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加强林木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28 颁布日期: 2012/03/28
颁布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28
颁布日期: 2012/03/28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林木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绿造发〔2012〕9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树木开始萌动发芽,各区县在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林木林地的养护管理。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林木林地养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林木林地的养护管理工作,要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园林绿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做好责任区内的林木林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观效果。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有关单位要针对林木林地出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林地内的枯死树木,要及时清除,并补种补栽相应规格的树种;对林木出现干枝枯梢,要及时剪除;对乱倒垃圾渣土、违章建筑等侵占林木林地的地块,要及时清理,限期拆除;重点地段要设置围栏,防治牲畜毁坏林木;做好林木的浇水、涂白、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确保林木林地整体景观效果。   三、加强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效。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林木林地的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明确管护标准和措施,组建专业管护队伍,加强巡视检查,禁止出现乱倒垃圾、渣土和乱建违章建筑等侵占毁坏林木林地现象,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提升管护质量,巩固绿化建设成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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