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5/19 |
颁布日期: |
2011/05/19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5/19 |
颁布日期: |
2011/05/19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绿化市容局拟订的《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闵行区“十二五”期间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6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区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坚持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主管单位负责、属地化推进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试点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运、末端处置和系统化、资源化运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低碳、环保、宜居”城市的要求,着力构建固体废弃物“大分流、小分类”的全程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大分流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建立居住小区日常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置的小分类处理系统。进入卫生填埋末端处置设施的日常生活垃圾,以2010年为基数,每年减少5%,力争“十二五”期末,进入老港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在日均1800吨以内,人均减量达到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建立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分类领导小组”),区分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各成员单位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区分类办下设4个专业推进小组,一是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组建;二是企业、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经委牵头组建;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机管局负责牵头组建;四是学校垃圾分类推进小组,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相应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区域的日常推进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分类领导小组及区分类办主要职责
区分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一是宣传、组织、协调、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二是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三是牵头组织垃圾管理联合执法活动;四是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订对策和措施,明确阶段性监督检查和推进重点;五是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工作。
区分类办主要负责各项日常性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
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的考核体系、全区社区学校的培训体系和社区志愿者服务之中;发挥资源优势和协调、主导作用,牵头组织大型活动及全区垃圾分类减量的社会宣传工作。
区妇联:负责群团组织的宣传发动和协调整合作用,在社区和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宣传,做好大型活动、培训、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做好户内分类投放垃圾袋及宣传品的发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垃圾分类减量配套项目的认证和立项报批工作。
区经委:负责企业单位、菜场及农贸批发市场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工作。
区科委(科协):充分利用科普专家资源,参与组织编写《家庭环保指导手册》等环保科普读物,负责编撰家庭环保志愿者培训教材。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专项资金、落实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及绩效考评。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在校园内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主题宣传活动。
区文广影视局:负责区内媒体宣传总体联络、协调工作。
区规划土地局: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处置配套设施的规划,落实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项目的选址及规划许可工作。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小区物业做好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的规范投放、收集、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小区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协助落实对居民的宣传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推进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分类系统建设和管理,按照要求配置分类投放容器、分类收运装备等,负责对全区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的专业指导和帮助。
区环保局:配合区绿化市容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好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的收运处置对接工作,组织和开展市民学环保等群众性宣传活动。
区机管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对拒不执行有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集中查处。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辖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落实属地化分类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建立及日常管理;做好垃圾分类指导工作,负责安排辖区内各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日常宣传工作,做好“绿色账户”社区专门回收日常工作;建立垃圾分类收运系统。
四、推进内容
(一)推进项目
1、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的“大分流”系统。
2、开展居住小区的“厨余果皮(湿)”、“其它垃圾(干)”、“可回收物”、“玻璃”、“废旧衣物”、“有害垃圾”6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并逐步推广。
3、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的大分流,日常生活垃圾的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3分类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4、建立沿街店面的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系统。
5、创建国家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区,进一步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资源化处置率达到80%,日均规范处置量达到180吨以上。
6、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提高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分类方式
1、居住区分类
根据居住区生活垃圾六分类原则(厨余果皮、其它垃圾、可回收物、玻璃、废旧衣物、有害垃圾),厨余果皮和其它垃圾由居民实行日常分类投放,由物业公司分类收集到垃圾房或小压站,由环卫企业分类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居民产生的可回收物和玻璃可自卖或投放入小区内相应分类垃圾桶,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有害垃圾投放入小区内设置有害垃圾桶,由物业公司收集到垃圾房分类存放,定期通知环卫企业分类收运、储存及处置。
小区产生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由物业公司设置专用堆放点,与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由物业公司通知街镇委托的清运单位进行独立收运,清运公司运至本区指定的末端处置地点。
2、菜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分类
菜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垃圾实行四分类(有机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配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桶进行分类存放,由市场管理公司负责落实源头分类和分拣工作,有机垃圾、其它垃圾由当地环卫企业负责日产日清,有机垃圾收运至有机垃圾生化处理场,实现资源化利用;其它垃圾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码头后外运;可回收物由市场管理公司负责分类存放,并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有害垃圾由市场管理公司负责分类存放,定期通知环卫企业专项收运。
3、单位分类
倡导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单位生活垃圾分为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配置相应垃圾桶进行分类存放,杜绝将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工业垃圾混入日常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其它垃圾委托本区域有行政资质的环卫服务公司,根据服务合同定期收运;可回收物由单位负责分类存放,并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有害垃圾由单位负责分类存放,定期通知环卫企业专项收运。
配置食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处理,应按照《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
五、具体措施
(一)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管理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处置量的总量控制管理,同时,区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签订推进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生活垃圾实际水运处置量控制在计划量以内,每减量1吨奖励50元,奖励经费在区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算总额中列支;超出控制计划量,超出部分的生活垃圾量处置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全额承担,具体细则由区绿化市容局另行制订。
(二)建设区级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
抓紧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应急处置场,将颛桥简易垃圾堆场进行综合环境改造,引进一家环保企业建设有机垃圾应急处置场,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阶段的有机垃圾处理。同时,为了长远解决有机垃圾(居民厨余果皮、菜场有机垃圾、绿化垃圾等)、装修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有害垃圾的储存转运,以及市容环卫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区政府解决建设用地,建设一座100亩区级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区财政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
(三)建立计量统计制度
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行计量统计制度,对分类前的垃圾量及分类后的各类垃圾的数量进行统计,按月作为一个统计周期。统计数据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垃圾分类推进小组予以确认,区分类办进行随机性核查。统计数据作为评比先进、补贴奖励的依据。
(四)建立垃圾分类表彰奖励制度
一是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创建活动,根据创建结果给予达标、规范、示范三个等级的评定;二是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菜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垃圾分类评优活动,并予以表彰;三是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分类试点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居民、物业、居委、管理部门、作业人员开展评先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考核标准等有关事项由区分类办另行制订。
(五)落实垃圾分类专项资金
“十二五”期间,区财政每年安排垃圾分类减量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社会宣传、试点项目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设备新增等支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相应落实配套资金。垃圾分类减量配套环卫设施、工具、装备等项目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安排,试点阶段实行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各承担50%;推广阶段区财政承担35%、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承担65%。环卫设施、工具、装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新增更新由责任主体负责。进入有机垃圾处理厂的厨余果皮及菜场有机垃圾的收运及处置费,试点期间分担方式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在本年度相应的预算资金中列支。
(六)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招聘小区失业、退休等热衷社会公益人员作为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进行上门分类宣传、指导、监督等有关工作;并给予志愿者一定的工作性补贴,垃圾分类指导志愿者队伍经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落实。
(七)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委托社会专业组织对本区垃圾分类减量推进情况、宣传效果、市民参与程度,以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单位落实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推进工作安排
(一)准备试点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1、研究制订闵行区“十二五”期间推进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方案,编制2011年度垃圾分类减量推进经费预算,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垃圾分类推进计划。
2、成立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开展各种形式社会宣传,行业动员活动,编印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4、开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活动,制订古美路街道垃圾分类示范区工作方案,并先行先试,基本完成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5、莘庄镇、七宝镇、虹桥镇选择2个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6、全区初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的“大分流”系统。
7、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菜市场等行业各选择2家,进行单位生活垃圾的分类试点工作,形成若干个垃圾分类模式。
8、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应急处理场,实行市场化运作,一期规模日处理200吨,将颛桥垃圾滩地50亩作为区应急处理场。
9、落实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选址、项建、可研、方案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评估推广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1、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的“六分类”试点效果进行评估。
2、对装修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大分流”系统的推进实效进行评估。
3、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菜市场等单位垃圾分类减量实效进行评估。
4、根据评估情况对垃圾分类方案作进一步修正,改进分类方式。
5、莘庄镇、七宝镇、虹桥镇全面开展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其它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选择2个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
6、古美路街道开展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全过程的运行模式。
7、全面推进菜市场、农贸批发市场的有机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工作,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日处理200吨。
8、启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的建设,处理规模达到500吨。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3年1月-2014年12月)
1、在全区封闭式居民小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并形成长效化、常态化运转模式和管理机制。
2、在具备一定规模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菜市场等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在全区全面建成完善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菜场垃圾、绿化垃圾的“大分流”系统。
4、在全区逐步开展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广工作,建立完善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运行模式。
5、全面建成本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分类处置功能配套齐全,运转正常。
(四)总结固化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
1、总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经验,建立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局面。
2、对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奖励。
3、对“十二五”期间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估。
4、制订本区“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计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性,将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列入正常工作议程,并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扎实予以推进。
(二)强化管理,措施落实
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订“十二五”期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针对性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强化从源头减量、过程分类到资源再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切实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借助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工作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考核,长效管理
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加强对生活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根据市下达的指标和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签约指标严格考核,并对试点小区和单位开展实效评估,促使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附件: 2011年度闵行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主要任务分解表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
附件:
2011年度闵行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具体内容 完成节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召开全区动员大会 召开区垃圾分类动员大会,区和街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准备大会各项工作 待定 区分类办 区府办
2 开展宣传工作 编制本区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发放到实行垃圾分类试点的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学校等 全年 区分类办、各有关街镇 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经委
通过媒体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宣传工作 全年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文广影视局
3 制订考核奖励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考核奖励管理办法、考核标准等细则 7月底 区分类办 区财政局、
区绿化市容局
4 古美路街道垃圾分类示范区
创建 开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古美路街道垃圾分类示范区先行先试,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古美街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分类措施 (1)一季度完成前期准备;
(2)二季度启动并完成20%小区;
(3)三季度完成30%小区;
(4)四季度完成50%小区。 古美路街道 区绿化市容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 其它街镇垃圾分类试点 莘庄镇、七宝镇、虹桥镇开展2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 (1)二季度完成前期准备
(2)三季度启动并完成 莘庄镇
七宝镇
虹桥镇 区绿化市容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6 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选择2个机关事业单位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1)7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
(2)8月1日启动 区机管局 相关街镇
区绿化市容局
7 学校垃圾开展分类试点 选择2个学校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1)7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
(2)8月1日启动 区教育局 相关街镇
区绿化市容局
8 大中型企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选择2个企业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1)7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2)8月1日启动 区经委 相关街镇
区绿化市容局
9 菜市场、农贸批发开展市场垃圾分类试点 选择2个农贸市场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1)7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2)8月1日启动 区经委 相关街镇
区绿化市容局
10 推进垃圾“大分流”系统 在全区初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菜场垃圾的独立收集运输系统 10月底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区绿化市容局
11 引进资源利用项目 将颛桥垃圾滩地50亩作为临时用地,招投标引进一家企业,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应急处理场,规模200吨。 8月底 区绿化市容局、颛桥镇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土地局
区环保局
落实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选址、项建、可研、方案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12月 区绿化市容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土地局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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