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
        
        
          
            
              
                | 颁布机构: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 生效日期: | 2012/09/24 | 颁布日期: | 2012/09/24 | 
            
          
         
        
          
            
              
                | 颁布机构: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 生效日期: | 2012/09/24 | 
              
              	| 颁布日期: | 2012/09/24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建〔2012〕7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9月24日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
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
  (一)推广产品为能效1级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包含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体机)。
  (二)申请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台式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普通用途的台式机,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不适用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台式机,也不适用于电源额定功率大于750瓦的台式机;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小于0.2946米(11.6英寸)的一体机。
  2.依据GB 28380-2012《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达到能效1级水平;
  3.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通过节能产品认证(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必须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节能认证);
  4.通过能效标识备案(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必须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5.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6.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台式机产品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
  (一)申请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年推广高效节能台式机数量不少于20万台;
  3. 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
  4. 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
  5.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
  (二)纳入推广企业销售网络的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3.具有向消费者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的能力;
  4.能够有效收集、管理推广产品销售信息。
  三、推广期限
  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四、推广补贴标准
  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为:260元/台。对已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产品,不再给予补贴。
  五、推广资格申请
  申请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将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申请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1)及下述材料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必须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节能认证);
  (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四)推广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必须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五)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
  (七)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及销售网点目录,并根据推广企业销售网点变化、产品规格型号调整等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规格型号不得申请。
  六、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
  (二)推广企业将销售、安装(配送)及用户信息及时录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于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推广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2),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单位对推广情况进行审核。
  (四)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预拨补贴资金。
  (五)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六)财政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专项核查情况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七、标识的加施
  (一)推广企业按照要求在推广产品的本体和包装上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
  (二)推广目录发布之日前生产的产品,应于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在本体或外包装上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
  附: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申请报告格式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情况及补贴资金月度报告格式
  附1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申请报告格式
  一、推广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1)
  二、推广产品基本情况表(附表2)
  三、推广网络基本情况表(附表3)
  四、相关证明材料
  并承诺如下:
  1. 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 同意提供与本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与申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表1
  推广企业基本情况表
推广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册商标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	 
所有制性质	 	注册资金(万元)	 
上级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万元)	 
企业总人数	 	其中:研发人员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企业网址	 
制造单位名称
(包括贴牌厂家)	 
	 
	 
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省级)	 
最近三年台式机销售量(万台)	前一年	前二年	前三年
	 	 	 
最近三年1、2级能效台式机销售量(万台)	前一年	前二年	前三年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附表2:
  推广产品基本情况表
序号	   
品牌	规格型 号	产品类型	典型能耗(kWh)	附加功能功耗因子(kWh)	能效等级	最大CPU物理核心数	最大内存(GB)	GPU类型	最大显存位宽(位)	能效标识备案号	第三方能效检测报告编号 	节能认证证书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号	计划推广价格(元/台)
			1.A类
2.B类
3.C类
4.D类						1.独立
2.集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推广产品基本情况表(续)
推广产品详细信息
(按产品规格型号填写)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生产企业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	 
2	产品类型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最大内存(GB)	 
	显存等效频率(MHz)	 
	最大显存位宽(位)	 
	显存带宽(GB/s)	 
	操作系统名称及版本	 
	CPU型号	 
	CPU最高主频(MHz)	 
	最大CPU物理核心数量	 
	GPU类型	□ 独立 □ 集成
	GPU型号	 
	额定功率(W)	 
	额定电流(A)	 
	硬盘个数	 
	硬盘大小(GB)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mm×mm)	 
3	关闭状态功率(W)	 
	睡眠状态功率(W)	 
	空闲状态功率(W)	 
	典型能源消耗(kWh)	 
	附加功能功耗因子之和(kWh)	 
	能效等级	 
	能效标识备案号	 
	第三方能效检测报告编号/节能认证证书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号	 
4	产品其他性能特征	 
5	产品照片	附照片(JPG格式、200K以内)
  附表3
  推广网络基本情况表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销售机构详细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资产规模	注册资金	邮编	负责人	固定电话/手机	E-MAIL地址
一级销售及网点	 	 	 	 	 	 	 	 	 
1	 	 	 	 	 	 	 	 	 
2	 	 	 	 	 	 	 	 	 
…….	 	 	 	 	 	 	 	 	 
二级销售及网点	 	 	 	 	 	 	 	 	 
1	 	 	 	 	 	 	 	 	 
……	 	 	 	 	 	 	 	 	 
三级销售及网点	 	 	 	 	 	 	 	 	 
1	 	 	 	 	 	 	 	 	 
……	 	 	 	 	 	 	 	 	 
  注:上述销售及网点包括经销商、代理商、专营店、连锁店等。
  附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情况及补贴资金月度报告格式
  一、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附表1)
  二、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明细表(附表2)
  三、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信息情况表(附表3)
  并承诺如下:
  1. 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 生产企业同意提供与本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与推广信息及财政补贴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表1:
  年 月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本次申请预拨(万元)	 	本月推广数量(套/台)	 
以前累计预拨(万元)	 	累计推广数量(套/台)	 
产品类别	月初库存(套/台)	本月生产量(套/台)	本月出货量(套/台)	月末库存(套/台)	本月推广数量
(套/台)	补贴标准
(元/套、台)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台式机	 	 	 	 	 	 	 
合计	 	 	 	 	 	 	 
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附表2:
  年 月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明细表
产品类别	补贴标准
(元/台)	品牌	规格型号	月初库存(台)	月末库存(台)	本月推广数量(台)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台式机	 	 	 	 	 	 	 
		 	 	 	 	 	 
	合计	 	 	 	 
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附表3-1:
  生产企业库存情况表
序号	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产品唯一编码	库存日期
 	 	 	 	 
 	 	 	 	 
 	 	 	 	 
 	 	 	 	 
 	 	 	 	 
  注:该表统计入围产品补贴之前的库存情况,在第一次填报数据时使用。
  附表3-2:
  销售机构库存信息汇总表
销售机构注册名称	销售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进货发票日期	供货单位注册名称	供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规格型号	产品唯一编码	增值税(销售)发票号
 	 	 	 	 	 	 	 
 	 	 	 	 	 	 	 
 	 	 	 	 	 	 	 
 	 	 	 	 	 	 	 
 	 	 	 	 	 	 	 
  注:该表统计入围产品补贴之前的库存情况,在第一次填报数据时使用。
  附表3-3:
  入围企业生产情况表
序号	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产品唯一编码	生产日期
 	 	 	 	 
 	 	 	 	 
  附表3-4:
  入围企业出货情况表
序号	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产品唯一编码	开票 时间	增值税发票号	购买方销售商名称	购买方销售商组织机构代码
 	 	 	 	 	 	 	 
 	 	 	 	 	 	 	 
  附表3-5:
  年  月终端销售商进货信息汇总表
卖方销售商注册名称	卖方销售商组织机构代码	进货开发票日期	终端销售商注册名称	终端销售商组织机构代码	规格型号	进货数量	增值税(销售)发票号
 	 	 	 	 	 	 	 
 	 	 	 	 	 	 	 
  附表3-6
  年 月消费者(终端用户)销售及安装/配送信息汇总表
序号	消费者信息	销售信息	终端经销商信息
	消费者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划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唯一编码	销售价格(元)	产品销售时间	发票号	终端销售商名称	终端销售商组织机构代码
 	 	 	 	 	 	 	 	 	 	 	 	 	 	 
 	 	 	 	 	 	 	 	 	 	 	 	 	 	 
 	 	 	 	 	 	 	 	 	 	 	 	 	 	 
 	 	 	 	 	 	 	 	 	 	 	 	 	 	 
 	 	 	 	 	 	 	 	 	 	 	 	 	 	 
 	 	 	 	 	 	 	 	 	 	 	 	 	 	 
 	 	 	 	 	 	 	 	 	 	 	 	 	 	 
 	 	 	 	 	 	 	 	 	 	 	 	 	 	 
 	 	 	 	 	 	 	 	 	 	 	 	 	 	 
  注:1.购买方为企、事业单位时消费者名称填写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人填写采购人姓名,购买方为个人用户时不需要填写联系人一栏。
  2.行政区划代码为:消费者实际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3. 行政区划名称:为消费者实际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对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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