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颁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2/13 颁布日期: 2012/02/13
颁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2/13
颁布日期: 2012/02/13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卫应急〔2012〕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和《江苏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全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水平、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卫生应急体系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有效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维护公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认真贯彻《江苏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和《江苏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适应我省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水平、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制定《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现状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的起步发展时期。全省卫生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卫生部、省政府对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卫生应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卫生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主要体现在:   一是卫生应急管理体制逐步健全。“十一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实现了管理机构从无到有、管理职能从分散到集中的转变,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省卫生厅、6个市卫生局和21个县(市、区)增设了卫生应急办公室,其余7个市经当地编委批复同意在市卫生局相关处室增挂了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全省104个县(市、区)卫生局均明确了相应科室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省和各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以及二级以上医院均明确科室并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在全省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切实履行起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   二是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并形成预案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江苏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省卫生厅印发了31个部门应急预案,省疾控中心印发了39个专业技术方案。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也逐步健全完善。以预案为核心的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和规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围绕应急预案制度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培训演练,全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25.3万余人次,组织卫生应急演练1940多次,锻炼了卫生应急队伍,提升了卫生应急能力。   三是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逐步形成。随着卫生应急管理体制、预案、制度等的不断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正逐步形成。省卫生厅与省农委、出入境检验检疫、教育、气象、地震、交通等省有关部门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形成了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机制。各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完善了医防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部门能按照预案和职责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卫生部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应急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四是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加强。全省县以上疾控中心、乡镇以上医院全部实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实现信息报告的动态化、实时化和网络化管理。加强人禽流感、SARS、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完善重点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生活饮用水、学生因病缺课、药房用药和公共卫生监督监测网络等系统。完成全省毒源普查工作并初步建立了全省毒源数据库系统,建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水平。   五是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以“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的架构模式,省卫生厅建成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专家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和视频会议等功能;依托省人民医院建成了江苏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通过与各市急救医疗中心、三甲医院联网,实现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监测预警、急救医疗指挥调度、视频培训演练和远程会诊等功能;依托省疾控中心启动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投入使用并实现与辖区内区县的联网互通。   六是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及其装备建设逐步强化。省卫生厅成立有两位院士参加的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更新340名专家组成的省级卫生应急专家库系统;调整原省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依托省内实力较强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组建8类18支171人的省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专家库全部建成,组建628支、9336人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积极争取省财政经费,加强省级卫生应急装备建设,先后装备了指挥通信、应急物资、后勤保障等应急车辆10台及应急检测、防护和救治仪器、队员携行等装备,累计投入2670万元。全省储备应急物资2.6亿元。   七是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5年来,全省卫生系统成功处置南京人禽流感疫情、甲型H1N1流感疫情、婴幼儿奶粉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54起,参与处置射阳反应釜爆炸、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太湖蓝藻暴发、盐城水污染、泰兴幼儿园事件、无锡“7.4”事件、南京“7.28”爆炸等其它突发事件。面对突发事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反应迅速,不分昼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千方百计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及时救治伤病人员,认真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   八是抗震救灾及对口支援任务圆满完成。“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卫生系统快速反应,紧急行动,在最短时间内组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赶赴灾区,全省先后派出564名医疗卫生队员、76辆应急救护车,在地震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救治伤员1万多人,转运伤员1600多人,累计消杀面积720平方公里,发放各类健康教育材料10万余份,全省医院共接收地震灾区伤员1299人。转入对口支援阶段后,全省卫生系统共派出8批共688名队员赴绵竹市开展工作,帮助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改善硬软件条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全市主要医疗资源指标、门急诊住院数据和业务收入均明显超过灾前水平,传染病发病率大大下降。我厅于2010年9月在绵竹市召开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总结会并签署下一步友好合作协议。   九是出色完成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卫生应急保障任务。省卫生厅制定《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卫生系统出色完成了奥运会火炬传递、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上海世博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卫生应急保障任务,确保我省所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三个不发生”,受到省委省政府及活动主办方的充分肯定。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受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全球气候变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上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经济社会转型期,国内外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所导致的突发事件有增无减,且发生的多样性和不可预测性均在增加,呈现出种类多、频次高、规模大、影响广、损失重等特点,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有破坏力和影响力,已成为全世界共同面临的挑战。   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十二五”期间,我省可能导致突发急性传染病、急性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等的危险因素还将长期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将呈增长态势,主要表现在:   1、传染病事件。传染病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占较大比重,且以发生在中小学的传染病事件占主体;流动人口传染病问题较为突出,区域性流行或跨区域传播风险并存;部分新发传染病尚未建立有效的监测技术方法,缺乏流行病学和病原学资料,随着国际间人员流动的增加,传入的风险增大;农村仍是传染病防控的薄弱环节;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传入、发生的威胁不容忽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于病因和感染途径不明,难于对其进行迅速有效的诊疗、防控。   2、急性中毒事件。“十一五”期间,全省发生急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数百起,其中以食物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较多,引起食物中毒的各类影响因素短期内难以改变,仍有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数、病例数及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传统急性职业中毒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的急性职业中毒时有发生,中毒谱发生变化。由于各种新化学物的不断研制和大量生产,作业工人的频繁轮转,部分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不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再加上职业卫生监管不到位,急性职业中毒隐患大量存在,职业中毒的发生短期内还会不断增加,表现形式也将更加复杂。   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在“十一五”期间,全省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不断发生,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太湖、长江、盐城、沭阳等地区(流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了相关地区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与正常生产生活。目前我省境内的江河、湖泊和农村小水厂时有发生的水源受污染事件仍在威胁着我省城乡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   4、核与辐射突发事件。我省现有放射源7330枚,位居全国第3,有射线装置3178个。随着核与辐射应用技术及其规模的不断扩大,核与辐射的潜在危险同步增加,部分闲置、遗弃和偶有丢失、被盗的放射源以及违规操作将构成巨大的放射事故隐患。我国及周边国家(地区)有140多座核电站在运行,这些核电站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核泄漏,都极有可能对我省产生严重威胁和影响   二是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和压力日益增加。随着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及全省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发生和诱发突发事件的因素也日益增多,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将面临十分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1、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各类极端恶劣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仍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危害性加重加大;苏南茅山断裂带及其以东地区、苏鲁交界地处及南黄海沿岸地区存在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危险性,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概率增加,自然灾害与其他突发事件相互耦合影响更加突出。   2、事故灾难时有发生。我省处于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尚待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燃气、通信、电力、供水排水等生命线事故发生概率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3、社会安全不容乐观。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利益格局迅速调整,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大量存在,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依然较多,人财物流动加快导致维护稳定和治安管理难度增大,恐怖主义等极端势力威胁仍现实存在。随着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各类社会安全事件呈现发生发展快、影响范围广和易产生倍增效应等特点,应对处置难度加大。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处于起步爬坡阶段,总体上基础和能力还比较薄弱,与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安全形势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卫生应急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不相适应:一是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有待健全完善。部分市、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组织网络尚未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卫生应急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建立。二是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及各部门间预案没有很好衔接,有的预案还仅仅写在纸上,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培训演练缺乏统一规划和评估机制。三是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多数地方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尚未建设,没能实现突发事件现场与后方的音视频、文件资料的传输共享,卫生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不完善、缺乏动态化管理。四是信息报告不够灵敏。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研判能力不强,监测体系不健全,信息报送滞后,导致卫生应急响应时有落后,工作被动。五是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装备薄弱。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和后勤保障装备严重不足,野外通讯、生存、快速检测、救治装备落后,自我保障能力差,加上缺乏系统性、功能性培训演练,难以适应特大灾害灾难时的应急需要。六是卫生应急社会参与不够。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普遍缺乏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常识,自救互救能力不高,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夯实基础、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立足省情、实事求是,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依靠科技、提升能力,推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健康损失和社会危害。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排查和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二是系统规划、分步实施。省卫生厅制定全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现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十二五”卫生应急规划,并分步实施,优先解决制约卫生应急响应时效和能力的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的快速响应能力。   三是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应急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队伍、信息、基地、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有机整合和合理布局,提高整体和分区域的卫生应急反应能力。   四是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装备保障、指挥决策、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等先进技术,兼顾先进性和实用性,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标准和规范体系,实现卫生应急工作依法、科学、规范、统一,有力、有效、有序、有度。   五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应急工作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主体转变,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规划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我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一案三制”建设,以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重点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应急队伍、救治基地三项核心能力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体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水平、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指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均达100%,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率达100%。   --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体系健全完善,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电子化、流程化和卡片化。   --突发急性传染病、中毒、生活饮用水、核辐射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重点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培训覆盖率和知晓率,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均达到100%,乡村(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分别达到100%和85%。   --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及其装备、培训演练达到标准要求;实现卫生应急队伍及专家库的电子化管理和定期更新。   --国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和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均通过卫生部验收,力争把我省打造成核辐射卫生应急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的人才培养、培训演练、装备保障、救援处置、科学研究的国家级基地。   --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3次卫生应急演练,县级每年至少开展2次卫生应急演练;建成2~3个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省级培训演练基地。   --完善省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和相关制度建设,全面建成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和市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50%县(市)建成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120指挥调度系统,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120系统的互连互通。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各市、县(市、区)都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建设5~8个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试点项目。   --加强实验室卫生应急检测能力建设,省级实验室要具备“一锤定音”的检测能力,市、县两级实验室要具备早期识别和初步鉴定能力。   --修订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装备,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储备、装备保障需要。   --建成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制定各类救援基地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建设维护全省中毒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强特效解毒药物储备,对社会公众开展中毒防治健康教育和信息咨询工作,提升全省中毒控制信息化水平。   --完善卫生应急风险沟通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知识社会宣传教育,实现卫生应急知识宣教覆盖率和知晓率,城市分别达100%和80%,农村分别达80%和60%。   --50%的县(市、区)通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验收,争取有5家以上通过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验收。   (三)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全省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和预案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卫生应急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争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部设有独立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各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明确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我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要求,及时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推进应急预案的电子化、流程化和卡片化建设,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注重向基层单位及重点部位延伸,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评估工作。   2、建立健全我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对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进行提挡升级改造,建成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拓宽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功能,完善省级“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的构架。13个市全面建成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成50%的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和120指挥调度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互通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协调、资源调度、专家研判、辅助决策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   3、不断强化全省卫生应急队伍及其能力建设   完善卫生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用机制,制定完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标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重点加强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队伍专业装备和后勤保障配置,逐步实现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在野外条件下特别是重大灾害造成交通、通讯、能源中断等极端条件下的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和生存保障能力。充实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库管理系统,建立专家参与卫生应急工作的长效机制,鼓励专家针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评估等活动,积极发挥专家作用。依托部队、高校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省级培训演练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   4、加强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中毒、核和辐射等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建立公共卫生风险数据库和分布图。建立完善健康相关症候群、虫媒生物、学生因病缺课、药房用药、医院感染、水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相关信息舆情等监测系统,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探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标,实现预警信息共享利用和分析研判功能。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重点装备突发急性传染病、中毒、核和辐射实验室检测设备,提高病原微生物、理化等病因学快速检测诊断能力。   5、建立完善我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   通过在全省建立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其主要任务是在重特大伤亡事件中,承担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和后方收治工作,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不断提升全省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分为综合、传染病、中毒、烧伤、核和辐射等五类。   6、健全完善我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储备、品量适当,功能实用、现场便携的储备原则,修订完善省卫生厅等三部门下发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在全省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分类分区域建立集中规范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点),主要包括医疗急救包、便携式紧急抢救设施设备、消杀药品器械、移动卫星音视频通讯设备、后勤保障物资设备等,作为应急状态下可立即随卫生应急队伍出发的物资储备。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用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的信息化管理。   7、建立健全与部队、高校及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   依托部队(武警、消防)的装备优势和训练条件及经验,对卫生应急队伍开展野外拉练、生存训练和实战演练,建立健全联合培训演练机制,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在极端条件下的生存和处置能力。在省政府领导和省财政支持下,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平战结合、共建共用”的原则,与武警江苏总队联合组建我省医疗方舱,提高我省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会同铁路部门制定我省铁路行车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并联合举行应急演练。依托相关高校的科研技术和师资力量,探索建立“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加强卫生应急学科建设和灾难医学研究,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学技术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对我省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开展评估,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   8、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开展群众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送卫生应急知识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提高卫生应急知识的覆盖率、知晓率和公众行为改变率,提升全民的卫生应急行为素养。强化基层的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培训,掌握风险沟通的原则和技巧,将风险沟通能力作为事件处置的核心能力加以锤炼。根据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标准,制(修)订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工作规范和创建标准,探索行之有效的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模式,以点带面,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抓手”,并力争有5家通过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验收。   9、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千方百计救治伤病人员,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死亡率和伤残率,全力减少生命和健康损失。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力争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以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要每天关注疫情、舆情报告,全面履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认真做好重大活动(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工作,确保我省救助基金制度顺利实施。   10、着力抓好卫生应急文化建设   卫生应急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证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加强卫生应急文化建设,有利于展示卫生系统救死扶伤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凝聚团结奋进的行业精神,有利于展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先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时代创新精神,充分利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加大对卫生应急工作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展示形象、凝聚精神、汇集力量、营造氛围,逐步形成卫生应急特有的“忠诚使命、团结奉献、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卫生应急核心价值观。   四、重大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要在整合现有卫生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八个方面的项目建设任务。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1、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提挡升级改造。改造包括基础设施、信息显示系统及应用软件系统三部分,综合利用现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资源,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监测、早期预警和高效处置一体化。突发事件来临时,可为决策指挥人员准备指挥场所,提供各种通讯方式、信息服务、决策依据和分析预测手段;决策指挥人员可及时有效地调集各种应急资源,实施应急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将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建成后的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要发挥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源管理、监测预警、检测检验、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处置技术、风险沟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3、拓展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功能。更新全省急救医疗资源数据库,做好全省急救医疗资源指挥调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工作,完善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监测预警、视频培训演练、突发事件危重病例救治远程会诊等功能,扩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范围,提高预警的灵敏度和准确性,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继续做好省、市急救医疗中心联网互动并实现长效管理,积极推进与县级120联网工作,在全省构建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体系。   4、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项目建设指南》,全面完成13个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50%的县建成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120指挥调度系统。逐步实现实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传输与共享,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资源等有关信息,逐步在全省卫生系统形成信息快捷、指挥有力、功能齐全、反应灵敏、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网络,提高卫生应急决策指挥能力。   (二)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   1、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卫生部交给的由我省组建1支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组建要求,以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组建为契机,把我省打造成核和辐射医学应急的人才培养、装备保障、培训演练、科学研究的国家级基地。国家队伍建设的目标是立足高起点、着眼国内外,建成一支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并实现队伍装备现代化、指挥信息化、行动机械化和保障军事化。   2、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和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标准及要求,我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并自筹资金,依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一支由流行病、微生物、媒介生物学、传染病等专业组成的33人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   3、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根据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本着实用和必须的原则,对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进行交通、野外通讯、生存装备、快速检测、紧急救援、应急物资等方面的装备,提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和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适应特大灾难灾害时的卫生应急处置需要。   4、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省级培训演练基地建设。按照功能设施完善、装备配置齐全、设备技术先进的原则,在相关高校、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2~3个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省级培训演练基地,承担全省卫生应急管理和医疗卫生专业队伍骨干的培训演练。形成卫生行政与医疗、疾控、监督、实验室等不同专业,省、市、县不同级别,不同突发事件之间的综合性培训演练机制。   5、江苏地震灾害救援队医疗方舱建设。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平战结合、共建共用”的原则,由省卫生厅、省武警总队、省地震局等部门共同组建省地震灾害救援队医疗方舱,以实现我省地震及其它重特大灾难事故现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的跨越式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其中医疗技术力量由省卫生厅统筹安排,有关驾驶、方舱维护等保障人员省武警总队统筹安排。   (三)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物资储备项目建设   1、省级中毒控制中心和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和省中毒控制中心职能定位,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符合省情、反应迅速、功能完备、具备应对重特大突发中毒事件能力的省中毒控制中心和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使其更好地承担全省中毒的救治康复、检测鉴定、监测预警、危害评价以及相关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等职能,全面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中毒事件的能力。   2、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依托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通过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明确职能定位、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装备建设、提升救治能力,使其更好地承担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功能,提升我省核辐射医疗救治能力。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作为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后援部,要进一步提升能力,切实按照预案履行相关职能。   3、省级综合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依托实力雄厚的厅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每家确定100~150张机动床位,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库、空中停机坪,加强交通通讯等专业和后勤保障装备,分区域建设四个省级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构建完善我省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承担省内外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在平时则承担卫生应急人员培训演练、科研学术交流和物资储备等任务。   4、省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中心建设。依托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其它具备群体性烧伤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治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成2~3家省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中心,一旦发生群体性烧伤突发事件,既能迅速派出队伍赶赴现场参与医疗救治和转运救护,又能迅速腾出一定数量应急病床包括重症监护病床,同时开展一定数量紧急手术,并对全省进行技术指导。   5、省级传染病医疗救治基地建设。依托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建设省级传染病医疗救治基地,使其具备集中收治和会诊传染病重症病人;同时要加强医院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培训演练和全省业务指导管理等,提高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的临床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   6、市、县两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通过在市、县两级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基地建设主要依托现有医疗资源,采取评建结合;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采用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其中市级要建设综合性、传染病、中毒三类基地,县级要建设综合性和传染病两类基地。   7、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分类分区域建立卫生应急基本物资集中储备库(点)。各级各类储备种类和数量要能适应相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器械药品、个人防护、现场采样与检测试剂仪器、消杀药品、普通抢救药品、传染病救治药品、解毒药、常备疫苗和血清等。开展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实物储备、资金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与数量,减少失效和浪费,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中开发物资储备模块,实现动态监测掌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状况。   (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优化提升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健全健康相关症候群、虫媒生物、学生因病缺课、医院感染、水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数据库。在现有人禽流感、SARS、鼠疫疫情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提升发现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积极性和敏感性,探索建立早期发现和处置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有效机制。整合利用120、12320等相关资源信息,建立信息确认和追踪机制,作为早期识别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来源。开展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   2、推进全省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我省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系统、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标志物监测评价系统、核事故信号核素快速识别和判断系统、公众健康效应评价系统,从而对核事故的健康影响迅速作出评价判断和预测预警,科学评估国内外核事故对我省食品和饮用水的放射性污染情况。建立全省核和辐射去污洗消定点医院网络,做好田湾核电站核应急医学准备工作。   3、建立完善全省中毒相关信息数据库。在我省化学工业发达的地区建立新化学品中毒事件监测预警点,了解监控地区新化学品生产和使用情况,掌握新化学品的基本毒性特征,建立毒性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收集相关新化学品的检验检测方法,对检测地区职业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跟踪,初步建立相关人群的健康监护档案等。建设维护全省中毒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强特效解毒药物储备,对社会公众开展中毒防治健康教育和信息咨询工作,提升全省中毒控制信息化建设水平。   4、依托现有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拓展应用领域,开发综合预警系统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标体系和指标体系优先评估模型,研发预警信息分析软件,建立功能完备的综合预警系统。   (五)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建设项目   依托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立以省级实验室为核心,市级实验室为骨干,县级实验室为基础,移动实验室为机动的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通过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实验室(移动实验室)仪器设施等装备,加强各级卫生应急实验室毒物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实验室检测标准方法,使各级卫生应急实验室能满足并达到及时、快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的需要。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毒物检测参比实验室和质量控制与评价评估中心,全面提升我省重大中毒事件应急检测能力。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科研项目   依托高校和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整合相关领域专家资源和科研力量,开展卫生应急科研项目。重点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基础研究及预案法制、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处置评估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鼓励跨学科专业的合作与交流,大力培养既懂专业又懂卫生应急管理的复合性人才。设立省卫生应急科研奖项,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支持,每年对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及论文进行奖励,建立卫生应急专业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   (七)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   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评审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出台评估、命名、复核和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办法等,健全完善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的验收和管理。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准入,不搞终身制,建立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动态管理机制,力争有5家以上通过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验收。鼓励开展市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社区)创建,将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全面推进我省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八)第二届青奥会医疗卫生保障项目   2014年,我省南京市将承办第二届青奥会,届时将有大约3500名运动员、875名官员以及全部205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官员参加。青奥会级别之高,保障任务之重,在我省前所没有。为认真履行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省卫生厅将在省政府领导下,坚持“主动参与、全力支持、整体协调、加强指导”的工作原则,协调全省卫生应急资源支持南京市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南京青奥会营造良好、和谐的医疗卫生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排查,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开展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保障第二届青奥会的顺利、成功举办。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加大规划实施的行政推动力度,保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分层次、有步骤实施,保障各项建设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在“十二五”期间上水平、上台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遵循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产品和政策的原则,“十二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要力争成为各级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取向之一,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多方力量投入。   (三)加强配合衔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规划统揽全局的意识,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本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完备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协调机制,充分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深化合作交流。积极开展国内外卫生应急工作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卫生应急领域发展的动态与趋势,学习借鉴卫生应急的有益做法与经验,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技术、设施与管理模式,促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水平的提高。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和其它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发挥合作与交流的龙头作用,做出示范,作出表率。   (五)强化评估考核。建立各级卫生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及时跟踪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对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为重点,加强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建立工作督查考核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卫生应急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应急工作职责,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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