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东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09/30 颁布日期: 2011/09/30
颁布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东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09/30
颁布日期: 2011/09/3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1〕6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275号)的要求,我厅定于今年10月中下旬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提高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建筑节能的紧迫性。   (二)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国家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   (三)督促各地按期实现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四)总结各地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四)《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275号);   (六)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三、检查范围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检查分7个检查组进行,每个检查组负责检查3个城市。分组如下:   第一组:深圳、东莞、汕尾   第二组:广州、清远、韶关   第三组:珠海、中山、江门   第四组:汕头、潮州、揭阳   第五组:佛山、肇庆、云浮   第六组:惠州、河源、梅州   第七组:湛江、茂名、阳江   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见附件11。   四、检查时间   2011年10月17至31日,每个城市检查时间约为2天,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本地区建筑节能制度建设情况;   (二)各地完成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及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情况;   (三)各地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以及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四)各地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情况,各地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的条件及相关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五)各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六)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以及节能信息公示情况;   (七)《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   (八)“禁实”工作开展情况;   (九)对2010年全国和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的整改情况。   六、检查方式   (一)集中听取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受检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检查的内容向检查组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台帐一份。   (二)分组检查   检查工作分为三组同时进行,分别是政策检查组(行政管理)、设计检查组(建筑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和施工检查组(节能或建筑专业、质量监督专业)。   1.政策检查组:检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根据《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表》(附件1)的要求,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和台帐。   2.设计检查组:检查设计和审图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由受检城市提供2010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全部项目清单(并标识工程的进度情况),由检查组从中随机抽查5-10个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和居住建筑项目各半(公共建筑不少于居住建筑)。抽查的项目应包含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并优先检查列入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的在建项目。检查过程要求项目相关专业的设计和审查人员在场,检查内容包括:   (1)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节能专项说明,建筑、暖通空调、电气设计图;   (2)建筑、暖通空调、电气专业的节能计算书;   (3)节能报审表、施工图审查意见、节能备案表;   (4)受检项目填写的《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设计检查)》(附件5)。   3.施工检查组:检查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受检城市提供2010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的全部项目清单,由检查组在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5-10个项目(可与设计检查的项目相同,其中含已竣工项目1-2个),进行工地现场检查,检查过程要求项目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场,检查内容包括:   (1)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图文件、节能备案表等是否齐备;   (2)工地现场的施工图文件与经节能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是否相一致,是否按节能审查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节能设计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完善并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   (4)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现场管理台帐(含进场时间、数量、规格、质保书编号、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报审时间等),节能材料应提供质保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现场抽样复试报告;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   (6)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情况;   (7)受检项目填写的《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检查)》(附件6)。   (三)检查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   每个城市检查完毕后,由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并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受检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检查组提出核实。   七、检查结果处理方式   (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市进行通报表扬,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不力的城市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工程项目中发现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现场下发执法建议书,由各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落实限期整改,并按照《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所得罚款全部缴入财政专户。被下发执法建议书或者违反有关节能标准的工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八、其他要求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针对本次检查的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检查组到达后应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备检资料。   (二)各受检地区和受检单位应根据检查分组情况,落实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并指定一名检查工作联系人,于10月14日前将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省住建厅科教处。   (三)各受检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向检查组提供属于检查范围的全部项目清单(含工程的进度情况),并提供当地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市场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四)组成人员从各地主管部门和部分科研单位抽取,并已按各单位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了初步分组。如有人员变动,请各地安排对应专业的代替人员并于10月14日前报我厅科教处。   (五)各组检查行程由各组组长决定后,由各组联络人员另行通知。   (六)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被检城市安排当地的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报道。   附表:1.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表   2.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一览表(设计检查)   4.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一览表(施工检查)   5.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设计检查)   6.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检查)   7.2011年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8.2011年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夏热冬暖地区)   9.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10.广东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   11.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分组名单(初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表   城市名称: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 4 查阅文件 明确民用建筑节能主管部门,确定了具体处室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得2分;设立了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建筑节能的具体工作,得2分。   民用建筑节能日常管理 3 查阅文件 建筑节能的管理人员、经费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得3分。   民用建筑节能协调机制 3 查阅文件  会议纪要 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参与的建筑节能协调机制,得1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建筑节能工作,得1分;市级主管领导对建筑节能作出具体指导和部署,得1分。   民用建筑节能考核评价 4 查阅文件 建筑节能纳入本地区单位GDP能耗降低指标,承担具体任务,得2分;建立与节能目标相挂钩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得2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8 查阅文件 1、出台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得4分;   2、出台墙材革新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得4分。   民用建筑节能规划 5 查阅文件 1、制定发布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得3分;制定节能专项规划包含建筑节能内容,得1分。2、建筑节能规划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满足要求,得2分。   民用建筑节能经济政策 8 查阅文件 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得6分;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并安排预算支持建筑节能,得4分;其他如墙改基金、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经济政策支持建筑节能,得2分。   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5 查阅文件 建立施工图纸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制度的计2分; 制定本地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指南或相关配套图集计2分; 参与制定国家或省实施细则或配套图集计1分;   转发省文件并制度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5 查阅文件 本年度下文安排建筑节能检查的计1分;有发文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作出安排的计2分;其他有关建筑节能下发文件每个0.5分。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12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规划审查阶段对建筑节能提出要求,得2分;施工图审查对民用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审查,得3分;施工阶段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4分;竣工验收阶段,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查验,得3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3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能效测评和标识,得2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得1分。   民用建筑能效信息公示制度 3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建筑节能信息,得2分;建筑节能信息全面、真实,得1分。   建筑节能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推广使用、淘汰落后技术、产品情况 10 查阅文件 开展建筑节能相关科研,本年度新立项课题一项计2分, 参与省科研的一项计1分;   科研成果应用推广情况,课题成果应用于实际工程的一项成果计1分;   对建筑节能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如出台有关管理政策)计2分;   对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情况(如开展抽查行动等)计2分;   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技术、产品推广会、展览会等)计2分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度 10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对既有建筑建筑及能耗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及分析,确定改造重点、范围,得3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得2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方案适用合理、组织实施程序符合要求,得3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落实,融资渠道完善,得2分。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 6 查阅文件 在全市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得3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能满足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得3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制度执法检查情况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3 查阅文件 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得1分;检查覆盖建筑节能全部重点工作,得2分。   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处罚情况 4 查阅文件 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建筑节能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单位进行查处,得2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得2分;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培训情况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情况 2 查阅文件 对《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得1分;宣传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得1分。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培训情况 2 查阅文件 定期对建筑节能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得1分;培训次数多,人员覆盖面广,培训质量好,得1分。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满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民用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10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新建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得4分,97%(含97%)到100%之间,得2分,低于97%以下,得0分;新建建筑在竣工验收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在97%(含97%)以上,得6分,90%(含90%)到97%之间,得3分,低于90%以下,得0分。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0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对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及建筑利用条件进行调查评估,有评估结论的,得2分;明确本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条件,得2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产品技术标准、相关工法、图集、手册、技术导则健全,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集成,得2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求,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积极推广,得2分;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经济政策,得2分。   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及      绿色建筑 15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及绿色建筑实施方案、意见,得3分,已按省分配目标落实到具体绿色建筑项目,得3分,已按《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成2011年确定的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得3分,已组织绿色建筑设计或运行评价标识申报工作(国家或者省),得3分,已完成年度绿色建筑标识目标50%以上,得3分。   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5 查阅文件 现场查看 抓好节能改造试点工作,确定试点项目,得2分,出台相关文件政策,得1分,采取措施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改造跟踪,得1分。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10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 按要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并且工作量满足要求的,得3分,依据统计、审计结果,已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的,得2分,已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试点的,得3分,已开展本地区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研究的,得2分。   检查结果处理   0   本次检查,因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法律规定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而下发执法告知书的,下发1个扣5分。   合计 150         附件2:   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城市名称: 一、基本情况(2011年度) 建筑能耗总量 万吨标准煤 占本地区全社会总能耗比例 % “十一五”期间建筑领域          形成节能能力 万吨标准煤 承担本地区GDP下降任务 % 二、新建建筑情况(2011年度) 城镇新增建筑面积 万m2 农村新增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新增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城镇新增公共建筑面积 万m2 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十一五”期间共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         万 m2 说明:本地区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由市级建设部门汇总本地区县级以上城市的统计情况后得出 三、既有建筑情况(截至2011年10月) 既有建筑总量:          万m2 城镇既有建筑面积 万m2 其中:居住建筑面积  万m2 其中:公共建筑面积 万m2 执行50%及以上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万m2 四、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截至2011年10月) 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 (建筑面积)/(应用面积)(万m2)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 兆瓦 “十一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 (建筑面积)/(应用面积)(万m2) “十一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 兆瓦 可利用浅层地能资源 □地下水 □地表水 □土壤 □海水 浅层地能应用面积           万 m2 “十一五”期间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  万 m2 五、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2011年度)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面积  万m2 大型公共建筑栋数及面积        (单体面积2万平米以上) 栋/  万m2 已统计建筑栋数 栋 已审计建筑栋数 栋 已公示建筑栋数 栋 已监测建筑栋数 栋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平均能耗 kWh/m2.a 大型公共建筑平均能耗 Wh/m2.a 六、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截至2011年10月) 已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数量(全部) 项目个数         个 获得国家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称号的建筑项目数量(全部) 项目个数      个 建筑面积        万m2 建筑面积      万m2 2011年度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数量 项目个数         个 2011年度获得国家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称号的建筑项目数量 项目个数      个 建筑面积        万m2 建筑面积      万m2 七、建筑材料应用情况(2011年度)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总量 亿标砖 占本地区墙体材料总产量比例 % 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总量 亿标砖 占本地区墙体材料应用总量比例 % 墙体保温系统主要形式:□外墙外保温系统 ;□外墙内保温系统;□外墙自保温系统;□外墙复合保温系统;                     □其他 八、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墙改与建筑节能日常管理机构情况 主管部门   单位级别   编制人数   经费形式   墙改机构归口管理情况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个);2、发改(经贸)部门(  个);3、其他(  个) 2、建筑节能法制建设情况 地方性法规    (有,请填写名称) 地方政府令      (有,请填写名称) 3、建筑节能经济政策 2011年市级财政安排支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万元 “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共计安排支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万元 是否出台支持建筑节能的其他经济政策: 4、建筑节能组织领导 是否成立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参加部门、办公室所在单位)   附表3:   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一览表(设计检查)   城市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类型 建筑规模 (面积或投资) 工程所在城市 检查情况 好 中 差 是否发执法建议书 1                 2                 3                 4                 5                 6                 7                 8                 合计                   附表4:   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一览表(施工检查)   城市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类型 建筑规模 (面积或投资) 工程所在城市 检查情况 好 中 差 是否发执法建议书 1                 2                 3                 4                 5                 6                 7                 8                 合计                   附表5:   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设计检查)   工程所在省(市、县): 工程名称   地区分类   工程地点   建筑总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类别   规划许可证号   设计时间   建筑专业设计采取节能措施概况   暖通专业设计采取节能措施概况   电气专业设计采取节能措施概况   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情况 项目负责人员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基本评价 好:□     中:□      差:□               评价标准: 设计文件完整,设计质量好,无违反标准规范条文,施工图审查把关严、程序完善的,评价为“好”;设计文件基本完整,无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图审查程序基本完善的,评价为“中”;发现有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弄虚作假的,评价为“差”。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表6:   2011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检查)   工程所在省(市、县): 工程名称   地区分类   工程地点   建筑总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类别   规划许可证号   设计时间   建筑节能施工方案以及现场施工图文件检查情况   主要节能措施施工落实情况   主要节能产品进场检验情况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情况   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情况 项目负责人员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基本评价 好:□     中:□      差:□               评价标准: 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图文件真实齐全,严格按图施工且施工质量好,无违反标准规范条文,材料送检及节能验收程序符合要求的,评价为“好”;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图文件真实且基本齐全,能按图施工,无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评价为“中”;发现不按图施工、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弄虚作假的,评价为“差”。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表7:   2011年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省(市、自治区)            项目名称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依据 评 价 备注 设计文件 施工图审查 1 体型系数 严寒及寒冷地区建筑体型系数不超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1.2条规定的限值;或超过限值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2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屋顶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传热系数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用于寒冷地区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严寒地区无遮阳要求 屋顶透明部分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同气候区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值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3 窗墙比 建筑窗墙面积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4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4 屋顶 建筑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6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5 气密性 外窗气密性设计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10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透明幕墙气密性设计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11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6 采暖空 调计算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不应超过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4.2.2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相符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4.2.2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必须对采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1.1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采暖与空调水管路应通过详细的水力计算,使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同时确定合理的采暖和空调冷热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18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7 采暖  空调 系统 设计 集中采暖系统应具有分室(区)控温调节功能并应考虑实行分区热计量的可能 《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两管制空调水系统中选择冷热水循环泵共用时应核对循环泵的流量是否匹配 《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19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建筑物内设计集中排风系统应考虑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14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8 控 制 末端装置选用二通阀变流量系统时,其系统循环水泵应采用变速控制 《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5.8(5.5.9)的规定条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设置分楼层、分室内区域,分用户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建筑群的每栋公共建筑及其冷、热源站房,应设置冷热计量装置并对冷热计量与分摊方式进行说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5.12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9 保  温 采暖空调风、水管道保温材质厚度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28~5.3.29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0 冷热源 冷热源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能源政策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4.1 、 5.4.2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1 镇流器 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GB50034-2004 第3.3.5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2 办公 建筑 照明 普通办公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会议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3     商业 建筑 照明     一般商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高档商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一般超市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高档超市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客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中餐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4 旅馆 建筑 照明 多功能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客房层走廊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5 医院 建筑 照明 门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治疗室、诊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化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手术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候诊室、挂号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病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护士站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药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重症监护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6 学校 建筑 照明 教室、阅览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实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美术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多媒体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美术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多媒体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综合评价 设计图纸:□符合 □不符合 施工图审查:□符合 □不符合  检查组成员签字:              日期:   附表8:   2011年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夏热冬暖地区)   省(市、自治区)             项目名称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依据 评价 备注 设计文件 施工图审查 1 窗墙比 建筑物窗墙比不超过《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4条规定的限值;或超过限值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超过参照建筑的相应指标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2 天窗 建筑天窗面积、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的设计不超过《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5条规定的限值;或超过限值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超过参照建筑的相应指标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3 屋顶、外墙的传热系数 屋顶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6条规定的限值;或超过限值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超过参照建筑的相应指标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外墙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6条规定的限值;或超过限值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超过参照建筑的相应指标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4 外窗的传热系数 外窗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的设计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6条规定的限值;或超过限值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超过参照建筑的相应指标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5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的设计不小于《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10条规定的下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6 外窗的气 密性 外窗气密性的设计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第4.0.11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7 居 住 建 筑 冷 (热) 负 荷 计 算 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4.0.6、4.0.7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与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是否相符并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4.0.6、4.0.7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3.2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8 冷  (热) 计 量 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设施,并对冷(热)计与分摊方式进行说明。《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6.0.2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9 冷热源  冷(热)源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当选择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区或户内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水源热泵系统的水资源必须确保不被破坏并不被污染《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6.0.6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0 自熄开关 住宅的公共部分应设有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GB50096-1999 第6.5.3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1 应急照明时自熄开关控 制 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GB50368-2005 第8.5.3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2 用电 计量 锅炉房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JGJ26-95第5.2.10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3 照明 与 控制 住宅公共部分的照明应采取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GB50368-2005 第10.1.4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4 设备 控制 住宅内使用的经常运行的动力设备,应采用高效率产品 ,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取节电措施。GB50368-2005第10.1.5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综合评价 设计图纸:□符合 □不符合 施工图审查:□符合 □不符合 检查组成员签字:                      日期:   附表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工程所在地区: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施工部分 监理部分 检查标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检查标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 方案编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施工方案针对本项目制订且总监必须对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认       2 设计变更 任何设计变更均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应确认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       在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 进场验收、核查、复验 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进场验收、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材料等的进场复验符合验收规定; 幕墙保温材料、幕墙玻璃、隔热型材的复验及性能检测; 建筑外门窗及玻璃的进场验收、外门窗及中空玻璃的复验及性能检测; 风机盘管机组复验;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进场验收,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的复验及性能检测       经审核所有资料合格,并签认;材料不合格,退场并未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材料的见证取样送试; 幕墙材料、幕墙玻璃、隔热型材的见证取样送试及型式检验报告的审核签认; 外窗及中空玻璃的见证取样送试及型式检验报告的审核签认; 风机盘管机组的见证取样送试;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的见证取样送试         4 墙 体 节 能 工 程 墙 体 施 工 1、匀质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非匀质保温隔热砌块或构件的尺寸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及与基层的粘结强度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与基层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预制保温板浇筑混凝土墙体保温板、保温浆料作保温层、保温砌块砌筑、预制保温墙板、隔汽层的设置及做法符合设计及验收规定。             5 幕 墙 节 能 工 程 密封条、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处理、开启扇关闭、保温材料厚度及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遮阳设施的安装、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幕墙隔汽层、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6 门 窗 节 能 工 程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填充、外窗遮阳设施、天窗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7 屋 面 节 能 工 程 保温隔热层的敷设及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通风隔热架空层、采光屋面、屋面的隔汽层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8 通 风 与 空 调 节 能 工 程 设备、阀门及附件,温控、计量及水力平衡装置安装质量、风管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测试记录、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质量、风机盘管安装质量;风机规格、数量和及安装符合验收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质量、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符合验收规定。             空调风管系统及水系统管道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符合验收规定。             通风与空调系统隐检、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应及时,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规定             9 空 调 系 统 冷 热 源 及 管 网 节 能 工 程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绝热材料等复验及性能检测,隐蔽工程验收、设备、阀门及附件,温控、计量及水力平衡装置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经审核所有资料合格,并签认;材料不合格,退场并未使用,绝热材料的见证取样送试及型式检验       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符合验收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安装、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及保护层、冷热源机房、换热站内部空调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试运转及调试符合验收规定。             10 配 电 与 照 明 节 能 工 程 低压配电系统调试,压配电电源质量测试,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符合验收规定。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11 验 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检验记录       对现场实体检验旁站、见证、记录及签认       风管严密性及变形性检验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施工中存在问题,有整改通知未验收         12 验 收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室内温度       查看检测报告,有不合格项目的,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有相应的处理意见       风量平衡(各风口的风量)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水泵效率             水力平衡(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附件10: 广东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   (建科节执〔2011〕  号)   (建委、建设局):   2011年10月  日,经我厅建筑节能督察组检查,发现你辖区内的                项目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请你单位对该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督促改正,并按照《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请于本执法建议书下发之日起15日内将该项目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上报省建设厅。   二O一一年十月  日   注:本执法建议书原件留地市建设局(委),检查组留复印件带回交科教处   附件11:   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分组情况(初定) 组别 检查地区 检 查 组 人 员 组 成 备 注 一 深圳、东莞、汕尾 组长:李台然(副厅长) 成员:许燕禄(省建科院、管理,联络人)、周 荃(省建科院、节能)、何宇群(佛山、建筑)、周 力(珠海、暖通)、曾锐浩(潮州、电气)、易必胜(中山、质量监督)   二 广州、清远、韶关 组长:陈天翼(执法局局长) 成员:黄祥耀(佛山、管理,联络人)、余 鹏(省建科院、节能)、林标龙(河源、建筑)、白贵平(东莞、暖通)、韩 红(深圳、电气)、简华炽(江门、质量监督)   三 珠海、中山、江门 组长:廖江陵(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成员:罗家侠(省厅、管理,联络人)、徐 进(广州、建筑)、谢文耀(湛江、建筑)、廖坚卫(广州、暖通)、马丽君(惠州、电气)、覃海秋(佛山、质量监督)   四 汕头、潮州、揭阳 组长:刘耿辉(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成员:王竹青(东莞、管理,联络人)、林健全(河源、节能)、郜锡杰(惠州、建筑)、谢雨琴(中山、暖通)、郑 发(清远、电气)、吴浩林(惠州、质量监督)   五 佛山、肇庆、云浮 组长:钟汉谋(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成员:范嵘斌(广州、管理,联络人)、吴培浩(省建科院、节能)、李旭东(珠海、建筑)、黄东胜(韶关、暖通)、王志民(珠海、电气)、吴 飚(茂名、质量监督)   六 惠州、河源、梅州 组长:吕洪清(总经济师) 成员:张 勇(珠海、管理,联络人)、陈新壮(东莞、建筑)、陈武波(韶关、建筑)、赵 波(佛山、暖通)、杨 怡(江门、电气)、林 辉(韶关、质量监督)   七 湛江、茂名、阳江 组长:李运章(副巡视员) 成员:吴瑜灵(省厅、管理,联络人)、黄照明(中山、节能)、刑小清(江门、建筑)、徐梅芳(江门、暖通)、张亮(广州、电气)、易必胜(中山、质量监督)     备注:1、检查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到31日;   2、11月4日前各小组将检查结果的书面材料交到厅科教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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