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陕西省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1/04/13 |
颁布日期: |
2011/04/13 |
颁布机构: |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陕西省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1/04/13 |
颁布日期: |
2011/04/13 |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11〕47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精神,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评价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抓好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发[2010]23号和陕政发[2010]39号文件要求,加强安全评价工作的日常监督,实施动态监管。要将评价机构的行为规范、评价报告质量、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在查处事故时,要调阅事故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提出的有关预防事故和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符合实际进行调查。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虚假等严重问题的,要依法追究评价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在我省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应当遵守《陕西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省外安全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对安评报告作出的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外省甲级资质评价机构在开展工作前,应向省安监局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1)。各安全评价机构在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要向项目所在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工作报告表(见附件2),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程序,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工作时,必须由本机构两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并现场填写《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组成人员表》(见附件3)。现场勘察人员必须是本项目评价报告的主要编制人员,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和其它技术文件,必须由本项目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签字,同时有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评价机构要认真填写《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见附件4),编制人员必须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或编制人员表为复印件的视为无效。出具的评价报告视为虚假报告。《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组成人员表》和《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作为安全评价报告的附件一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为有效防止资质证书出借和转包评价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必须附有评价单位与被评价单位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书。若发现安全评价机构存在专职安全评价人员不进行现场勘察、出借评价资质、转包评价项目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安全评价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等,认真研究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的要求,强化业务培训。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秩序。
五、建立和完善对安全评价工作申诉、投诉和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安全评价工作申诉、投诉和举报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省外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承诺书
2、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
3、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4、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省外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到陕西省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在陕西的安全评价工作,更好地为陕西的安全生产工作服好务,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认真学习和遵守陕西省对评价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按照陕西省《外省中介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且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
三、按照要求,选派到陕西分公司的人员,均是我公司注册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
四、客观、科学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坚决做到:
(一)评价人员未进行现场勘察,坚决不出评价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不出评价报告;
(三)给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需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坚决不出评价报告;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不全,坚决不出报告。
五、严格管理公司资质证书,若发现我公司有出借资质、转让评价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愿接受任何处罚。
安全评价机构(盖章)
二O一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
机构名称
资质编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业务范围
(填写内容)
拟在本地区开展评价业务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颁发机关
颁发日期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性别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机构联系人
性别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分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机关
颁发日期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办公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报告表送达人
移动电话
备注:安全评价机构除应向项目所在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工作报告表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影印件。
3. 省外甲级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影印件。
4.本机构评价人员安全评价资格原件复印件。
评价机构(盖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现场勘察时间
评价机构现场勘察人员
姓 名
职 务
签名
项目单位工作人员
姓名
职 务
签名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评价机构现场勘察人员应有两名以上本项目评价报告编制人员表中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所有人员须亲笔签名。
附件4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
委托单位:
评价单位:
分 类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 字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备注:上表中所列人员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复印无效。评价机构对以上情况确认无误后由评价机构负责人签章。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