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贯彻《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四川省林业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12/24 |
颁布日期: |
2010/12/24 |
颁布机构: |
四川省林业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12/24 |
颁布日期: |
2010/12/24 |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通知
(川林函〔2010〕1167号)
各市、州林业局、成都、广元、宜宾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案)是为顺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的要求,适应木材运输管理新形势新情况修订出台的,在缩小凭证运输范围、下放木材运输证发放权限、改革木材运输检查方式、规范木材运输检查执法行为等方面都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把贯彻执行《条例》(修订案)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搞好宣传学习和培训,组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修订案),领会《条例》修订的目的意义,知晓修订的主要内容。要对从事木材运输管理和检查的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学习,使其准确完整地理解和掌握《条例》(修订案),为严格准确全面地执行打好基础。要及时更新木材检查站和木材运输办证的公示内容,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等形式,利用检查执法等时机,向社会和广大林农、木材承运人等广泛宣传条例,为《条例》(修订案)的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范围。《条例》(修订案)对实行凭证运输的范围已做了较大调整,将竹片、竹制半成品和成品,纤维板(含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及其制成品等不再实行凭证运输。各地要严格执行《条例》(修订案)的规定,对需实行凭证运输的要全部纳入凭证运输管理和检查,各地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凭证运输的范围。为方便货主运输,对向省外运输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及其制品申办木材运输证的,林业主管部门应为其办理木材运输证。
三、认真执行木材运输证办理新规定。从《条例》(修订案)施行之日起,木材运输证全都由木材起运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省、市(州)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均不再办理。全省所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明确专门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办理木材运输证。要加强办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木材运输证核发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全面启用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和计算机打印木材运输证,同时停止手工填证。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前配备好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能打A4纸的打印机均可)等硬件设备和开通互联网络,不具备网上办证条件的,不得办理木材运输证。各地要将办证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省厅备案(办证人员审查表附后),以便办证人员注册,开通办证点。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检查,使每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能及时办理木材运输证,确保木材的正常运输。
四、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检查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地要按《条例》(修订案)的要求,积极争取和落实将木材检查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木材检查站经费问题。统一木材检查装识是加强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增强执法权威、提高执法效果的需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修订案)“统一装识”的规定,统一规范制度、统一木材检查人员工作服装、统一木材检查站站房和交通工具颜色、统一木材检查站站牌和公示牌式样(另行通知)。
五、稳步推进木材检查方式改革。《条例》(修订案)从适应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完善木材运输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出发,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木材检查站可以采取固定检查和在通往林区的县、乡道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木材运输检查”,确立了木材运输检查新机制。为稳步推进木材检查流动巡查,省厅决定在部分县先行开展木材检查流动巡查试点,在取得经验和制定出台有关办法后,再在全省统一部署实施。未列入试点的地方,在省厅统一部署实施前,一律不得开展木材检查流动巡查,违反者将按公路“三乱”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拟订实施办法,及早做好人员、装备等准备工作。
附件:1.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略)
2.办证人员审查表(木材运输管理系统注册登记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2:办证人员审查表木材运输管理系统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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