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转发市农委南京市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京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01/10 |
颁布日期: |
2012/01/10 |
颁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京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2/01/10 |
颁布日期: |
2012/01/10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南京市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水域滩涂资源保护,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有效规范水产养殖行为,促进全市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委修编了《南京市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南京市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
(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1月)
前言
南京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是江苏省省会,北接江淮平原,东与长江三角洲为邻,西南与安徽省相连,境内湖泊、水库棋布,河流网织,其中长江南京段98公里,占长江江苏段的三分之一,境内有秦淮河、滁河、石臼湖和固城湖等重要天然水域,水域面积达11%以上,淡水资源极为丰富,为发展我市水产养殖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近年来,我市渔业围绕“高效、特色、品牌、生态、休闲”等发展目标,全力推进科技创新、规模经营和依法管理,水产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功能逐步拓展、特色日益彰显、效益稳步提高,渔业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市场供应、富裕农村、致富农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渔业发展也面临着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双重制约,发展高效生态养殖势在必行。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南京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结合我市水产业发展现状及基础条件,修编《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划期限2011年-2020年。
第一章 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综合评价
1.1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1.1 地理位置
南京位于长江中下游,江苏省西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度20分-119度14分,北纬31度14分-32度17分。全市土地总面积为6597.15平方公里,辖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六合十一个区和溧水、高淳两个县。
1.1.2 地形地貌
南京市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公里,中部东西宽50-70公里,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公里。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南京地貌为宁镇山脉的一部分,低山山陵占全市总面积的64.52%。长江南京段长度约98公里;江南有秦淮河,江北有滁河,为南京市境内两条主要的长江支流,其河谷平原为重要农业区。水面占全市总面积11.4%,平原、洼地占24.1%,山丘占64.5%。
1.1.3 水域资源
全市水资源较为丰富,水域面积220.5万亩,净水面160.5万亩;其中长江南京段98公里,秦淮河全长103公里;滁河干流全长110公里。境内南部石臼湖、固城湖分别为31.5万亩和3.6万亩。全市有中小型水库300多座。至2010年全市已开发水产养殖水域面积71万亩,其中池塘42.8万亩,湖泊3.7万亩,河沟、水库24.6万亩,此外,我市还有稻田临时养殖33.9万亩。
1.2 水文与气候条件
1.2.1 气候特征
南京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为15℃-16℃,全年日均超过0℃的积温为5500℃-5800℃,无霜期在224天-239天,年日照时数为2179-2200小时,年总辐射量每平方厘米为115.9-113.09千卡,年降水量为1049.47mm,自南向北递减,6-9月的汛期降水量占全年的60%,且年际间差异比较悬殊。南京地区气候有下列特征:(1)气候的过渡性较为明显,南北间差异较大;(2)干湿阶段明显,降水季节分配不均匀,易旱易涝;(3)丘岗地区和江湖地区分别具有特殊的“地域小气候”和“水域小气候”。
1.2.2 水文条件
我市江河湖泊水位随季节变化明显,高水位多出现在6-9月份,低水位出现在冬春季节。境内地表水资源18.6亿m3,地下水资源7亿m3,年降水折合地表径流水量17.9亿m3,长江平均年流量达9700多亿m3,其中夏、秋季占70%,冬、春季只占30%。
根据2003-2004年全市水资源理化状况本底调查显示,境内各类水域的理化性质良好,符合国家渔业用水标准。主要超标污染物有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部分水体富营养化,给区域内水产增养殖业发展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不利因素。
1.3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3.1 浮游生物
浮游生物包括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是鱼类饵料食物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密度是评估水域鱼产力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市水域浮游植物主要以小型藻类为主,分布有蓝、绿、黄、硅、隐藻等100多种藻类;浮游动物以轮虫、桡足类、枝角类和原生动物为优势种。浮游生物一般在春季大量繁殖,为鱼类繁殖提供了充足的饵料,符合鱼类生长规律。
1.3.2 鱼类资源及其他生物资源
全市分布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鳊鱼、胭脂鱼、河鲀、鳗鲡、黄鳝、鳜鱼、鲌鱼、黄颡鱼、鲶鱼、泥鳅、乌鳢等80余种鱼类。此外,还有中华绒螯蟹、青虾等甲壳类动物,无齿蚌,褶纹冠蚌、田螺、椎实螺等软体类动物,水獭、江豚、白鱀豚等哺乳类动物,以及两栖类、爬行类等经济动物。
1.3.3 主要养殖品种
全市地理条件良好,气候适中,渔业资源丰富,适宜进行鱼类常规淡水水产品和名特优水产品的养殖以及境外优秀品种的引进驯养。我市主要养殖种类:①地产鱼类:草鱼、鲢鱼、鳙鱼、鲫鱼、鳊鱼、鳜鱼、黄鳝、泥鳅、乌鳢、黄颡鱼、暗纹东方鲀、长吻鮠、细鳞斜颌鲴、胭脂鱼等数十个经济品种;②引进国内鱼类品种:内荷包鲤、建鲤、方正鲫、异育银鲫、黄河鲤、彭泽鲫、大银鱼、海鲫等;③引进国外鱼类品种:加州鲈鱼、淡水白鲳、罗非鱼、革胡子鲶、彩虹鲷、细鳞鲳、俄罗斯鲟等;④甲壳类:中华绒螯蟹、青虾、罗氏沼虾、克氏螯虾、南美白对虾等;⑤其它主要有牛蛙、美国青蛙、龟、鳖、大鲵等。
表一 我市各区县主要养殖品种、规模及养殖方式
区县 养殖规模(万亩) 主要养殖品种 养殖方式
高淳县 12.7 河蟹、青虾、鳜鱼 主、混养
溧水县 15.0 加州鲈鱼、乌鳢、常规鱼等 主、混养
江宁区 12.7 青虾、罗非鱼等 主、混养
浦口区 12.1 青虾、小龙虾、淡水白鲳、罗非鱼等 主、混养
六合区 16.7 小龙虾、鳙鱼等常规鱼 主、混养
栖霞区 1.5 小龙虾、常规鱼等 主、混养
合计 71.1
1.3.4 水产良种场
目前,我市有国家级水产良种场1家,省级水产良种场3家,市级水产良种场5家,另有多家县级水产良种场。主要进行中华绒螯蟹、青虾、四大家鱼、银鲫、鳊鱼、鳜鱼、加州鲈鱼、淡水白鲳、细鳞斜颌鲴、暗纹东方鲀、长吻鮠、胭脂鱼等品种的繁育,年繁育苗种达10亿尾(只)。详见表2。
表二 市级以上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基本信息
名称 类型 繁育品种 地址
固城湖原种场蟹苗分场 国家级 扣蟹 高淳县淳溪镇
南京市水科所青虾良种场 省级 青虾 江宁区湖熟街道
南京秣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省级 四大家鱼、银鲫、鳊 江宁区秣陵街道
高淳县水产养殖场 省级 四大家鱼、团头鲂、异育银鲫等 高淳县淳溪镇
南京黄令养殖场 市级 银鲫 江宁区禄口街道
南京市现代渔业公司 市级 四大家鱼、细鳞斜颌鲴、暗纹东方鲀、长吻鮠、胭脂鱼等 江宁区禄口街道
江宁区水产良种场 市级 四大家鱼、鳜鱼等 江宁区谷里街道
溧水县水产良种场 市级 加州鲈鱼、黑鱼等 溧水县洪蓝镇
溧水县柘塘水产良种场 市级 四大家鱼、异育银鲫等 溧水县柘塘镇
第二章 养殖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2.1 水产养殖生产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市渔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不断增加,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增长点。2010年水产放养面积为105万亩,按照水域类型和养殖方式分:池塘42.8万亩、湖泊3.7万亩,河沟、水库24.6万亩、稻田养殖33.9万亩。全市水产品产量达21万吨,比2005年增长了16%,渔业一产总值实现52亿元,较2005年增长77.2%。
2008年12月经农业部批准建立长江大胜关长江吻鮠、铜鱼和固城湖中华绒螯蟹两大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长江大胜关长江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为10.5万亩,核心面积为6051.5亩,主要保护对象为长吻鮠、铜鱼,其他保护物种包括中华鲟、胭脂鱼、中华绒螯蟹、刀鲚、暗纹东方鲀、江黄颡、长鱯等;固城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为7500亩,核心面积为4500亩,主要保护对象为中华绒螯蟹,其他保护物种包括青虾、青鱼、草鱼、鲢、鳙、鲤、鲫、鳊、翘嘴红鲌、红鳍鲌、鳜、黄颡鱼等物种。
2.2 水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与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发展不断挤占渔业水域面积,二是工业化发展产生的工业污染导致渔业水域水质不断恶化,三是渔民对水产自然资源保护意识差,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2.2 特色品种的产业化与种质资源保护的问题,我市在开发地产水产资源、良种引进方面投入不足,一些县级苗种场基础差,生产设施简陋、原种缺乏、种质衰退、优质种苗较少,不能满足养鱼户对优质种苗的需求。
2.2.3 水产养殖生产的规模化与水产养殖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我市养殖池塘大多数已年久失修,部分地区仍以家庭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生产形式为主,规模化、产业化建设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另一方面表现在渔业保障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完善,渔业科技人才和资金缺乏,设施手段落后,水产养殖监管有待加强。
2.2.4 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水产养殖疫病频发的问题,表现在一方面,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水产养殖病害发生频繁,突出性、不明原因的病害种类增多,大面积疫病发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不规范使用投入品行为依然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时有发生。
2.3 水产养殖业发展潜力
2.3.1 水域增产潜力。目前,我市在江、河、湖、水库、池塘等水域滩涂养殖开发已逐步接近饱和,但在池塘尤其是城郊的池塘养殖中,设施渔业、精品渔业和休闲观光渔业等高效渔业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池塘养殖条件差,养殖单产偏低。未来几年将进一步加大池塘标准化改造,进一步提高池塘精养面积,提高池塘养殖产量,优化养殖开发布局,重点发展高效设施养殖和多元生态养殖,确保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3.2 市场需求潜力。我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圈”,水、陆交通便捷,有利于产品内外流通。我市及周边地区有良好的消费水产品习惯及市场前景,水产品需求量大,尤其是特色、优质水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未来几年,我市将加快水产养殖品种、规模结构调整,充分发挥长江南京段特色鱼类种质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鳜鱼、鲈鱼、黄颡鱼、绒螯蟹、青虾等优质品种的养殖面积,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产品的基地,做强做大,使其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2.3.3 科技发展潜力。近几年水产养殖科学技术发展促进了生产发展,但我市大部分水产养殖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养殖方法上,设施渔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精养高产技术推广面不广,养殖技术科技含量低。未来几年,我市将继续实施“科教兴渔”战略,加大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大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指导服务力度,加快水产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引进和推广,大力组织实施“三项”更新工程项目,着手建立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努力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
2.4 渔业发展前景
未来的五到十年,南京市水产养殖业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渔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以发展生态健康渔业、现代都市渔业为方向,以渔民增收为核心,开发资源,优化结构,到2020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保持在25万吨左右,实现渔业总产值75亿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的20%以上,渔民实现人均收入超过2.5万元,实现渔民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
计划用5-10年时间,全市水产养殖业形成四大产业板块:①河蟹产业,养殖面积40万亩,总产量2.5万吨,总产值达25亿元,主产区为高淳、溧水两县。②虾类产业,养殖面积30万亩,其中青虾25万亩、小龙虾5万亩,两虾主养面积不低于50%,总产量达3.75万吨,总产值18.75亿元,主产区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③优质鱼产业,养殖面积20万亩,主要品种为鳜鱼、鲈鱼、黄颡鱼等,总产量为12.5万吨,总产值达25亿元,主产区为高淳、溧水、江宁、浦口。④有机水产产业,养殖面积10万亩,以浅水生态养殖及水库、江滩和湖泊的大水面增养殖为主,主要品种为花鲢(即鳙鱼)、河蟹和青虾,总产量达1.25万吨,总产值达6.25亿元,主产区为高淳、溧水、六合、浦口。
第三章 养殖水域规划
3.1 指导思想
以加强对水产养殖业的有效管理和保障养殖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南京市“1115”工程的总体规划,结合考虑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养殖水域、滩涂可持续利用的需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规划,为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提高渔民收入水平,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3.2 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正确处理水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使渔业生态能够良性循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条件,科学地确定发展内容和发展限度,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和谐统一。
2、质量安全原则:在养殖区域实行养殖水域环境的总体监控,逐步实现水产品的无公害化,保障水产品的质量。
3、生态优先原则:把生态良好、质量安全主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建立和完善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制度,推广生态养殖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
4、突出优势原则:充分突出我市特色品种和特色产业的优势,加快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的开发利用,形成产业特色和地区特色。
5、多元化投入原则:充分利用社会资本,采用多种所有制成分和多种组织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向开拓,增强渔业发展后劲。
6、市场主导原则:根据国内、国外消费者的需求,组织安排水产养殖生产。通过特色品种的开发和产品品质的提高,增加市场的占有率,提高水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
3.3 规划思路
以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渔业组织化程度,着力发展养殖、增殖,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努力使渔业成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增长点。
3.4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7、《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8、《〈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
9、《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10、《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11、《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条例》(2009年1月1日实施)
12、《南京市农业“1115”工程规划》(2011年修编)
13、《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05年-2010年)
3.5 规划目标
3.5.1 总体目标
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以现有渔业生产基地为基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到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保持在100万亩左右。同时,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要求,大力发展高效渔业、设施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品牌渔业,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上建成具有南京特色现代渔业体系。
3.5.2 分功能区规划目标
表三 分功能区规划目标表
单位:亩
序号 功能区类型 养殖面积 2010-2020年增减数 2010-2020年增减比例(%)
2010年
已养 2015年
目标 2020年
目标
1 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428210 430000 440050 11840 2.76%
2 湖泊生态养殖功能区 37185 25000 20000 -17185 -46.21%
3 水库、河沟生态养殖功能区 245295 236800 206000 -39295 -16.02%
4 临时养殖区 338545 338000 334000 -4545 -1.34%
合计 710690 691800 666050 -44640 -6.28%
备注:因临时养殖功能区不计入总面积,所以合计栏目面积总数为序号1-3类功能区之和。
3.6 功能布局
按照我市养殖现状和特点,将水产养殖功能区分为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湖泊生态养殖功能区、水库、河沟养殖功能区、临时养殖功能区四大类。
3.6.1 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是指陆地平原地区水位稳定、池底平坦、边缘较为规则、能够控制进排水(淡水)的养殖水域。全市规划面积为44万亩。规划区域为全市,主要进行河蟹、青虾、鳜鱼、淡水白鲳及四大家鱼等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高效、生态、健康养殖,鼓励开展规模化水产养殖。
3.6.2 湖泊生态养殖功能区
湖泊生态养殖功能区是指石臼湖养殖水域。全市规划面积为2万亩,主要进行河蟹、常规鱼类的网围、网箱等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3.6.3 水库、河沟生态养殖功能区
水库、河沟生态养殖功能区是指在水库、河沟以及小型湖泊等养殖水域。全市规划面积为20.6万亩,主要进行四大家鱼、鲫、鳊、河蟹、青虾等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高效、生态、健康养殖。
3.6.4 临时养殖功能区
临时养殖功能区是指低产低洼地上开挖池塘进行水产养殖的,以及在规定的作为临时养殖区域的养殖水域,在我市主要指稻田养殖,全市规划面积33.4万亩,主要进行河蟹、青虾、小龙虾、淡水白鲳及常规鱼等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临时养殖功能区面积不计入总面积。
第四章 保障措施
4.1 完善水产养殖制度
进一步完善以核发养殖证为核心的水产养殖制度,切实保护渔民利用水域发展水产养殖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从事水产养殖的积极性。严格落实苗种检疫、生产和用药登记等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管理和养殖日志记录行为。制订品种繁育、健康养殖等地方标准或操作规程,健全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水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质量追溯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2 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和病害防治中心,相关区县要设立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养殖水域水质监测站和养殖生物疫病测报防治站。进一步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和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有效指导全市水产养殖生产。把渔民技术培训作为重要职责,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网络教学等形式,指导渔民掌握生产技术和相关信息。督促养殖户建立养殖生产日志,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从养殖模式、水域选择、苗种培育、饲料、渔药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水产品从鱼池到餐桌“一路放心”。
4.3 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深入贯彻《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南京市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渔政机构的执法监督作用,强化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处理养殖水域污染事件,保护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养殖环节的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以及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监督管理;对损害养殖渔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对荒废、侵占养殖水域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4.4 全面推行水产健康养殖
根据生态环境容量、养殖容量,调整密度和布局,鼓励多种类混养,发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提高饵料的利用率,有效地减少和避免病害的发生,保持养殖水域生态平衡,切实提升养殖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4.5 优化水产养殖产品和产业结构
在巩固发展传统优良品种的同时,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长江特色经济品种作为人工养殖对象,引进国内外适合本地养殖的名优品种,使我市水产养殖产品向优质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的步伐,鼓励渔民成立合作组织,不断提升水产养殖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水平,提高渔民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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