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8/06/10 |
颁布日期: |
2008/06/10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8/06/10 |
颁布日期: |
2008/06/10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制定的徐汇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2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交通委、统计局共同制定的《徐汇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已经第十四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日
徐汇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2010年本区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约20%的目标,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发〔2007〕25号文)、《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发挥节能政策调控作用,确保实现本区“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节能责任单位及各相关政府部门,各街道、华泾镇。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项目推进完成情况和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情况。
(三)考核方法主要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
1.区经委、外经委、建设交通委、科委、国资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房地局、环保局、技监局、旅游局、机管局、各街道、华泾镇等部门单位的考核内容主要是:节能项目的完成情况(40分)、基础工作落实情况(20分)和节能措施推进情况(40分),其中各部门所推进的节能项目按照《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和实际要求确定并落实。
2.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区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团区委等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是:基础工作落实情况(20分)和节能措施推进情况(40分)。年底将得分按照比例关系换算成百分制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主要包括综合节能项目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计分划分为三个类别,即优秀(80分及以上)、达标(60~79分)和不达标(60分以下)。具体考核计分方法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各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年度部门节能工作计划送区节能办。区节能办于2月底前将当年区节能工作计划安排反馈至各部门。节能工作计划需包括实施的年度节能目标、节能项目、节能措施及达到的预期效果等内容。各部门节能目标原则上应不低于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的各项目标。
(二)各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节能工作推进情况及自评得分送至区节能办。牵头单位同时提出对所涉及的共同推进单位的考评意见。
(三)次年1月底前,区节能办会同区府办、发展改革委、经委、监察委、人事局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结合各部门的自评报告和牵头单位的考评意见,对各部门节能工作及节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评价考核工作组要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节能办以适当方式通报。
(四)次年7月底,市节能办对各区县的节能考核结果发布后,区节能办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况对年度节能目标、计划和重点节能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四、奖惩措施
(一)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业绩考核、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未达标的部门,主要领导将承担主要责任。
(二)对于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部门,将结合全区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考核结果未达标的部门,在考核报告通报后10天内,要向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四)对于在节能考核中瞒报、谎报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徐汇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2.《节能相关指标2008年完成要求》
3.《区属各大口单位2007年耗能情况表》
4.《各街道、华泾镇2007年耗能情况表》
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汇区经济委员会
徐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徐汇区统计局
二○○八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徐汇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
类别 分
值 考核
内容 牵头单位 共同推进
单位 评分标准
节能
项目 40 重点节能项目推进情况 经委、外经委、建设交通委、教育局、卫生局、房地局、旅游局、机管局、各街道、华泾镇 国资委、技监局 列入年度计划的节能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全部完成的得40分;完成计划90%以上的得20分;完成50%以上的得5分;完成50%以下的不得分。
政府办公场所节能 机管局、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华泾镇
基础
工作 20 节能基础工作 节能办 相关部门、各街道、华泾镇 制定部门年度节能工作推进计划;
部门安排专门的节能工作人员。
节能
措施 40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经委 财政局、旅游局、科委、外经委、各街道、华泾镇 三产增加值占区生产总值比重持平或上升;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持平或上升;
完成年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
协助市有关部门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做好资金配套和人员安置。
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 经委 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委 保障节能专项资金需要;
在区新增财力中增加节能工作的资金安排;
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 科委、经委 旅游局、外经委、国资委、技监局 将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政策扶持内容;
节能科技研发资金比上年增长;
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
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
重点企业、领域节能工作情况 建设交通委、经委 房地局、国资委、各街道、华泾镇 协助市有关部门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协助市有关部门推进建筑施工企业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制定并完成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协助市有关部门推进重点交通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节能政策制定及执行 发展改革委、经委 科委、财政局、建设交通委、技监局 贯彻落实上级节能降耗政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协助做好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加强能源统计与监测 发展改革委、
统计局 经委、各街道、华泾镇 严格执行能源统计制度,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
配备专门能源统计人员;
协助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工作;
每个季度发布节能简报。
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 区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团区委、经委 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各街道、华泾镇 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
实施节能奖励制度。
附件2:
节能相关指标2008年完成要求
类别 主要指标 2008年完成要求
综合经济 生产总值 增长10%
二三产比重 22.5:77.5
单位增加值能耗 下降9%
产业经济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
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比重有所增长
财政总收入 增长11%
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 增长20%以上
单位工业产值能耗 下降6%
公共管理 政府办公场所单位面积用能 下降7%
附件3:
区属各大口单位2007年耗能情况表
单 位 综合能源消费
吨标准煤 上升或下降±%
公安分局 3906.28 10.53
机 管 局 1911.24 -1.53
税务分局 632.25 -2.59
法 院 437.29 12.07
工商分局 428.52 -3.43
城管大队 270.16 9.55
房 地 局 229.71 213.08
科 委 146.01 2.55
财 政 局 98.00 46.82
市 容 局 86.45 15.11
环 保 局 72.73 0.06
规 划 局 68.20 4.46
统 战 部 55.72 -2.96
政 协 50.21 -20.19
旅 游 局 25.05 17.72
安全分局 35.09 14.75
老干部局 32.09 6.97
注:区政府办公大楼内的单位,主要是汽油能源的消耗,电力能源消费由机管局统一统计。
附件4:
各街道、华泾镇2007年耗能情况表
单 位 综合能源消费
吨标准煤 上升或下降±%
徐家汇街道 383.60 323.45
华 泾 镇 380.65 -11.96
凌云街道 319.89 14.71
龙华街道 205.34 90.41
漕河泾街道 144.48 5.75
天平街道 135.97 -1.81
枫林街道 105.02 59.27
斜土街道 147.35 20.80
田林街道 87.43 10.20
长桥街道 83.48 30.38
康健街道 78.14 2.71
湖南街道 69.42 -56.71
虹梅街道 66.70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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