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消防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3/29 |
颁布日期: |
2010/03/29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消防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3/29 |
颁布日期: |
2010/03/29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金府办〔201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区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森林资源快速增长。到2009年底,林地总量已超8万亩,为改善城市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森林面积的增加,我区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15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防火工作关系到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确保林业建设成果,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维护城市安全、推进金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组建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切实履行起本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领导和指导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建立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指导与协调,建立健全反应快捷、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和协调,保障工作政令畅通。有生态公益林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护林防火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要开展公安(消防)人员森林扑火实战能力培训,强化安全避险知识教育,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强化现有林地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等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推进新建林地的配套防火林带建设,要配备相应的林火扑救工具、通讯设备、防火宣传标识等防火基础设施。有生态公益林的镇(金山工业区)等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要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设立专项经费,按照森林防火费用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积极探索救助模式。
四、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区、镇(金山工业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伤亡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
依托网络和新闻等传媒,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火源管理等防火常识的普及教育,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防火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
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精心组织巡护队伍,落实值班和巡逻人员,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上级组织。要深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排摸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强居民火源管理,对重点区域和防火重要时段,要加强巡查监管,坚决管住野外火源。要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准备。清点检查灭火工具,做好灭火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在最短时间内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妥善处置火情。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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