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关于推进本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7/06/13 颁布日期: 2007/06/13
颁布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7/06/13
颁布日期: 2007/06/13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本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 (嘉府办发〔2007〕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切实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政府将“对50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了2007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今后将逐年开展。为扎实推进这项市政府实事工程在我区加快实施,现就本区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健康权益,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经委、区建交委、区人口办、区总工会、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局、区房地局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培训、分步实施,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发动本区域、本行业内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培训。   三、目标任务   自2007年起至2011年,五年内计划组织25万农民工参加培训(具体计划是2007年3万人,2008年6万人,2009年6万人,2010年5万人,2011年5万人)。力争使我区从事制造业、建筑施工等危险程度较高、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行业的农民工基本实现全员培训,农民工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2007年的培训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以后四年培训任务由区农民工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分解下达。   四、培训实施   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制定各年度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机构及师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单位中选定,并选派取得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专业知识能力的人员从事农民工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农民工培训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五、经费补贴   根据《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的要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行市和区县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市财政负责培训教材、考核费用;区财政为农民工培训补贴30元/人,并列入预算,主要用于组织、协调、讲课、办证等相关费用;各镇、街道政府负责场地费、培训人员餐费。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各镇、街道培训计划 单位 计划数 单位 计划数 江桥镇 4000 安亭镇 4000 黄渡镇 2000 外冈镇 1500 南翔镇 3000 嘉定镇街道 / 马陆镇 5000 新成路街道 / 徐行镇 2000 菊园新区 2000 华亭镇 1500 真新街道 / 嘉定工业区 5000     合计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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