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颁布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6/13 |
颁布日期: |
2012/06/13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2/06/13 |
颁布日期: |
2012/06/13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区已编制了《北京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规划》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京政函〔2010〕119号)。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通州区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905.8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 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更新时点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主要规划调控指标
1、总量指标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规模27500公顷(含城镇工矿用地19034.57公顷);耕地保有量33066.67公顷;基本农田指标为29600公顷,其中责任基本农田27733.33公顷、多划定基本农田1866.67公顷。
2、增量指标
切实调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到2020年,全区(县)新增建设11792.8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1790.5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816.2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少于1340.27公顷。
3、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分区
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7263.7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4347.16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54885.49公顷,禁止建设区面积为4084.65公顷。
4、土地用途分区
为了落实土地战略,保护耕地,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利用的一致性和土地利用的趋向性,土地功能的导向性,把全区土地划分为六种类型区和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土地面积34077.1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7.62%。
(2)一般农地区:该区土地面积13288.5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67%。
(3)城镇建设用地区:该区土地面积22673.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03%。
(4)村镇建设用地区:该区土地面积8357.2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9.23%。
(5)独立工矿区:该区土地面积579.7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64%。
(6)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该区土地面积2364.1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61%。
(7)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该区土地面积3744.1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13%。
(四)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规划宣传,提高依法合理用地意识。
2、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及制度。建立统一衔接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和引导作用,完善逐级调控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手段,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规范土地规划调整修改程序,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管理,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建立基本农田的动态管理机制。
3、探索规划实施经济保障机制。探索设立各类指标置换交易平台;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
4、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积极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论证。
5、强化规划实施的预警监督和执法。积极建立土地规划动态监测制度,不断强化土地规划监督执法力度。
特此公告。
附件: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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