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23 |
颁布日期: |
2012/02/23 |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23 |
颁布日期: |
2012/02/23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湖南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景函〔2012〕4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处)、规划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世界遗产设立40周年,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为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现将《湖南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安排好2012年的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2年湖南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完善风景名胜区法规体系建设,创新保护管理机制,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提升内涵,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合理持续协调发展,为“四化两型”和“绿色湖南、创新湖南、数字湖南、法治湖南” 建设做出贡献。
一、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工作。开展福寿山-汨罗江、东江湖、古丈红石林等风景名胜区的立法前期调研。加快规划编制审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特许经营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制定专家审查、报告、评估、公示、竣工验收、督察员等管理制度以及《湖南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收支使用办法》。
二、积极推进规划体系建设
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推进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力争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稳步提升详细规划覆盖率。组织编制湖南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着手构建地方性技术规范体系。强化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专家委员会审查咨询制度,推广和规范评估制度。编制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白皮书。开展全省风景名胜区优秀规划设计评选。
三、加强世界遗产地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
继续加强武陵源和中国丹霞?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泰山拓展四岳”和“中国南方喀斯特”拓展申遗前期工作。抓好中国丹霞保护委员会和湖南省崀山世界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工作。启动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加快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创建。制定风景名胜区设立的考评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标准,推行差别化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项目建设
继续开展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检查,落实2011年全省专项检查的整改要求。加强和规范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和设计方案审查。加强项目批后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资金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规范风景名胜区内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风景区文化建设
加强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文化建设,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质,突出地方特色。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学术交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世界遗产成立40周年和风景名胜区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
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加强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行业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上下对口、职责对应的管理体系,密切行业联系。推动风景名胜区信息员联络制度。加强宣传,利用《湖南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动态》和网络等平台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信息发布,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名度。加强培训教育,开展讲师团赴基层宣讲活动,促进国内国际交流,提高行业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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