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规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10/08 |
颁布日期: |
2012/10/08 |
颁布机构: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10/08 |
颁布日期: |
2012/10/08 |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环监察发〔2012〕40号)
各市、州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
自2011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格式》等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修订、评估和备案工作。从省环保厅对各地上报的预案审核情况来看,大部分预案不符合备案条件,主要存在预案格式不规范,环境风险节点、应急防控措施、专家评估意见等基本要素不完整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预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为提高全省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总体水平,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应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有环保技术咨询相关资质的机构承担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工业园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建议委托经省环保厅培训的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人员负责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预案文本内要附编制机构法人签字确认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预案评估工作。企事业单位应当在预案编制或修订完成后,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成员应包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和纳入省、市州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的专家。省级备案的企事业单位预案的评估工作,应由省、市州、县区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和省、市州应急专家库成员参加。
三、严格做好预案备案工作。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案经评估后,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企业预案,需报省环保厅形式审核合格后出具备案登记表予以备案。预案备案时要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专家签字的评估意见、市州环保部门备案登记表、预案文本(上述材料各一式两份)和预案电子版。
四、及时做好预案修订工作。预案自正式印发实施之日起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五、严格执行预案管理相关规定。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要求,相关建设项目申请试生产时,建设单位应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材料一并提交,建设项目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投入试生产。
我厅将对各地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编制预案、不及时修订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评估、备案的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责令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企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或责任追究。
附件: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格式(企业版)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境保护厅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格式(企业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
1.2 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 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企业自救、属地管理,整合资源、联动处置等原则。
1.4 适用范围
明确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级别等。
1.5 事件分级
没有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
1.6 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其他预案和外部预案的关系,并辅相应的关系图。需要编写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说明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之间的相互关系。
2 基本情况
2.1 单位概况
企业事业单位名称、法人、企业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企业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原料供应商及客户)等。
2.2 环境概况
企业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图(经纬度)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等。
企业事业单位物料运输(进厂和出厂)依托的公路、铁路、水域、管道等情况;受纳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废水排放路径及排污口的位置,厂外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位置;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企业及社区重要基础设施等分布情况。
2.3 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周边区域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居民聚集区等)名称、保护级别、规模、联系方式、人数、与企业事业单位的距离、方位等相关资料(其中卫生防护距离以内有环境敏感目标的要特别注明),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的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饮用水源保护区、珍惜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名称,保护级别,与企业排污口的距离等资料,明确供水单位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资料,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的环境标准,接纳地表水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执行的环境标准。
3 环境风险评估
3.1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副产品及中间产品的产生量、消耗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危险废物名称及数量。
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的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它环境保护措施等。
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与本单位的隶属关系、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
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涉及的各类危险物质相关环境安全标准、限值、最高允许浓度等,应包括GB 3095、GB 3838、GB/T14848、GB 5749、GB 16297、GB 8978、GB 14554、GBZ1、GBZ2 等相关标准中的规定。
3.2 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能力评估
对企业事业单位存在的所有环境风险源、风险物质进行识别。明确环境风险评价结果确定的重大环境风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业事业单位的风险防范措施(三级防控体系)、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不足,并在应急保障中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4 组织机构和职责
4.1 应急组织机构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构成,并以结构图的形式表述组织机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组织机构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并明确各部分的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组织机构应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4.2 职责
明确组织机构中各组成部分、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步骤等。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明确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防。
5.2 预防和预测
明确要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确认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发生。
5.3 监测和预警
明确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重点排污口进行例行监测,根据企业应急能力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明确预警分级指标、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程序等内容。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紧急和危害程度,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不同级别预案的启动条件、启动部门、响应启动以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以流程图的形式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
明确事故发生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和内容等。明确哪些状态下应该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救援,哪些状态下应该向邻近单位及人员报警和通知。
6.2 信息报告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内部信息报告的形式和要求,辅图说明信息的内部接报和报告程序。
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部门、流程、内容和时限,并辅图说明(可参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
6.3 信息通报
明确事件发生后向可能受影响单位、居民通报,向请求援助单位发出有关信息的方式。
6.4 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行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应急人员集结、召开应急会议等内容。
6.5 应急监测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政府相关部门到达后,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测工作。
明确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监测布点和频次、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6.6 现场处置
6.6.1 水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水环境状况等,需确定以下内容:
(1)可能受影响水体情况说明,包括水体规模、水文情况、水体功能、水质现状等;
(2)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3)事件发生后,切断污染源的有效方法及泄漏至外环境的污染物控制、消减技术方法说明;
(4)制定水中毒事件预防措施,中毒人员救治措施;
(5)需要其他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6)跨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说明;
(7)其他说明。
6.6.2 有毒气体扩散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风向、风速和地形条件等,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切断污染源的有效措施;
(2)制定气体泄漏事件所采取的现场洗消措施或其他处置措施;
(3)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及区域环境状况;
(4)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5)可能受影响区域企业、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和路线、基本保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方法;
(6)临时安置场所;
(7)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方案;
(8)其他说明。
6.6.3 溢油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溢油数量、油品种类等,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制定切断溢油源和控制影响范围的有效措施;
(2)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3)制定事件现场隔离警戒,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件措施;
(4)制定油品回收和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
(5)制定减轻溢油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的措施;
(6)其他说明。
6.6.4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现场处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性质、污染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
(1)切断污染源的有效措施;
(2)制定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措施;
(3)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及区域环境状况;
(4)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
(5)可能受影响区域人员疏散的方式和路线、基本保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方法;
(6)临时安置场所;
(7)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方案;
(8)其他说明。
6.6.5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件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急救中心、医院、疾控中心、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2)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的列表;
(3)国家中毒急救网络;
(4)伤员的现场急救常识。
6.7 安全防护
明确应急人员、受灾群众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
6.8 信息发布
明确信息发布的原则、程序和规范等。
6.9 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方案。
7 后期处置
7.1 调查与评估
明确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经济损失评估、处置过程评估、长期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
7.2 善后处置
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方案。
7.3 恢复重建
明确开展环境恢复与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7.4 保险
明确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8 应急保障
8.1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8.2 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3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
8.4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5 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确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技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外部救援保障等)。
9 监督管理
9.1 宣传和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9.2 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等内容。
9.3 预案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变更、改进的基本要求、时限和采取的方式等,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9.4 预案备案
明确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报备部门等内容。
9.5 责任与奖惩
明确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10 附 则
10.1 预案签署与解释
明确预案签署人和解释部门。
10.2 修订情况
说明预案的修订情况(若为第一次制定预案可不写)。
10.3 实施日期
明确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
11 附 件
附件1:环境风险评价文件;
附件2:内部应急人员通讯录(职责、姓名、电话清单);
附件3: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联系单位应急通讯录;
附件4:应急专家通讯录;
附件5: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附件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附件7:生产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生产及储存装置等)分布位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特别注明排污口),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
附件8:危险物质识别表(注明危险特性、常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附件9: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10:危险废物登记文件或企业危险废物名录;
附件11:企业环境监测应急网络分布或依托单位应急网络分布;
附件12:环境应急监测机构联系人通讯录;
附件13:单位所处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关系图,本单位及周边区域人员撤离路线;
附件14:单位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或规划图;
附件15:危险物质运输(输送)路线及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图;
附件1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初报格式表;
附件17: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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