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2011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1/09/27 |
颁布日期: |
2011/09/27 |
颁布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1/09/27 |
颁布日期: |
2011/09/2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45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广西地质学会,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52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区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包括单位住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已取得各类各级别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已在我厅进行过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的区外地质勘查单位。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从事勘查活动情况
1.是否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能力是否与所取得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条件相符合;
3.是否按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和重新申请手续;
4.有无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5.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行为;
6.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行为;
7.有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8.有无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二)承担勘查项目与技术力量相适宜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1号)制定本单位调减方案或计划,实际承担项目数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调减情况等。
(三)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各单位2011年提交报告和正在实施的非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项目工作质量检查评分表参照2010年全国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质量大检查评分表(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地质勘查单位自查、国土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
各地质勘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检工作,编写《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并按附件2的要求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资金、单位自筹和其他等勘查资金来源分类填报年内承担的全部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经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的区外地质勘查单位仅填报在广西境内工作的项目)和按照附件3、4的要求填报有关表,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及勘查项目探矿权证书复印件各1份,有协作单位的应附协作单位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被选为抽查的单位应准备好有关文字总结、资料证明等材料,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抽检
抽查工作在各地勘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不少于地勘单位总数25%的比例抽查。根据我区地勘单位注册情况和区外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备案情况,2011年计划抽查:1.经我厅进行过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的区外地质勘查单位14家;2.单位住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18家(其中甲级地质勘查单位4家,乙级地质勘查单位10家,丙级地质勘查单位4家)。抽查工作分组进行,抽查小组由我厅有关处、行业协会人员,地勘单位专家和被抽检单位所在地的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成,抽查工作按听取地勘单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1-2处重型山地工程(坑探、钻探)施工情况等方式开展。具体抽检单位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四、工作组织
本次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技术支撑单位为广西地质学会。广西地质学会应于2011年10月15日前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2011年11月5日前,各地质勘查单位应完成自检工作并编写自检报告,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2011年度执业报告通过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信息申报系统上报我厅(网址:http://dkzzbb.mlr.gov.cn:8888),并将自检报告及有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厅地质勘查处。
(二)广西地质学会应于2011年12月30日前组织完成抽检和总结工作;于2012年1月10日前,向我厅报送全区2011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并附本行政区域内甲级地质勘查单位上一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以便按时报国土资源部。
(三)本次检查结果将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和上报国土资源部,并记入地勘单位执业档案,作为各地勘单位今后承担勘查项目,登记矿业权和地质勘查资质延续、变更注册的依据。请各地质勘查单位从规范全区勘查环境,营造诚信勘查氛围,提高勘查工作质量,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的高度引起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检和迎检工作,对自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积极配合抽检工作的开展,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对不按时提交自检材料、不配合检查工作开展的地勘单位,按照《条例》和《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联系人:朱亿广 联系电话:0771-5388093
附件:1.地质勘查项目工作质量检查结果评分表
2.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
3.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核减一览表
4.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注销一览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地质勘查项目工作质量检查结果评分表
项目名称 实施阶段
勘查单位 主管局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标准
分数 评分 权
重 得分
地质
项目
实施
权重
10 地质设
计4 按项目任务书认真编写地质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查 100 2%
按批准的地质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和各阶段工作 100 2%
工作部
署6 工作安排、工作方法、工作布置与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相符合 100 2%
完成项目任务书和地质设计书下达的各类实物工作量 100 2%
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预期地质成果及相关成果 100 2%
地质
填图
(野
外作
业)
权重
35 原始记
录12 记录项目、内容、顺序、格式及计量单位等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00 4%
记录认真,对重要地质(矿化)体、重要地质现象记录准确,无遗漏 100 4%
野外地质点、工作点、工作路线、剖面等选择合理,有代表性 100 4%
原始图
件12 野外绘制素描图、剖面图、柱状图、异常图等图件内容齐全,清晰完整 100 4%
图件制作、表达方式、比例尺、图式、图例等,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00 4%
地质界线、重要地质现象、各种数据标绘准确、无遗漏,与文字记录相符 100 4%
样品采
集11 各类样品采集方法、原则、规格、重量、代表性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00 4%
各类样品采集位置、样品编录标记清晰,与文字、图表及工程位置相符 100 4%
各类样品采集齐全、介质正确、无污染 100 3%
技术方法
权重15 采用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工作步骤、工作手段及相互配合合理有效 100 5%
测网布设、测点布设、观测密度、精度、相关试验、数据处理合理有效 100 5%
仪器设备使用、检查、校验及实际操作改正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00 5%
工程施工
权重15 工程类型选择及工程布置符合地质设计书要求 100 5%
施工方法、手段、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及施工程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00 5%
工程施工无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100 5%
室内
综合
整理
权重18 室内外工作衔接9 逐日整理野外工作各种编录、图件资料(含标本、样品) 100 3%
及时绘制整理实际材料图及其他各类综合图件、表格、数据信息 100 3%
取得各类分析测试结果后,及时完成样品登记,校对、补正、编录工作 100 3%
综合研究3 及时提出地质及各类工作方法小结、综合研究报告和下步工作意见 100 3%
地质成果
报告6 根据地质设计要求,及时编制提交相应地质成果报告 100 3%
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程序、手段、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00 3%
质量管
理及诚
信建设
权重7 质量管理
4 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健全、完善 100 2%
地质勘查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健全、完善并认真履行职责 100 2%
诚信建设
3 严格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 100 2%
地勘单位在工商、银行、纳税、劳动保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市场客户等方面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或投诉 100 1%
合计100 3000 100
检查组成员:
检查地点: 检查日期: 组长签字:
组织单位:(盖章)
附件2
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
(2011年度)
单位名称: (盖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多份(视报送单位数量而定)并附电子文档,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一律打印,不收复印件。
2.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应按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有关内容填写。
3.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应填写国有;企业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济性质填写。
4.单位自检:检查结果用“√”表示,应填写在相应栏内。
5.主要地质勘查工作进展:“项目名称”应填写全称;“资金来源”应按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其他投资填写;“勘查程度/比例尺”,矿产勘查项目应填写勘查程度,如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地质调查项目应填写比例尺,如1:25000、1:10000等;“工作时间”应填写项目工作起止年月;“本年度投资”应按本年度实际投资填写;“本年度主要实物工作量”应填写本年度实际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本年度主要成果”应填写本年度实际取得的主要勘查成果;“质量评述”应按本年度勘查质量实际状况填写,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6.职业信誉:应填写本年度从事地质勘查项目或者承担专业勘查技术服务履行合同/计划、职业道德水准、保守商业秘密、投资人验收意见及满意程度等。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7.检查评议:应填写本年度各次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和评议意见等。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8.社会投诉:应填写本年度各次投诉时间、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调查和投诉处理等。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9.违法行为:应填写本年度各次违法时间、违法人、违法内容、案件调查、案件处理等。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10.获奖情况:应填写本年度获厅局级及以上奖的情况。包括获奖时间、获奖内容、奖项及等级、颁奖单位等。如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11.有关证明材料:应附本年度获奖证书、处罚通知、处理意见等彩色扫描电子文档。
基
本
情
况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自检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 有/无
1 是否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2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 资质能力是否与所取得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条件相符合?
4 是否按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5 是否按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延续手续?
6 是否按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补证手续?
7 是否按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8 是否按规定办理地质勘查资质重新申请手续?
9 有无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10 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行为?
11 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行为?
12 有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13 有无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
地质勘查工作进展(2008-2011年)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万元) 勘查程度/比例尺 起止年月 本年度投资
(万元) 本年度主要
实物工作量 本年度主要成果及新增资源量 质量评述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投资(单位自筹或社会资金)
1
2
…
所承担项目探矿权复印件
内容 单位自评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职业信誉
检查评议
社会投诉
违法行为
获奖情况
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3:
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核减一览表
单位名称:
探矿权证号 项目名称 探矿权 有效期 备注
注:不够可续页
附件4:
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注销一览表
探矿权证号 项目名称 探矿权 有效期 备注
注:不够可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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