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工作意见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1/08/25 | 颁布日期: | 2011/08/25 |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1/08/25 | 
              
              	| 颁布日期: | 2011/08/25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1〕2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工作意见
  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大兴新城建设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生态建设要为城市服务、为人居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进园林绿地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新大兴提供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分级监管、分层负责的工作机制,达到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护水平,打造植物生长健康、景观环境宜人、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城园林绿地景观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兼顾整体。对各类公园绿地、道路(河道)绿地等公共绿地,通过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整体管护水平,形成良好的城市园林景观。
  (二)突破难点、依法护绿。着力解决居住区、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管理不到位,绿地遭损毁、侵占,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明显改善绿地面貌。
  (三)建立机制、完善制度。通过明确管理主体,明确属地范围,明确职能责任,统一管护标准,统一考核评价,建立责任制度、巡查制度、台账制度、报告制度以及应急抢险制度,逐步形成新城园林绿地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科学管护、统一标准。遵循植物自然生长规律,因地制宜,制定统一标准,对绿地体系内各种元素分类施策,进行科学管护。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工作任务
  大兴新城规划面积163平方公里,各类绿地面积238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587公顷,道路绿地面积796公顷,居住区附属绿地面积251公顷,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面积340公顷,其他绿地面积415公顷。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园林绿地的维护和管理,监督检查各单位绿地管护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加强绿地管护工作。
  2、完善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园林绿地管护巡查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严格程序。严格按照绿地管护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操作,采取科学合理的养护办法,提高绿化档次和植被成活率。
  4、强化培训。加强监管单位、施工单位的业务培训,提高对绿地养护工作的认识,提升专业素质,进一步做好新城绿地管护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园林绿地管护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根据考核结果,保障公共绿地管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区城管大队:负责按照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法查处违反《北京市绿化条例》规定的行为。
  (四)区住建委:负责协助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绿地管护工作。
  (五)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老城区和其他园林绿地管护工作。
  (六)西红门镇、黄村镇、北臧村镇:负责新城规划范围内本辖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地管护工作。同时,负责辖区公共绿地管护工作。
  (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居住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地的管护工作。
  (八)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京南物流基地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附属绿地和公共绿地管护工作。
  (九)区水务局、公路分局、兴创公司、兴城顺通公司、兴振顺达公司、京创公司:负责监管建设期园林绿地管护工作,责成施工单位制定绿地管护工作方案,监督落实管护措施,配合完成建养交接。同时,负责本单位所属绿地管护工作。
  (十)北京南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管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区园林绿化局作为全区园林绿化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管护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强化辖区监管对象的统筹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各类绿地管护措施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明确主体,明确范围,分级负责,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强化考核,评比表彰。以绿地等级评定为依据,以创建精品公园、花园式单位、花园式社区为抓手,严格执行各项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和理顺区、镇、产权单位管护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认建认养。
  (四)严格执法,巩固成果。加大新城“涉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绿地管护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五)广泛宣传,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动员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积极参与绿地管护工作,创造绿地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大兴新城园林绿地管护单位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合计	公园绿地	道路绿地	居住小区附属绿地	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	其他绿地
		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2388.46	586.4	796	251.2	340.3	414.56
 	专职管理单位	小计	540.5	415.7	98.7	0	0.8	25.3
1		北京南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0	370	 	 	 	 
2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170.5	45.7	98.7	 	0.8	25.3
 	属地管理单位	小计	1634.86	119.2	616	251.2	334.7	313.76
3		清源街道办事处	125.9	 	 	100.9	25	 
4		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20.46	 	 	18.4	2	0.06
5		兴丰街道办事处	14.1	 	 	8.5	5.6	 
6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57.1	 	 	37	20.1	 
7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23.2	 	 	10.3	12.9	 
8		西红门镇	305.9	81	141.1	72.6	8	3.2
9		黄村镇	175.9	7.5	97.9	2	50	18.5 
10		北臧村镇	629.7	6.7	326	 	5	292
11		生物医药基地	221.2	14.5	38	1.5	167.2	 
12		新媒体产业基地	22.7	9.5	13	 	0.2	 
13		京南物流基地	38.7	 	 	 	38.7	 
 	建设期管理单位	小计	213.1	51.5	81.3	0	4.8	75.5
14		兴创公司	90.3	51.5	33.3	 	 	5.5
15		兴振顺达公司	10.2	 	10.2	 	 	 
16		兴城顺通公司	37.8	 	37.8	 	 	 
17		京创公司	4.6	 	 	 	4.6	 
18		公路分局	17.3	 	 	 	 	17.3
19		水务局	52.9	 	 	 	0.2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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