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11/04 颁布日期: 2011/11/04
颁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11/04
颁布日期: 2011/11/04
(京发改[2011]208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规定,为使有关方面了解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在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基础上,我们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体情况、主要产品能耗水平、能源管理情况以及重点行业用能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了分析汇总,编制了《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现予以发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 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一、能源消费及构成     (一)能源消费总体情况     (二)能源消费品种构成     (三)能源消费地区构成     (四)能源消费行业构成     二、主要产品能耗水平     (一)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情况     (二)2010年节能量     三、能源管理状况     (一)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二)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     (三)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     (四)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四、用能技术装备状况     (一)石化行业     (二)电力行业     (三)冶金行业     (四)水泥行业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的说明    前言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市统计局核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用能单位,2010年度共600家(其中,工业234家、非工业366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45%以上。   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是对自身能源消费过程进行检查、评价、分析,挖掘节能潜力,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是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和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节能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可以较准确地分析评价本地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以实现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于2011年4月全面启动了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首次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截至2011年8月底,全市共有371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通过审查。   为使有关方面了解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在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资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总体情况、主要产品能耗水平、能源管理情况及用能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了分析汇总,现予以公报。   一、能源消费及构成   (一)能源消费总体情况。   2010年,北京市能源消费总量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用能单位共600家,比2009年增加38家,其中,工业重点用能单位234家、比2009年增加19家,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366家,比2009年增加1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3130.36万吨标准煤,比2009年增长2.95%。   表1   重点用能单位分领域能源消费情况表 行业类别 2010年 单位个数 (家) 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准煤) 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   比2009年能耗增长(%)   比2009年能耗增长(%) 全市重点 用能单位 600 3130.36 2.95 100 -- 其中: 工业 234 1858.66 -0.24 59.38 -1.9  非工业 366 1271.70 8.00 40.62 1.9   (二)能源消费品种构成。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中,原煤1694.3万吨,占全市原煤消费量的70%,比2009年下降1.1个百分点;原油1114.4万吨,占全市原油消费量的99.8%;天然气39.3亿立方米,占全市天然气消费量的52.5%,比2009年上升0.9个百分点;电力297.2亿千瓦时,占全市电力消费量的35.8%,比2009年下降0.8个百分点;热力7166.8万百万千焦,占全市热力消费量的43.3%,比2009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能源消费地区构成。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前5位的区县依次是:顺义区、房山区、石景山区、朝阳区和海淀区,5个区县能源消费量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的79.24%,比2009年上升0.6个百分点。   图1 各区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及单位数量(图略)   (四)能源消费行业构成。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前5位的行业分别是航空运输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的68.0%,比2009年下降2.7个百分点。5个行业能源消费量分别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19.19%、16.54%、15.12%、11.61%、5.51%。   图2 各行业(年耗能20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及单位数量(图略)   1.工业。   2010年,北京市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1858.66万吨标准煤,比2009年下降0.24%;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的59.38%,比2009年下降1.9%。   2010年,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前5位的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个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占全市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的89.31%,比2009年下降1.2个百分点;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的53.41%,比2009年下降2.3个百分点。   图3 工业重点用能各行业能源消费百分比构成(图略)   2010年,按基础产业、都市产业、汽车产业、机电产业、电子产业、医药产业6大产业划分,各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分别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的55.02%、1.78%、1.27%、0.55%、0.53%、0.22%。   图4 工业重点用能单位分产业能源消费量(图略)   2.非工业。   2010年,北京市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为1271.70万吨标准煤,比2009年增长8%,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的40.62%,比2009年上升1.9%。   能源消费量前5位的行业分别是:航空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房地产业、铁路运输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5个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占全市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的77.17%,比2009年下降0.49个百分点;占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的31.35%,比2009年上升1.28个百分点。   图5  非工业重点用能各行业能源消费百分比构成(图略)   二、主要产品能耗水平   (一)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情况。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列入统计体系的11种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指标,比2009年降低的有10种,其中降幅最大的是炼焦工序,单位能耗降低27.3%;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比2009年上升11.1%。   表2 部分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表 序号 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指标单位 2010年指标平均值 比2009年平均变化率(%) 1 铁矿采矿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煤/吨 0.52 -6.3 2 铁矿选矿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煤/吨 3.06 -4.4 3 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 258.19 -1.2 4 炼焦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煤/吨 105.92 -27.3 5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 83.05 -3.5 6 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 799.81 -3 7 吨水泥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 95.66 -3.8 8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 716.84 -0.6 9 轧钢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煤/吨 62.44 -4.5 10 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 克标煤/千瓦时 250.89 -2.7 11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煤/吨 4.99 11.1   (二)2010年节能量。   1.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节能量。   2010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列入统计体系的13个主要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节能量23.67万吨标准煤。   2.按单位产值计算节能量。   (1)国家在京千家企业产值节能量。2010年,在京10家千家企业产值节能量391.77万吨标准煤(其中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已停产)。   (2)与市政府签约的40家重点用能单位产值节能量。2010年,35家与市政府签约的重点用能单位产值净节能量合计38.2万吨标准煤(其中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北京三力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昊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北京秦昌玻璃有限公司5家企业已停产)。   三、能源管理状况   (一)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共371家,下同)中,88.4%的单位建立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91.1%的单位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的能源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关能源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障,能源管理正逐步加强。其中采掘、电力、冶金、医药、石化、建材等工业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非工业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组织机构较为健全,能为本企业的节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中,61.7%的单位按年度将将节能目标在单位内部逐级分解、逐级考评、分项管理;64.7%的单位节能目标得到落实;59.6%的单位结合节能工作的完成情况实施奖惩措施。其中石化、电力等工业行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落实情况较好。   (三)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工业重点用能单位中,61.8%的单位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上游水平;38.2%的单位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中下游水平。其中电力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均位于国内先进水平。   工业重点用能单位中,46.6%的单位安排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74.7%的单位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80.9%的单位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其中,医药和石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   (四)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中,83.3%的单位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账,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各项改进措施;73.6%的单位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66.6%的单位实施了主要能耗定额管理制度;84.4%的单位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84.1%单位能够完成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其中,医药、石化等工业行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非工业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能够通过实施能源审计、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安装计量器具等措施,加强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四、用能技术装备状况   (一)石化行业。   北京市石化行业拥有年加工原油1350万吨的能力,包括四套常减压蒸馏装置,三套重油催化裂化装置,中压及高压加氢裂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汽油、煤油、柴油加氢装置,气体分馏装置,润滑油基础油和石蜡生产装置等。拥有年产能86万吨的乙烯装置和相应的下游配套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有机化工原料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生产装置工艺水平大体上相当于国际上二十世纪90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的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电力行业。   北京市9家热电厂,均在发电同时以汽轮机中间抽汽的方式对外供热,包括冬季采暖和工业用蒸汽。4个电厂为燃煤锅炉-蒸汽轮发电机组,其10、20万千瓦级机组的供电煤耗值均低于同容量机组的定额基础值及国内先进值。5个电厂为2005年以后新投产的燃气轮机-蒸汽轮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组均为进口的世界先进类型。   (三)冶金行业。   北京市冶金行业粗钢产能为450万吨,主导产品为型材和线材,主要工序包括焦化、烧结、炼铁和炼钢等工序,主要设备包括焦炉、烧结机、高炉、转炉等。其中炭化室高度为6米的焦炉属世界平均水平,炭化室高度为4.3米焦炉是我国企业的主体水平;烧结工序能耗低于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转炉工序能耗低于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限定值和准入值,但高于国家标准先进值和同类企业转炉耗能设备对标的标杆值;炼铁工序能耗低于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限定值,高于准入值和先进值,也高于同类企业高炉耗能设备对标的标杆值。   (四)水泥行业。   北京市水泥行业9家企业已全部淘汰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而采用先进的新型干法工艺。目前,单线产能达到2000t/d以上的4家企业,全部采用了余热余压利用技术,除1家企业外,均推广了电机变频技术;部分企业采用了双闭路挤压联合粉末系统、风扫式生料立磨、辊压机联合粉末系统等高效粉磨技术。2010年,北京市水泥企业能耗指标均达到国家限定定额标准。   《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公报》的说明   本公报能源消费量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2010年重点用能单位数据,能源消费量为当量值;公报中能源管理状况资料来源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汇总。   本公报所有内容只涉及重点用能单位,不代表整个行业状况。   石化、电力、水泥行业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一半以上,其用能技术装备有一定的代表性,故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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