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3/31 |
颁布日期: |
2012/03/31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3/31 |
颁布日期: |
2012/03/31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平安建设”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措施,消除地下空间各种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地下空间使用安全,提高城市整体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制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推进本区地下空间开发和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审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协调开发利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综合管理工作,以及审议地下空间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和执法活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地下空间使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天燃气、人工煤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建设交通委:对非民防工程年度竣工备案数据进行统计,并通报区民防办;对地下空间新建、改建、扩建工地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纳入建筑管理流程,擅自改建、扩建地下空间的行为进行查处。
区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规范出资,监管单位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地下空间内的歌舞娱乐场所、游戏(艺)厅、中小旅馆等行业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进行查处。
区卫生局: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对地下空间内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检测,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文广影视局:依法对地下空间内的娱乐场所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经营项目、场所结构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的,责令限期改正、关闭或实施行政处罚。
区规划土地局:负责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改建民防工程以及改变地下空间使用用途的行为进行认定,并协同区民防办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将地下空间租赁纳入房屋租赁管理范围,办理地下空间租赁双方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水务局:负责对地下空间防台防汛设施、设备、防汛物质储备及其他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民防办:负责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阶段性工作和任务。同时主管民防地下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责。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地下空间安全生产条件(禁止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租赁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落实情况、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联动中心:负责对地下空间违章违规信息采集,按照地下空间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督促重点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
区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核发地下空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对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地下空间内无需取得许可证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对地下空间内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进行安全监察,对非法使用土锅炉、土电梯等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地下空间的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和监督抽查,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明确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建立完善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检查工作机制,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统一部署参加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联合检查;重点对本辖区内非公用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切实把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统一纳入到建设平安城区的工作体系之中,进一步树立安全观念,努力构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明确相关部门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中的职责;要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预案,提高效能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应急抢险队伍的综合作用,形成全区地下空间应急抢险队伍的统一格局;逐步建立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网格化和协管员队伍,进一步明确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中的协助配合义务,围绕“宣(传)、管(理)、养(护)、防(灾)、报(警)、救(援)”开展工作,要着力抓好“防火、防毒、防汛”为主要内容的“新三防”训练,不断提高地下空间的管理效能。要根据地下空间的区域分布、规划布局、风险评估等情况,综合考虑地下空间设施的平时用途,正确引导使用单位合理调整经营业态,在保证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依托网格,快速处置
区级地下工程网格化管理系统依托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一个具有发现立案、分发派遣、归口处置、监督回溯等四个环节组成的闭环管理流程。逐步建立起发现快速、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地下空间运转使用中安全管理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四)把握源头,强化监管
各单位要着力从建设、使用审批的源头抓起,严格落实对地下空间内的娱乐、旅馆、餐饮等经营业态的监管措施,严格控制变更用途的审批。
(五)巩固成果,常抓不懈
各单位要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出现回潮。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制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办法,形成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闵行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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