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治安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5/26 |
颁布日期: |
2011/05/26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治安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5/26 |
颁布日期: |
2011/05/26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1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本区养犬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坚持“政府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协作、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本着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护和增进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深入的调查摸底、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以及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等措施,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促使“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深入人心,犬只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率、养犬登记率、犬只收容处置率、入户宣传率大幅提升,各类违规养犬行为和犬只伤人、扰民问题明显减少,逐步建立并完善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马淮海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安金山分局、综治办、财政局、卫生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农委、城管执法局、工商金山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金山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安金山分局治安支队,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各项日常工作。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一)区公安部门:作为本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全区养犬管理各项工作,并指导、督促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犬只的登记、年检以及无证犬、狂犬、流浪犬、烈性犬的收容处置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工作。
(二)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全区狂犬病免疫点的布局设置和信息公布;负责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电子标识植入、免疫信息数据采集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犬只狂犬疫苗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工作。
(三)区卫生部门:负责全区人患狂犬病疫情监测,保证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注射和犬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做好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区宣传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负责开展《条例》等政策法规、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对违规养犬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五)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和纠正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六)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养犬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保障,监督养犬管理收费制度的实施。
(八)区物价部门:负责养犬管理收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九)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行属地化管理,结合本辖区实际,科学细化措施,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养犬管理各项工作。
(十)区综治、法制、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做好养犬管理各项工作。
五、区域划分
根据《条例》和金山区域总体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我区养犬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化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划分,实行分类管理。
(一)城市化地区划定
1、石化城区。包括亭卫南路延伸段以西、学府路以东、金山大道以南的区域和金山大道以北、龙皓路以南、松卫南路以西、东平路以东的区域。
2、朱泾镇区。
3、枫泾镇区。
上述区域按城市化地区标准收费和管理。
(二)农村地区
本区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地区均列入农村地区范围,按农村地区标准收费和管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调整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06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规范本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植入收费行为的通知》(沪价费〔2011〕008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养犬管理收费工作。
(一)犬类管理费:城市化地区,每犬每年300元;农村地区,每犬每年100元。对已实施绝育手术的犬只,养犬户凭犬只绝育手术证明,减半收取犬类管理费。
(二)犬只狂犬病疫苗、电子标识植入收费:进口疫苗60元/只,国产疫苗40元/只;电子标识植入60元/只。
七、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充分准备
1、区养犬管理办要及时指导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对犬存数进行排查,尤其是城市化地区要对新增犬、烈性犬、大型犬等情况进行排查、分类,为分阶段办理做好应急分流准备。
2、摸清涉犬经营单位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摸清本区内犬只交易市场、犬养殖场等涉犬经营单位情况,特别是对于犬只养殖场,要密切掌握动态变化,确保全部犬只纳入依法登记和免疫的管理范围,严防问题犬只流向社会。
3、区养犬管理办要及时协调畜牧兽医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合理布局、方便免疫”为原则,科学设置狂犬病免疫、登记点,为广大养犬户创造良好的便民利民服务环境。
(二)深入宣传,扩大范围
为保障《条例》的实施,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的主题,通过流动宣传、设点宣传、媒体宣传等途径,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文明养犬告知书等多元化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让群众和养犬户深入了解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和必要法律常识。原则上,要做到“四进”:一要进养犬户。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组织居(村)委会和基层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发放《养犬告知书》和集中登记、免疫年检提示,提醒养犬人按时办理登记、免疫、年检手续。二要进社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依托居(村)委会,在每个社区开辟宣传阵地,挂横幅、摆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在楼门单元、电梯内张贴年检通告和图文并茂的温馨提示。三要进学校。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中小学生当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理念,提高自护自救意识。四要进涉犬经营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涉犬经营单位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做到门外挂横幅、墙上贴通告、门内放材料,扩大与养犬人的宣传接触面。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全区养犬年检、登记工作已于5月15日起分两个阶段进行,并严格按照《条例》中有关养犬登记和年检规定进行办理。
第一阶段(5月15日至6月25日):对已取得2010年度《养犬许可证》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年检。
第二阶段(6月26日起):对初次申领《养犬登记证》的个人和单位开始受理登记。
(四)考核验收,确保长效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每年应至少两次对本辖区的犬类养殖底数情况进行排查,并积极组织狂犬病免疫、登记工作。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将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集中排查、免疫、登记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金山的高度,充分认清养犬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养犬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并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物质保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掌握社情民情,坚持主动作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主动作为、靠前工作,充分发动居(村)委会等力量,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研判,提早开展工作。针对社会各界可能关注的涉犬问题,工作中要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视情况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措施,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三)坚持便民利民,突出民生理念。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突出人性化的工作理念,提供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服务的层面和范围。区养犬管理办要组织公安、兽医等部门在养犬人集中居住的地区,设立登记、免疫、年检“一站式”服务站点,对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要采取上门登记免疫、年检的便民措施。对于残疾、孤寡年老的养犬人,可采取电话预约等方式,主动上门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对养犬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养犬行为培训。
(四)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工作层面。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涉犬经营单位、养犬人的联系沟通,营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和谐氛围,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基层组织的作用,扩大犬类管理工作宣传和服务的层面。
(五)严格执法检查,规范养犬行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有关部门要以违规养犬行为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分步骤、有侧重地强化执法检查工作,以执法促登记、免疫。工作中,既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开展工作,又要将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科学管理。
(六)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常态长效。区养犬管理办要制定具体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细化考核标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在养犬管理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
金山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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