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 颁布机构: | 国家邮政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市场准入 | 
              
                | 生效日期: | 2011/03/23 | 颁布日期: | 2011/03/23 | 
            
          
         
        
          
            
              
                | 颁布机构: | 国家邮政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 适用领域: | 市场准入 | 
              
                | 生效日期: | 2011/03/23 | 
              
              	| 颁布日期: | 2011/03/2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办理变更手续,现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名称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事项内容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办理机构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程序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企业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办理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换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六、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1-1);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2);
  3.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二)办理以下登记事项变更的,除上述材料以外,应当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3.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履历表;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5.办理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附件2-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4)新设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新设分支机构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附件2-2);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6.办理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附件2-3);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3)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7.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域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发证机关出具的新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核准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8.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附件3-1)(新股权结构涉及法人股东的,还应继续提供该法人股东相应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9.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有关证明(公司股权关系变更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七、办理时限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变更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同时办理多个事项变更的,以其中最长办理时限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通过国家邮政局或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政府网站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备有效性。
  (三)申请材料中的相关格式文书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项。
  (四)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场地使用证明(含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公司验资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原件现场退还。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企业领取变更后新《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同时将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图(略)
  (二)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核流程图(略)
  附件1:
  1-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包括变更事项、变更原因、变更决议等)(略)
  1-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附件2(涉及设立分支机构或撤销分支机构的填写)
  2-1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2-2新设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2-3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附件3(涉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的填写)
  3-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
  附件1-2: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企业基本信息
(自动显示系统注册填写的内容,部分可修正)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注册机关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手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申请变更事项
 
 
 变更前
(按许可证填写)
 变更后
(仅填写发生变更的事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营地域
  
  
 
企业类型
  
  
 
股权关系
 是否变更:□ 是 □ 否
 
分支机构
 是否增设:□ 是 □ 否
是否撤销:□ 是 □ 否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变更
 
分支机构名称
(仅填写需要变更的分支机构)
 变更前
 变更后
 
 
  
  
 
 
  
  
 
本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注册机关一栏,如在省/市/区(县)登记注册的,需填写到地市,区(县)名称。(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平泉县)
  3、涉及股权关系、分支机构(增设或撤销的)变更的,除填写本表外,仍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变更事项的申请表格。(附件2至附件3)
  4、因法定事项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应当变更的,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由邮政管理部门核定。
  附件2-1:
  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新设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盖章:
新设分支机构名称
  
 
从业人
员数量:
 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
务员数量:
 持证快递业务员占
快递业务员比例:
 
持证快递业务员详细列表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序号
 姓名
 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2-3:
  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申请表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1: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
 
 股东名称或姓名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注册地或自然人国籍
 出资
 出资比例(%)
 备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原
股
东
  
  
  
  
  
  
  
  
 
 
  
  
  
  
  
  
  
 
 
  
  
  
  
  
  
  
 
新
股
东
  
  
  
  
  
  
  
  
 
 
  
  
  
  
  
  
  
 
 
  
  
  
  
  
  
  
 
本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谨对此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