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颁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北省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5/21 |
颁布日期: |
2012/05/21 |
颁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北省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5/21 |
颁布日期: |
2012/05/21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鄂建文[2012]3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桥梁设施安全运行,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评价标准》),并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市桥梁作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近年来,我省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大力加强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城市桥梁的完好率,提升了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确保了城市居民出行安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速推进,交通运输业发展迅猛,机动车保有量成倍增加,交通流量大幅度增加,行车密度和重型车辆的载重越来越大,城市桥梁的数量不断增多,城市桥梁隐患和问题更加突出,城市桥梁管理部门的养护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开展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有利于督导城市桥梁管理部门、管理单位、养护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克服“重建轻养”现象,促进和规范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提升全省城市桥梁设施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更好地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及上级部门抽查情况。
三、考核评价对象
全省市、州、县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单位。
四、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养护管理制度、城市桥梁档案资料、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估、桥梁维护及改造、桥梁设施、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桥梁专业化管理、督办工作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见《考核评价标准》(附件)。各地可根据《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
五、考核评价的组织
考核评价工作采取各地自查自评与上级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州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在做好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自查评价的同时,应检查、督导所辖县(市)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年10月31日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完成对本地区本年度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的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各地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抽查,而后,综合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对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六、要求
全省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确实把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工作作为本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考核评价标准》贯彻执行,规范指导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本地区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城市桥梁安全畅通运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对《考核评价标准》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张玉峰 联系电话:027-68873120
附件: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总分 得分 备注
一 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2、管理单位;3、养护单位;4、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是否建立。 体系不健全,每一个责任主体扣3分 12
二 养护管理制度 是否健全落实: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检查评估制度;3、管理养护制度;4、养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5桥梁信息报送制度。 每一单项未落实扣2分 10
三 城市桥梁档案资料 1、资料卡和基础资料等档案是否健全;2、有无巡查记录;3、有无评估报告;4、有无养护维修记录;5、有无经费投入等档案资料。 每缺一项城市桥梁档案资料扣2分 10
四
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估 1、是否建立巡查机制;2、有无规范的巡查记录;3、有无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并记录存档。 有一项未落实或不完善视情扣3-5分 15
五 桥梁维护及改造 1、有无日常维护计划及经费;2、有无重大病害桥梁改造升级计划及经费。 每缺一项扣8分 16
六 桥梁设施 1、上部结构(梁体、拱圈、桁架)完好状况;2、下部结构(桥墩、桥台、支座、基础、拱脚、)完好状况;3、附属设施(桥面、伸缩缝、排水设施、防护设施、护坡、挡墙、限载限高标识牌)完好状况。 每部分按6分计算,根据每个部分的损坏缺失情况视情扣2-5分 18
七 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有无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有无建立应急抢险队伍;3、有无备全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专用车辆、通讯、工具、材料等。 有一项未落实好视情扣1-3分 8
八 桥梁专业化管理 1、从事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人员是否是专业专职人员;2、从事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人员有无经过岗位技能培训;3、有无专业化养护管理器材。 有一项未落实好视情扣1-2分 5
九 督办工作 对市民投诉、媒体反映、上级督办、领导批示的各类桥梁问题是否及时妥善处置。 不能及时妥善处置督办问题扣1-6分 6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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