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颁布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8/11 颁布日期: 2008/08/11
颁布机构: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8/11
颁布日期: 2008/08/1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淀山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水务局《青浦区淀山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青浦区淀山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淀山湖地区蓝藻水华,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区人民饮用水安全,改善淀山湖地区水环境面貌,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淀山湖及周边水域爆发蓝藻水华或绿潮等事件的应急处置。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响应;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2.基本概况   2.1 蓝藻特性   蓝藻又称蓝绿藻门,是藻类植物中最简单、低级的一门,繁殖方法主要是分裂生殖。在一些营养丰富的水体中,常于夏季大量繁殖,并在水面形成一层蓝绿色而有腥臭味的浮沫,称为"水华",大规模的蓝藻爆发,被称为"绿潮"。蓝藻中有些种类(如微囊藻)还会产生毒素,直接对鱼类、人畜产生毒害。   2.2 分布特征   淀山湖蓝藻水华发生期集中在6月至10月,盛发期在7月至9月。蓝藻主要受风的影响,向下风口移动而形成堆积。根据淀山湖岸线地形和夏季风向特点,一般在以下10个区域形成堆积。东北风:①东方绿舟月亮湾、②金泽镇西岑石塘江口、③大观园威尼斯区域、④东兴游艇俱乐部、⑤野营基地区域;东南风:⑥金泽镇蔡浜淀山湖防洪大堤处、⑦金泽淀西村白曲湾、⑧金泽金商公路(莼菜湾)区域;西南风:⑨水上运动场、⑩淀浦河西闸(受一定水流作用)。 3.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3.2 工作机构   成立青浦区淀山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淀山湖蓝藻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市政局、区环保局、金泽镇、朱家角镇、练塘镇行政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经委、区农委、区建交委、公安青浦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淀山湖开发公司、区供销社、供电青浦分公司、市水上运动中心、东方绿舟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3 职能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水务局):全面负责应急处置、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   区府办: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具体负责信息审查、上报。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项目安排。   区市政局:落实人员、落实设备、落实管理,具体组织蓝藻的打捞和无害化处置。   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藻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加强与市环保部门的协调沟通,向市环保部门报送信息。   金泽镇、朱家角镇、练塘镇:负责打捞器具、运输工具(含车、船)、劳防用品(含救身衣)、镇级应急分队的组织管理和堆场落实。按响应等级全面组织打捞等应急处置,并协助开展综合治理。   区委宣传部:负责区级蓝藻水华新闻报道、区外媒体的接待、协调,根据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区气象局:负责测报湖面风向、风速,结合气象预测和卫星遥感,预测、预警蓝藻爆发情况。   区农委:借助渔政协助巡查。   区人武部:负责紧急情况下区级应急分队的组织管理。   区建交委:负责区级应急车辆的征集、调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打捞船只的督查管理,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水、陆交通畅通。   区经委:负责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特别是饮用水)。   公安青浦分局:负责紧急情况下维持秩序和治安保卫。   区卫生局:负责紧急状况下的卫生防疫和紧急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   供电青浦分公司:负责临时用电的架设和维护。   区供销社:负责打捞工具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   淀山湖开发公司:负责区域内蓝藻的隔离、打捞。   市水上运动中心:负责区域内蓝藻的隔离、打捞。   东方绿舟:负责区域内蓝藻的隔离、打捞。 4.预警与应急响应   4.1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蓝藻的习性和淀山湖的水域特征,蓝藻的出现不可避免,只能应对处置。依据蓝藻爆发的规模,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V级(一般)、Ⅲ级(较重)、II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区领导小组负责。   4.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 Ⅳ级响应   (1) Ⅳ级响应标准   淀山湖沿线累计出现1平方公里蓝藻水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 Ⅳ级响应行动   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商,加强对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②金泽、朱家角镇各出动50名镇级应急队员,配合日常保洁队伍加强淀山湖蓝藻打捞;练塘镇视情出动镇级应急分队,加强太浦河取水口蓝藻打捞,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藻情监测,密切关注藻情变化。   4.2.2 Ⅲ级响应   (1) Ⅲ级响应标准   淀山湖沿线累计出现10平方公里蓝藻水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 Ⅲ级响应行动   ①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加强对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现场指挥,金泽、朱家角镇出动全部150名镇级应急队员,配合日常保洁队伍加强蓝藻打捞;练塘镇视情出动镇级应急分队,加强太浦河取水口蓝藻打捞,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加强藻情监测,密切关注藻情变化,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落实各项准备措施,随时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   4.2.3 Ⅱ级响应   (1) Ⅱ级响应标准   淀山湖沿线区域出现蓝藻水华累计达20平方公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2) Ⅱ级响应行动   ①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蓝藻处置的应急部署。   ②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现场指挥,紧急启用全部应急船只、应急分队和储备物资加强蓝藻打捞,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2.4 Ⅰ级响应   (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领导小组报请区政府同意,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淀山湖沿线区域出现蓝藻水华累计超过20平方公里或爆发大规模的绿潮。   ②威胁饮用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引起社会恐慌。   (2) Ⅰ级响应行动   ①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作出蓝藻处置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经市政府授权委托,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②由分管副区长(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牵头负责现场指挥,紧急启用全部应急船只、应急分队和储备物资,并组织调集全区河道保洁人员、船只和设备,全力加强蓝藻打捞,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饮用水保障等各项紧急措施。   ④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专家的支持、指导,适时采用果断措施抑制蓝藻繁殖。 5.应急措施   针对淀山湖蓝藻水华的时空分布特征,进一步明确以打捞为主,工程、生物等多种手段为补充的蓝藻处置机制。   5.1 打捞人员   以日常保洁队伍为主,金泽、朱家角镇各落实150人,练塘镇落实100人的镇级应急分队;区人武部落实400人的区级应急分队。根据响应等级调动沿湖镇、区级应急分队及其它镇(街道)河道保洁力量。   5.2 打捞设备及堆场   5.2.1 打捞工具   市政局负责区级蓝藻打捞船等专用打捞设备的运行维护;供销社日常储备区级打捞工具500件;金泽、朱家角镇日常储备打捞工具350件;练塘镇日常储备打捞工具150件。   5.2.2 打捞船只   加快落实金泽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钢质保洁船只的配备,逐步替代现有的水泥保洁船只。金泽镇、朱家角镇各负责落实应急征用船只50艘,练塘镇负责落实应急征用船只20艘,征用船只应以5吨以上的机动船为主,每年5月底前将船主、联系方式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2.3 运输工具   以清洁车为主要运输工具,由市政局负责调度;必要时调动混凝土搅拌车配合运输,由建交委负责落实。   5.2.4 泵吸打捞   在东方绿舟月亮湾、东兴游艇俱乐部、大观园威尼斯、野营基地、金泽金商公路(莼菜湾)5处蓝藻易堆积处安装机泵等机电设备,并落实好临时接电(不小于30千瓦),直接将浓稠的蓝藻通过管道吸送至附近的堆场或外运。   5.2.5 堆场   每年5月底前,金泽镇、朱家角镇各落实2处空地作为堆场,练塘镇落实1处空地作为堆场,堆场应远离取水口、远离淀山湖、远离居民区,运输工具能够进入,且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由环保局负责现场勘查并确认。   5.3 水闸管理   由水务局负责沿湖水闸的统一调度,遏制蓝藻扩散。   5.4 供水保障   由水务局负责蓝藻高发期间沿湖水厂的水质跟踪检测,增设高锰酸钾和粉末活性炭投放装置,确保供水安全。   5.5 阻隔拦截   由淀山湖开发公司、东方绿舟等沿湖单位负责,设置蓝藻拦截设施,减少蓝藻在岸边集聚,把淀山湖蓝藻阻隔在东方绿舟、大观园等重点沿湖景观区外。   5.6 联动机制   淀山湖约有1/3的水域面积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境内,蓝藻水华爆发期间,要主动争取太湖流域管理局的支持、协调,并加强与昆山的沟通联系和信息互通,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应急处置合力。   5.7 其它措施   根据淀山湖蓝藻水华爆发的具体情况,在市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适时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综合措施处置蓝藻。 6.信息报送   区府办负责蓝藻信息的审查、上报,区委宣传部负责召开蓝藻信息的新闻发布会和报道,区环保局负责蓝藻信息的发布,其它各单位、各部门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发布任何关于蓝藻的信息。   6.1 各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并核实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和区府办。   6.2 区府办根据要求,负责将蓝藻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和市政府。   6.3 区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根据要求,负责将蓝藻信息上报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7.费用结算   7.1 淀山湖属市管湖泊,蓝藻打捞专用船只添置、淀山湖生态治理费用由市水务局商请市财政承担。   7.2 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应急处置费用主要由区财政承担,沿湖及下游三镇适当承担。   7.3 区财政主要承担保洁船只、打捞工具的添置等区级应急处置相关费用,以及镇级应急征用船只、打捞人员费用的补贴,由区财政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核算,统一拨付。   7.4 镇财政主要负责镇级打捞器具、运输工具、应急分队、蓝藻堆场等费用的落实。 青浦区水务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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