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建立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机构备案制度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其他机构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1/09/30 |
颁布日期: |
2011/09/30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其他机构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1/09/30 |
颁布日期: |
2011/09/30 |
(沪建交联〔2011〕1004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现就建立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机构备案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
(一)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明确能源管理机构,设立能源计量、统计、审计等能源管理岗位,并报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备案对象为列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0年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1〕59号)中的所有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备案要求
(一)材料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以上(含5千吨,下同)的重点用能单位,应按附件2的要求报送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含5万吨,下同)的重点用能单位,还应按附件3的要求报送能源管理机构备案表。
相关材料可在http://www.jt.sh.cn网站下载。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或能源管理机构在备案后有变动的,应在变动后30日内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重新进行备案。
(二)材料受理。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促进中心负责受理各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受理地址:建国东路525号9楼,邮编:200025,联系人:朱鲤,联系电话:021-63847971。
(三)报送时间:各单位应于2011年11月15前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报送备案材料,逾期视为未按规定报送。
三、备案主体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机构的备案工作,日常工作由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促进中心具体操作。
四、其它
(一)各控股(集团)公司要对所属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加强指导,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机构相关责任制度,并督促其按时递交相关备案申请材料。
(二)对未列入沪发改环资〔2011〕59号文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如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等,请按附件5的要求填写节能减排管理信息表,并于2011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促进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上海市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表
3、上海市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机构备案表
4、交通港航控股(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信息表
5、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煤以上(含5万吨)企业21家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企业名称
1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12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2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13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3
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
14
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4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
5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6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6
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17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18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19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
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20
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0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1
上海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1
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含5000吨)至5万吨标煤企业84家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企业名称
1
上海仁川国际渡轮有限公司
26
上海崇明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27
上海巴士一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
上海巴士电车有限公司
4
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
29
上海松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5
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
30
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1
上海嘉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
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2
上海金山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8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33
上海嘉定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9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4
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5
上海富敏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11
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
36
上海速诚物流有限公司
12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7
上海宝隆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3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8
上海衡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4
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39
上海宝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5
上海巴士四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0
上海奉贤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6
上海金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41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17
上海巴士市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42
上海安吉日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8
上海强生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43
上海银桦航运有限公司
19
上海日升出租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44
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20
上海舒乐巴士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5
上海港务工程公司
21
上海巴士新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6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22
上海锦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47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3
上海申新巴士有限公司
48
上海东湖汽车服务公司
24
上海五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9
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25
上海安富轿车驳运有限公司
50
上海海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企业名称
51
上海海博星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8
上海大众物流有限公司
52
上海市浦东汽车运输总公司
69
上海交运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53
上海金陵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70
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54
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71
新国线集团上海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5
上海海博绿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72
上海大有物流有限公司
56
上海新世纪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73
上海宝山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7
上海嘉顿储运有限公司
74
上海松江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58
上海旗忠汽车服务公司
75
上海青浦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59
上海金陵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6
上海金山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0
上海众兴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77
上海奉贤大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61
上海海博福平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78
上海交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62
上海中石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79
上海奉贤大众众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3
上海国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80
上海奉贤大众众义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64
上海安捷轿车运输有限公司
81
上海振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5
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
82
上海交通大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66
上海海博希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83
上海南汇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7
上海奉贤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84
上海奉贤大众众慧客运汽车有限公司
附件2:
上海市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
(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表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地址
综合能耗(吨标准)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所属区县、集团
主管节能领导姓名
职务
职称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编
能源
管理
岗位
设置
情况
能源管理负责人姓名
所属部门
职务
职称
专业
文化程度
手机
固定电话
邮箱
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姓名
受聘岗位
受聘时间
技术职称
培训情况
联系电话
手机
××单位(盖章)
二○一一年××月××日
附件3:
上海市交通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机构备案表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地址
综合能耗(吨标准)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所属区县、集团
主管节能领导姓名
职务
职称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编
能源
管理
岗位
设置情况
能源管理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负责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能源管理岗位
受聘人员
受聘时间
技术职称
培训情况
联系电话
手机
计量岗位
统计岗位
审计岗位
××单位(盖章)
二○一一年××月××日
附件4:
交通港航控股(集团)公司节能减排管理信息表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主管节能领导姓名
职务
能源管理机构名称
负责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能源管理联络员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附件5:
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
和能源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各重点用能单位设置的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开展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并完成下列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节能及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节能及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规划和节能奖惩办法等。
(二)按要求组织编写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对本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分析,对各用能环节、部门的能源消费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进一步查找尚需改进的地方。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效对标活动,对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开展能效诊断等,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本单位的能源利用水平。
(四)完成相关政府部门布置的节能月报、能源审计等交办的各类专项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能源计量工作以及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账。
(五)协助和配合节能监察执法及用能检测等工作的开展,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和节能宣传工作。
(六)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能源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能源管理方针和节能目标,建立节能目标的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分解和落实能耗总量、单位作业量单耗等政府下达或本单位制定的各类节能目标,研究有利于节能目标完成的各项节能措施和保障措施,拟定实现节能目标的主要途径和实施步骤,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并按照计划实施,确保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组织开展本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二)建立节能工作机制。依法设置能源计量、统计、审计、节能技改等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组织能源管理负责人参加岗位培训;不断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定期开展节能检查和节能工作督导;制定本单位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对上年度节能工作认真总结。结合本单位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节能奖惩机制。
(三)完成节能专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工作规划、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组织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编制、报送等;按时、准确报送月度能耗信息、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技改动态实施情况;按照本市能源审计工作要求,对本单位能源消耗数据、能效指标等进行全面审计与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分析对比,挖掘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和建议;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能源利用水平;完成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加强能源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建立定期能源消费、利用水平的分析报告制度,不断夯实节能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并落实具体节能措施。
(五)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等能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加强企业节约型文化建设。
(六)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