均综合单耗指标;6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控制在35.5%以内。
(2)建筑
到2015年,力争新增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5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累计达15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利用面积累计达1050万平方米;新开工房屋工程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执行率为98%,竣工验收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95%。
(3)公共机构
选择5个有条件的城镇,重点实现城镇建筑、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等方面低碳化;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做好30个节约型校园平台建设和示范,实施100个示范点;基本淘汰高耗能照明灯。
(4)交通
到2015年,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汽车,汽、柴油综合燃料单耗每百吨公里及内河运输船舶燃料单耗每千吨公里较2010年均下降2.0%,分别达到7.8升和34公斤。
(5)农业农村
“十二五”期间新增户用沼气池75万户,其中中央投资30万户,地方财政投资45万户,提高沼气覆盖率12个百分点以上。
(4)商业
“十二五”期间,各州(市)每年选5家宾馆、餐饮企业、商场按照绿色标准进行能源改造及绿色改造作为示范,并在全省推广。到2015年,累计再评100家;在8个州(市)建设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系统。
2.行业减排目标
(1)化学需氧量
到2015年,工业结构调整预计削减量0.37万吨;造纸、制糖等工业企业治理预计新增削减能力2.49万吨/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预计新增削减能力6.68万吨/年。
(2)氨氮
到2015年,造纸、冶金、焦化、橡胶等工业企业治理预计新增削减能力0.29万吨/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预计新增削减能力0.38万吨/年;农业污染源治理预计新增削减量为0.081万吨/年。
(3)二氧化硫
到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预计削减量为14.05万吨;冶金、建材、有色、焦化等非电力行业工程治理预计新增削减能力2.90万吨/年;电力行业加强监管预计新增削减能力10.05万吨/年。
(4)氮氧化物
到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预计削减量为3.29万吨;电力预计新增削减能力13.77万吨/年;冶金、建材、有色、焦化等非电力行业预计新增削减能力0.86万吨/年;淘汰机动车预计削减量为2.95万吨。
“十二五”节能减排主要指标
┏━━━┳━━━━┳━━━━━━━━┳━━━━━┳━━━━━━━┳━━━━━┳━━━━━━━┳━━━━━┓
┃ ┃指标 ┃ ┃ ┃ ┃ ┃201 5年较 ┃ ┃
┃序号 ┃ ┃ 指标 ┃ 单位 ┃ 2010年 ┃2015年 ┃ ┃年均增长 ┃
┃ ┃属性 ┃ ┃ ┃ ┃ ┃2010年增长 ┃ ┃
┣━━━╋━━━━╋━━━━━━━━╋━━━━━╋━━━━━━━╋━━━━━╋━━━━━━━╋━━━━━┫
┃ ┃ ┃单位地区生产总 ┃吨标准 ┃ ┃ ┃ ┃ ┃
┃ 1 ┃ ┃ ┃ ┃ 1.438 ┃ 1.222 ┃ -15.0 % ┃-3.20% ┃
┃ ┃ ┃值能耗目标 ┃煤/万元 ┃ ┃ ┃ ┃ ┃
┣━━━┫ ┣━━━━━━━━╋━━━━━╋━━━━━━━╋━━━━━╋━━━━━━━╋━━━━━┫
┃2 ┃ ┃化学需氧量 ┃ 万吨 ┃ 56.4 ┃ 52.9 ┃ -6.2% ┃-1.2 7% ┃
┣━━━┫ ┣━━━━━━━━╋━━━━━╋━━━━━━━╋━━━━━╋━━━━━━━╋━━━━━┫
┃3 ┃ ┃氨氮 ┃ 万吨 ┃ 6.0 ┃ 5.51 ┃ -8.1% ┃-1.68% ┃
┣━━━┫ ┣━━━━━━━━╋━━━━━╋━━━━━━━╋━━━━━╋━━━━━━━╋━━━━━┫
┃4 ┃ ┃二氧化硫 ┃ 万吨 ┃ 70.4 ┃ 67.6 ┃ -4.0% ┃-0.81% ┃
┣━━━┫ ┣━━━━━━━━╋━━━━━╋━━━━━━━╋━━━━━╋━━━━━━━╋━━━━━┫
┃5 ┃ 约 ┃氮氧化物 ┃ 万吨 ┃ 52 ┃ 49 ┃ -5.8% ┃-1.18% ┃
┃ ┃ 束 ┃ ┃ ┃ ┃ ┃ ┃ ┃
┣━━━┫ ┣━━━━━━━━╋━━━━━╋━━━━━━━╋━━━━━╋━━━━━━━╋━━━━━┫
┃ ┃ 性 ┃ ┃万吨标 ┃ ┃ ┃ ┃ ┃
┃6 ┃ ┃能源消费量 ┃ ┃8674.17 ┃ 13200 ┃ 52.2% ┃8.76% ┃
┃ ┃ ┃ ┃准煤 ┃ ┃ ┃ ┃ ┃
┣━━━┫ ┣━━━━━━━━╋━━━━━╋━━━━━━━╋━━━━━╋━━━━━━━╋━━━━━┫
┃ ┃ ┃“十二五”期间 ┃万吨标 ┃ ┃ ┃ ┃ ┃
┃7 ┃ ┃ ┃ ┃37970.25 ┃ 57000 ┃ ┃ ┃
┃ ┃ ┃能源消费总量 ┃准煤 ┃ ┃ ┃ ┃ ┃
┣━━━┫ ┣━━━━━━━━╋━━━━━╋━━━━━━━╋━━━━━╋━━━━━━━╋━━━━━┫
┃ ┃ ┃“十二五”期间 ┃万吨标 ┃ ┃ ┃ ┃ ┃
┃ 8 ┃ ┃ ┃ ┃14414.16 ┃ 19000 ┃ ┃ ┃
┃ ┃ ┃能源消费新增量 ┃准煤 ┃ ┃ ┃ ┃ ┃
┣━━━┫ ┣━━━━━━━━╋━━━━━╋━━━━━━━╋━━━━━╋━━━━━━━╋━━━━━┫
┃ ┃ ┃6大高耗能增加 ┃ ┃ ┃ ┃ ┃ ┃
┃ 9 ┃ ┃值占工业增加值 ┃ % ┃ ┃ ┃≤35.5% ┃ ┃
┃ ┃ ┃的比重 ┃ ┃ ┃ ┃ ┃ ┃
┣━━━╋━━━━╋━━━━━━━━╋━━━━━╋━━━━━━━╋━━━━━╋━━━━━━━╋━━━━━┫
┃ ┃ ┃非化石能源消费 ┃ ┃ ┃ ┃ ┃ ┃
┃1 0 ┃ ┃ ┃ % ┃ 25.14 ┃ 30 ┃ 19.3% ┃3.60% ┃
┃ ┃ ┃比重 ┃ ┃ ┃ ┃ ┃ ┃
┣━━━┫ ┣━━━━━━━━╋━━━━━╋━━━━━━━╋━━━━━╋━━━━━━━╋━━━━━┫
┃11 ┃ ┃单位工业增加值 ┃ ┃ ┃ ┃ ┃ ┃
┃ ┃预 ┃能耗 ┃ % ┃ ┃ ┃ -20% ┃-4.36% ┃
┣━━━┫ ┣━━━━━━━━╋━━━━━╋━━━━━━━╋━━━━━╋━━━━━━━╋━━━━━┫
┃ ┃期 ┃ 一、二、三次产 ┃ ┃ ┃ ┃ ┃ ┃
┃1 2 ┃性 ┃ ┃ % ┃15.3:44.6:40 ┃ 12:46:42 ┃ ┃ ┃
┃ ┃ ┃业结构调整 ┃ ┃ ┃ ┃ ┃ ┃
┣━━━┫ ┣━━━━━━━━╋━━━━━╋━━━━━━━╋━━━━━╋━━━━━━━╋━━━━━┫
┃ 13 ┃ ┃全省森林覆盖率 ┃ % ┃ 47.5 ┃ 55 ┃ 15.8% ┃2.98% ┃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工业
以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电力、石化、煤炭、机械等为重点,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开展新建、改扩建项目准入标准制订和审批,加大二次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延长产业链,提升节能减排装备和配套设施,加快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窖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瓦斯发电、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管理。
(1)钢铁工业
提高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能耗准入标准。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实施余压余热利用节能改造,最大限度综合利用各种能源和资源。大型钢铁企业焦炉要建设干熄焦装置,大型高炉配套炉顶压差发电装置、燃气一蒸气联合循环发电装置,采用转炉负能炼钢技术和蓄热式燃烧技术,充分利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注重“三废”综合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加强产业升级。
(2)化学工业
大型合成氨装置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转化效率,加强余热回收利用;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煤造气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等先进技术替代传统固定床造气技术。推广节能型烧碱生产技术、密闭式电石炉。大力推广使用大型化、自动化设备,降低能源消耗。针对制磷电炉系统主要提髙电炉系统内能量传递效率,针对制磷装置系统提高原料预处理系统、收磷系统、冲渣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能量利用率。
(3)建材工业
水泥行业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玻璃行业发展先进的浮法工艺,推广炉窑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推广辊道窑技术,改善燃烧系统;卫生陶瓷生产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
(4)有色金属工业
在采矿、选矿、磨矿环节中,大力推广应用新型高效采选设备,开展高效搅拌磨矿设备、大型高效浮选设备的研究,重点推进采矿、选矿设备的大型化以及磨矿工艺的自动化。铜熔炼采用先进的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工艺,提高熔炼强度;电解铝生产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铅熔炼生产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它氧气直接炼铅技术,改造烧结鼓风炉工艺;锌冶炼生产发展新型湿法工艺;注重“三废”综合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加强产业升级。
(5)电力工业
燃煤火电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到2015年,实现重点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发展水电,积极推进流域开发和现有水电站扩机,优化水库调度,充分利用水资源;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发电,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鼓励支持就近消纳可再生电力。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输、变、配电损耗;优化电源布局,适当发展以煤层气和其他工业废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
(6)石油石化工业
高起点高标准发展石油炼制工业;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优化急冷系统操作,加强装置管理,降低非生产过程能耗;以洁净煤替代燃料油(轻油),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重油乳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
(7)煤炭工业
建设大中型现代化煤矿,实现安全高效高产,大力推行煤炭清洁利用及综合利用;采用新型高效通风机、节能排水泵,对设备及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建立煤层气开发利用体系,减少温室气体排空,完善煤炭综合加工体系,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8)机械工业
发展变频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节能机电产品;提升风机、水泵等通用机电产品能效;提高节能型机电产品设计制造水平和加工能力。
2.交通运输
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完善城市公交系统,优化城市公交网络,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清洁型交通工具,开发和推广车用替代燃料、生物柴油汽车、电动汽车、氢能汽车,加快公路隧道照明和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改造工程,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实现交通管理节能。
3.建筑、商用和民用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实施建筑节能新型材料推广应用,推进农村地区建筑节能,积极推进生态城镇建设;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加快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引导饭店节能改造,推进绿色饭店认证,加强绿色照明宣传;开展能效标准和标识管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实施惠民工程,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4.公共机构
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抓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计量、监测、考核工作,抓好用能单位设备节能改造(包括再生水利用、节能灶具、空调、电梯等节能改造),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灯照明;制定云南省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条例及实施细则。
5.农业农村
在条件适宜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工程,扩大农村节能灶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农机具,推广高效农机具。
(二)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1.强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协同控制
化学需氧量减排的重点领域为造纸和制糖等工业废水治理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氨氮减排的重点领域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和橡胶工业废水治理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1)工业废水处理
重点针对造纸及纸制品业、冶金、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和化工等行业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无碱回收的制浆造纸企业及其它废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企业,限期建设碱回收装置,实施黑液提取,完善废水生化处理工艺,达到新的行业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同时削减。
严格执行甘蔗制糖以及化工等产业准入门槛,加快产业升级,采用循环供水工艺提高低浓度废水循环利用率,减少中浓度废水产生量;采用闭路循环回用处理中浓度废水,采用厌氧一好氧技术处理高浓度废水,推行废糖蜜集中生产酒精并集中治理酒精废醪液的处理方式,削减化学需氧量。积极推进云南天然橡胶废水处理,采用厌氧一好氧技术处理处理制胶生产废水,削减氨氮。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加大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含新建、扩建、管网配套、中水回用、污泥处置以及农业污染源治理项目,污水排放满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标准。
全省各县(市、区)以及重点流域和地区建制镇均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新(扩)建昆明市第七、八污水处理厂等12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新建4个在“十二五”期间发挥削减能力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率达到75%。
现有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在“十二五”期间要提高到一级Β标准。部分地区根据地方标准或流域水质要求,提高至一级Α或更严格的标准。因地制宜采用土地利用、污泥农用、填埋、焚烧以及综合利用等方式,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15年,城镇污泥处置率达到50%。
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技术;采用分散与集中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利用系统;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鼓励回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用水等。到2015年,力争全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2.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
根据气候、土壤类型,按作物对养分吸收规律,进行测土施肥;加强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合理用药;建立废品收购点,对农用地膜、塑料制品、包装物、铺垫材料等高分子有机化学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
重点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有机肥生产综合利用,建设各种实用型沼气,积极推进多种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对养殖小区贮存设施内的粪便推广有机肥综合利用,实现氨氮减排。到2015年,5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
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领域为电力、钢铁、冶金、有色等行业;氮氧化物减排的重点领域为电力、建材、交通运输(机动车)等行业。
(1)电力行业污染治理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大实施现役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对新建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非电力行业污染治理
对冶金、建材、有色、焦化等4个行业燃煤锅炉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工程。加快冶金行业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推进烟气脱硫、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水泥窑的现状和特性,推进烟气脱硫、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对有色金属企业实施硫酸尾气制酸或其他硫回收工程;对炼焦炉荒煤气实施脱硫工程建设;重点对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和低氮燃烧示范工程。
(3)加强监管减排
对脱硫效率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燃煤机组,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封堵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等措施,提高减排能力,使综合脱硫率提高到90%。
4.综合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
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船舶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运营力度,节约燃油,实现氮氧化物的减排。到2015年,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基本淘汰2005年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三)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到2015年,重点实现硅铁工序和硅锰合金工序单位能耗达到能源消费限额标准,同时单位能耗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淘汰100千伏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淘汰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重点实现单位粗铜综合能耗达到能源消费限额标准,实现单位粗铅综合能耗及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淘汰土法炼焦(含改良炼焦炉)及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1万吨(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下电石炉、敞开式电石炉和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上至12500千伏安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1万千伏安以下及尾气利用、节能减排不达标的黄磷电炉;重点实现炼焦工序单位综合能耗达到能源消费限额标准,单位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到2015年,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吨水泥综合能耗及每重量箱平板玻璃综合能耗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是淘汰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装置;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柠檬酸生产装置;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六是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型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七是淘汰老旧耗能空调、炉灶、电梯、船舶、农用机械、灯具等,进一步淘汰落后的高能耗机电产品和技术落后、效率低下、浪费资源严重和污染环境的小煤矿。
八是针对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淘汰云南滇能弥勒发电有限公司13.5万千瓦机组、云南滇能曲靖协联电力有限公司2×2.5万千瓦机组、云南滇能陆良协联电力有限公司2×2.5万千瓦机组、云南省后所煤矿电厂等8个发电厂,共计15台机组,装机容量30.1万千瓦机组;关停石林县金茂华钢铁厂等21个小冶炼厂;关停昆明立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61户水泥企业落后产能;淘汰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寻甸县腾隆焦化有限公司等73户企业落后产能。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
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各州(市)的经济发展现状、产业布局,指导各州(市)做好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重点围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冶金、化工、建材等高环境风险的重点行业,以及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原材料和“三高两超”的重点企业依法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逐步扩大清洁生产推行范围,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开采等领域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通过政策引导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其他领域企业自觉实行清洁生产。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
4.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以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规模和利用水平为目标,重点推进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基地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着力抓好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弃包装物、废弃木制品、废弃油品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到2015年,全省综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
5.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6.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定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107立方米。
7.积极发展节能减排技术
加强与有关国际組织、政府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加大推广力度。积极先行先试,推进云南特色的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建设。
四、重点工程与投资需求
(一)重点工程
1.节能改造工程
(1)燃煤工业锅炉(窖炉)改造工程
采用分层燃烧等技术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采用新型循环流化锅炉、燃气(油)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每年完成50台工业锅炉(窖炉)节能改造工程。
(2)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在钢铁企业实施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全高炉煤气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工程;水泥行业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实施黄磷尾气余热利用改造工程;实施湿法磷酸低温余热利用改造工程;实施电石炉余热利用改造工程;实施有色金属冶炼炉(窑)余热利用改造工程;实施合成氨废气余热利用改造工程。
(3)瓦斯发电工程
开发地面煤层气,抽放地面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瓦斯,实施一批高中低浓度瓦斯发电改造工程。到2015年,全省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量约为4.1亿立方米/年,利用量约3亿立方米/年,瓦斯发电装机12.4万千瓦以上,地面煤层气利用率达到100%,煤矿瓦斯利用率达到60%以上。
(4)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煤炭、电力、有色、石化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示范改造工程,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改造工程。
(5)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在冶金、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即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同行业最高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6)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改造工程
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在全省有条件的高速公路出人口处,每年建设10条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
(7)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改造工程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对现有公共机构供水系统进行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改造;对老旧耗能灶具进行淘汰改造;利用电流反馈技术对高耗能电梯改造,利用空气源热泵对高耗能空调进行改造。
(8)农村节能灶改造工程
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在全省农村推广节能灶改造工程。
(9)农机具更新工程
政府引导、财政补贴,鼓励农民购买新型高效农机具,在全省农村推广高效节能农机具。
2.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
(1)光伏光热发电产业化工程
在永仁、宾川、弥渡、元谋、华坪、玉龙、南涧、隆阳、大姚、洱源和姚安等11个一类太阳能资源县及石林等条件较优的县发展光伏光热发电工程。在楚雄、昆明、西双版纳等州(市)人民政府和事业单位屋顶率先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2)风能发电产业化工程
在罗平山、大海草山、大风丫口、莲花山、大莫古风、黄草坡等地因地制宜、优化有序加快风电开发,加快智能电网和电网友好型风电场建设,到2015年,全省风电投产装机达350万千瓦以上。
(3)生物质能利用产业化工程
燃料乙醇工程。建成100万亩以上木薯为主的乙醇原料基地,形成15万吨/年以上燃料乙醇生产能力。
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在昆明、曲靖、楚雄等城市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达到7万千瓦。
生物柴油工程。在全省主要城市布局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项目,到2015年,州(市)级城市餐饮泔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市、区)餐饮泔水收集处理率达到50%以上,产量达到15万吨;以云南特色木本油料小桐子和橡胶籽为原料建成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基地。
沼气工程。在全省农村范围内,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养殖区发电和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秸秆发电工程。建设秸秆、糖厂蔗渣发电工程,装机容量达到21万千瓦。
3.节能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工程
(1)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推广工程
以工业领域中小企业为重点,抓好国家重点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涉及的中小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内能源资源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
(2)森林碳汇示范工程
实施荒山荒地造林65万公顷,包括竹子造林5万公顷,完成封山育林35万公顷,实施以森林抚育为主的中低产林改造65万公顷,完成雨雪冰冻灾后森林恢复65万公顷,特大干旱灾后森林恢复90万公顷,完成0.2万公顷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3)建筑物太阳能光热利用示范工程
在全省选择有条件的州(市)实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太阳能采暖及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应用工程。
(4)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选择10个有条件的州(市)为试点,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做好30个节约型校园平台建设和示范。
(5)生态城镇建设示范工程
每年选择有条件的5个城镇为生态城镇建设示范试点,重点实现城镇建筑、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等低碳化。
(6)节能减排物联网智能监督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有条件的州(市)完成2个行业规模以上示范企业的节能减排物联网智能监控平台建设。
(7)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推广工程
重点在有色与钢铁、电力、化工等领域推广清洁生产,完成100个规模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形成30个以上循环经济型生产园区(企业),20个左右农(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10个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10个左右循环经济型城市。
(8)绿色饭店创建推广活动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资或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国家绿色饭店标准推广及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到2015年,绿色饭店数量达到200个。
(9)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推广工程
“十二五”期间,选择有条件的州(市)实施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工程。
4.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金引导,在全省全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节能项目。在提高工业能效领域每年实施50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光热一体化建筑领域每年实施20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高速公路隧道、市内交通灯等交通领域每年实施30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公共机构每年实施60项节能灯、改造等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其他领域每年不低于40项。
5.绿色照明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对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大型公园、办公楼、隧道、乡镇、小型企业等进行光电互补、风电互补、纯太阳能供电节能灯改造绿色照明工程。
按国家补助标准,选择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视、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灶、热水器、电脑显示器、电机等10类产品进行推广及家电下乡。在城市及农村积极推广符合国家财政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
6.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对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6台烧结机实施烟气脱硫设施建设,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1.17万吨/年;
实施镇雄县乌峰镇龙腾页岩砖厂等4户建材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0.094万吨/年;
重点对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分公司等7户企业实施硫酸尾气制酸或其他硫回收工程,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0.42万吨/年;
实施对马龙县明龙焦化实业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炼焦炉荒煤气实施脱硫工程建设,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0.76万吨/年;
重点对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公司等7户企业12吨以上的7台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工程,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0.46万吨/年;实施对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等7户22台现役燃煤机组分别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脱硝工程建设,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能力13.77万吨/年;
加快冶金行业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推进烟气脱硫、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对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4台烧结机实施烟气脱硝设施建设,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能力0.25万吨/年;
马龙县天恒工业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能力0.61万吨/年;
对罗平县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实施低氮燃烧示范工程建设,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能力0.0025万吨/年。
7.城镇生活及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工程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在全省各县(市、区)以及重点流域和地区重点建制镇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新建123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5.88万吨/年,新增氨氮削减能力0.32万吨/年。
重视污泥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采用土地利用、污泥农用、填埋、焚烧及综合利用等方式,对昆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9个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0.60万吨/年,新增削减氨氮削减能力0.05万吨/年。
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大力推广再生水利用技术工程。到2015年,建设昆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7个再生水利用系统,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0.197万吨/年,新增氨氮削减能力0.01万吨/年。
(2)工业废水处理
对无碱回收的制浆造纸企业及其他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建设碱回收装置,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0.69万吨/年,新增氨氮削减能力0.22万吨/年。
龙陵县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勐糯分公司等30个制糖企业实施废水处理工程建设,预计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1.78万吨/年。
8.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重点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预计新增氨氮削减能力0.081万吨/年。
9.机动车节能及氮氧化物污染治理配套工程
(1)客运交通汽车淘汰更新工程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开展客运交通汽车淘汰更新工程,以新型节油车辆代替高耗油老旧车辆,根据污染排放国Ⅲ标准,加快淘汰更新客运汽车,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能力0.219万吨/年。
(2)老旧船舶淘汰更新工程
通过政府补助,开展以新型节油船舶代替高耗油老旧船舶。
(3)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淘汰更新工程
在州(市)级城市大力采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替代老旧、高能耗的公共交通车辆,预计新增氮氧化物削减能力0.03万吨/年。
(4)纯电动/混合动力公交和出租车示范工程
在昆明市,每年投入纯电动/混合动力公交车100辆以上,每年投入纯电动/混合动力出租车50辆以上,配套建设充电和换电基础设施。
(5)加氢天然气内燃机公交和出租车示范工程
在昆明市每年投入加氢天然气内燃机公交车200辆,每年投入加氢天然气内燃机出租车100辆,每年配套建设加气/换气站20个,配套建设1个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解制氢站。
10.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
(1)构建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平台
2011年构建省级节能减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重点引进不同工业行业技术成熟且在省内有推广前景的节能减排技术。
(2)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执法队伍
逐步建立完善省级节能减排执法队伍,加强各州(市)、县(市、区)节能减排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监测仪器,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监察。
(3)加大节能减排服务中介机构队伍建设
在省和州(市)建立分行业节能减排服务机构,逐步在16个州(市)建立第3方节能减排量认证机构。
(4)构建节能减排数据管理信息平台
加快节能减排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数据信息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节能减排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提供保障。
(5)强化节能减排统计基础能力建设
在省、州(市)、县(市、区)3级政府部门组建节能减排统计机构。按照国家制度规定,及时发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定期发布节能预警监测专报,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
(二)投资需求和资金筹措
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工程共投资14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