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云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2/01 |
颁布日期: |
2011/01/04 |
颁布机构: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云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2/01 |
颁布日期: |
2011/01/04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环发〔2011〕2号)
各州(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实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实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根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内容、采用标准及方式
(一)信息内容
1.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事态紧急、情况严重,按照《环保行政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需要上报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2.省环保厅从其他渠道得知,需要各州(市)环保部门核实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3.各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情况。
(二)采用标准及方式
1.报告及时、要素齐全、重点突出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以《云南省环保厅值班信息》形式直接报告省政府应急办、环保部。
2.未直接送阅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在《突发环境事件动态报告》上采用或备查。
二、通报内容和形式
每季度末,省环保厅办公室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上将各州(市)环保局每季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予以通报,并报告厅领导。通报内容由两部分组成:
(一)综述每季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迟报、漏报、瞒报和报告信息要素不全、质量不高的情况。
(二)以表格形式反映各州(市)环保局每季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数量,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动态报告”、“省厅值班信息”、“备查”、“环境应急督查通知书”5类,对信息分别进行统计(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环保局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履行信息报告职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制度保障到位。
(二)为全面准确反映各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主要以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质量为评价依据。
(三)省环保厅按年度对各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对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对信息报告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进行重点督查。
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试行。
附表:
年第 季度各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
地区 突发环境
事件信息 动态报告 厅值班
信 息 备查 环境应急督 查
通知书 落实情况
数量 按时
报告 数量 反馈 数量 反馈 数量 数量 数量
昆明市
曲靖市
玉溪市
红河州
昭通市
保山市
楚雄州
文山州
普洱市
临沧市
大理州
德宏州
丽江市
怒江州
迪庆州
西 双
版纳州
说 明:
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办法(修改稿)核定。
2.“按时报告”表示按照时限要求报告情况。
3.“动态报告’表示省环保厅办公室根据信息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动态报告。
4.“厅值班信息”表示厅值班室根据动态报告上报厅领导的信息。
5.“反馈”表示环保部、省政府领导和厅领导在动态报告和厅值班信息上作出的重要批示。
6.“备查”表示此信息属不够上报标准的信息、要素不全的信息等。
7.“环境应急督查通知”表示省环保厅办公室下达环境应急督查通知书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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