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颁布机构: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成都市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5/23 颁布日期: 2006/05/23
颁布机构: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成都市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5/23
颁布日期: 2006/05/23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成农计〔2006〕4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处室:   现将《成都市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印发你们。请各区(市)县按照此规划,制定相应的农村种养业污染防治方案,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年终,将农村种养业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市农委农建处。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为改善农业环境质量,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业、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证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在2007年底“还两江清水”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污染现状   (一)种植业污染情况:成都市有耕地36.26万公顷,有效灌溉面积34.46万公顷,年施用氮、磷等化肥33万吨、农药2595吨。由于粮食产量不断增加,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迅猛发展,导致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用量增加,偏施氮肥导致土壤营养失衡,农作物病虫害加重,间接引起农药使用量和残留量增加。农民缺乏科学技术,农田施用化肥的养分不平衡,氮、磷肥多,钾肥、其它微量元素肥料和有机肥少,导致当季氮、磷肥利用率只有35%、20%左右。我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几年来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大部分地区农田质量较高,灌溉水流经农田后,质量多数有所提升,少数情况如集中施肥、用药时期残留量对地表径流有一定污染,特点是污染面广,量不确定。   (二)养殖业污染情况:养殖业污染主要是饲养畜禽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水排泄物和冲洗圈舍污水等对生态环境(大气、水体、土壤)的破坏和损害。根据测定,猪日排粪、尿水6公斤/头,牛日排粪、尿水30公斤,禽、兔平均日排粪尿水0.15-0.2公斤/只,羊日排污量2公斤/只。截止2005年底,全市年出栏生猪1080多万头,小家畜禽2.2亿只,肉牛10多万头、肉羊100多万只,合计全市畜禽养殖年排污量(含冲洗污水)约2000万吨。畜禽粪尿中含有大量降解或者未降解的有机物,经过分解成为二氧化碳、甲烷、有机酸、醇类、氨、硫化物、甲胺等恶臭的有害产物,另外还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抗生素、重金属等,进入大气、水体、土壤中危害人类、动植物的健康。养殖业污染将直接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和公共安全卫生危机,制约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对种植业污染和养殖业污染的防治,按照“种养结合,合理区划,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的思路加强农牧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推进传统种、养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种植业方面:在2007年底前,化肥施用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20%,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0万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万亩。   --养殖业方面: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全市养殖场(户)逐步配套粪便收集和处理利用设施,2006年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10年达到90%,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种植业清洁生产。围绕粮油生产和市上确定的蔬菜、柑桔、食用菌、茶叶、花卉、林竹、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发展步伐。大力开展以稻田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主的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种清洁生产,推广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科学施肥,合理用药,使种植业投入品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氮磷等营养物质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实现农田投入品废弃物减量化,种植业污染逐步减少。   (二)划定畜禽养殖区域。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和宜养区。   1、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已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在2007年底前搬迁或关闭。   (1)全市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五城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域内;   (3)近远郊十四区(市)县内的行政办公区、文教科研区、重点小城镇等人口集中地区,当地主要河流控制区,实施禁养: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2、宜养区:规划的畜禽产业发展区域,该区内可以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但应当逐步减少小型畜禽养殖场。主要以邛崃市、蒲江县为重点的十四区(市)县的禁养区外的区域范围。规划以邛崃、蒲江为生猪产业牵头县(市),辐射带动大邑、崇州、新津、双流、金堂、彭州等生猪产业发展带。以双流县、彭州市为家禽产业牵头县(市),形成双流、新津、彭州、郫县、崇州、蒲江等肉鸡基地,彭州、邛崃、双流、新津、蒲江、大邑、崇州、温江、郫县、龙泉等水禽基地,温江、双流、龙泉、大邑、彭州、新都等禽蛋基地。以彭州、崇州、金堂为主要区域建立优质奶牛基地。以双流、金堂、大邑、邛崃等为主要区域建立肉羊基地。   (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在散养高密度区域通过建立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利用畜禽粪便稳步发展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大力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与农户“改厕、改圈、改厨”相结合,推广“猪-沼-作物”等能源生态农业模式,开展沼气、沼液和沼渣综合利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零污染排放。鼓励建立种植业和养殖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发酵池增肥或沼气供热(或有机肥料生产)-田园种植”的循环,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原则上按1亩(耕地、园地、水塘)5头猪(1 头牛、10只羊、60只禽)的标准配套建设现代化畜牧场,实现种养结合。提倡新建小型养殖场与农田(水田、旱地)、茶(果、桑)园、养殖水面和山林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经营模式,力争粪尿全部就近消化。   (四)推进养殖小区建设。在畜禽产业发展区域,建立一批适度规模的标准化示范场、养殖小区,形成生猪、小家畜禽、肉羊、奶业四大优势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快推进养殖方式的转变,采取企业、经济合作组织担当主体、政府适当补贴、农民积极参与的方式,在养殖大县大力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组织,在养殖专业村社大力推进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带动农民专业化、标准化养殖,逐步使畜禽养殖从低水平、分散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发展。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养殖小区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实行雨污分流、清洁生产、干湿分离,实现畜禽粪便能源化、肥料化利用,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2006年1月-2006年6月)摸清种、养殖业污染现状,做好污染防治规划或方案,划定养殖区域。   以岷江外江流域为重点,搞好调查、监测,掌握畜禽粪便排放和农药、化肥使用等情况,制定全市《农村种植业污染和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出台《成都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意见》,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五城区和高新区应按照市上的要求,全面落实“禁养”的措施和政策;其余区(市)县要在市水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摸清各自管辖范围内种、养殖业污染情况(尤其是主要河道流域、城镇人口集聚区和交通干线附近的养殖污染情况),提出本区域的种、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或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本规划要求划定本区域畜禽禁养区。   (二)(2006年7月-2006年12月)探索试点污染防治方式方法,使种植业化肥使用量削减10%,养殖场(户)粪便收集和处理利用设施达到30%。   1、开展全市农业土壤普查工作。由市农技总站牵头,各区(市)县土肥站和片区站具体实施,开展全市土壤的普查,查清土壤种类、质量和分布情况等基础资料,实施配方施肥100万亩,有效减少地表径流污染。   2、做好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出台《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各区(市)县按照属地原则,对规模养殖场统一实施养殖备案制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根据划定的禁养区,对在禁养区内尤其是处在城镇、主要河道、交通干线附近并难以治理的规模养殖场,基本实施关闭或向宜养区搬迁。   3、开展种、养殖业污染防治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的开展种、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探索,重点支持温江、郫县、邛崃三个区(市)县展开治理试点,争取在转变农村种、养殖生产方式,调动社会各类组织和农民加大治污投入上有突破。   4、强力推进近、远郊区(市)县种养结合。对宜养区实施畜禽粪便干湿分离,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3万口,沼渣、沼液就地还田利用,逐步解决散养农户的养殖污染。各区(市)县重点建设1-2家有机生物肥料企业,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增加当地特色农产品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用量。   (三)(2007年1月-2007年12月)采取系列措施,全面治理种、养殖业污染,化肥施用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20%,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市养殖场(户)配套粪便收集和处理利用设施达到60%。   1、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技术。从生产环节入手,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的发生。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机复合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生物肥等高效肥料,引导鼓励农民群众增施有机肥,消减化肥使用量20%,有效改善土壤和农田生态环境。在全市土壤普查基础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0万亩,实施稻田保护性耕作面积200万亩。积极开发推广应用生物型、植物型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采取合理轮作、选用抗病品种、利用杀虫灯等措施减少农药使用量,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2、以中小养殖场(户)的粪便处理为重点,采用技术措施进行污染治理。首先,通过固液分离技术的综合处理对畜禽粪便进行减量化处理。把分离出的固体堆肥、生产蚯蚓或饲料,液体用厌氧发酵法处理后还田利用,提高对畜禽粪便处理的效果和综合利用率。其次,对畜禽废渣进行资源化利用,主要途径采用以厌氧发酵为核心的能源环保工程实现,即通常的“畜禽粪便-沼气-种植业”模式,用畜禽粪便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使之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同时,通过生产有机肥料,对畜禽粪便进行肥料化利用。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及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物质,通过堆肥、腐熟堆肥等处理,或利用畜禽粪便与辅料混合、发酵、干燥、造粒等工艺处理,生产制造有机肥料,施入农田,既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又有效治理养殖污染,使畜禽粪便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发展有机农业。   3、完成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的关闭搬迁。支持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扩大规模、配套完整的治污设施,建成规范化的养殖场。新建规模养殖场,统一实施养殖备案制度,并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环境影响审查或评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农建处、畜牧处、粮油处、经济作物处、动防总站、植保站、农技总站、农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小组,制定种、养殖业污染防治的目标,研究有关污染情况,实施全市农业系统污染防治具体工作措施。各区(市)县要把种、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地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二)依靠科技,科学防治污染。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种、养殖业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技术培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和养殖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先进技术应用能力。加强种、养殖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预警体系,为科学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依据。种植业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稻田保护性耕作、生物制剂除虫和节水农业技术,养殖业重点推广干湿分离、沼气发酵、有机肥制造等技术。   (三)依据法律,强化统一监管。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格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劣质化肥的行为。依据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各类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情况的监管。全面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出台,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加强宣传,促进行业自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环保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种、养殖企业加快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将种、养殖污染治理纳入行业自律和村规民约范畴,通过社会舆论、专合组织和村委会的监督、管理,纠正、限制种、养殖污染行为,共同参与污染防治,促进农牧产业健康发展。各区(市)县建立养殖污染“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养殖场(户),不得享受政策和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不得给予奖励和补贴。   (五)加大投入,构建长效机制。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主要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等。加快形成财政投入为导向,集体、企业、农民多元化投入的机制,大力支持种、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走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共同参与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保护。在重点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整理、扶贫开发、移民安置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国债等专项建设补助资金,为污染防治提供资金支持   六、实施项目   (一)农业土壤普查与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争取财政、国土部门资金支持,开展全市农业土壤普查工作,查清土壤种类、质量和分布等基础资料,掌握全市土壤情况,建立土壤监测和控制体系,围绕粮油、蔬菜、水果、茶叶、花木、林竹等主导产业,依托市上确定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对不同农业生产区域、不同品种,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达到提高土壤质量,减少土壤污染,改良农产品品质的目的。   (二)稻田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   积极推广稻田保护性耕作技术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以小春和中远郊为重点,在有水源保障的田块,实施水稻和小麦、油菜的免耕覆盖沃土栽培,争取财政投入用于补助农民购秸秆腐熟剂(秸秆腐熟剂需15元/亩)实施免耕沃土栽培,使稻田保护性耕作应用面积达到200万亩。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选择近、远郊14个区(市)县内经营良好的养殖场(企业),采用大型沼气净化工程方式进行对畜禽废弃物(包括粪便、污水等)进行处置和综合利用,进行污染治理示范,带动规模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每个区(市)县配套建立若干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扶持建设1-2家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充分利用收集的畜禽粪便制造有机肥或复合肥。   (四)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   通过实施国家、省、市沼气项目,加快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今年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3万口,5年内使60%的散养农户建成沼气池。带动农户“三改”(改圈、改厕、改厨),基本解决散养户畜禽粪便通过沼气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使农村的卫生环境发生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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