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辽宁省 适用领域: 知识产权
生效日期: 2025/07/11 颁布日期: 2025/07/11
颁布机构: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辽宁省
适用领域: 知识产权
生效日期: 2025/07/11
颁布日期: 2025/07/11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11日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充分发挥商标在加强品牌法律保护、实现品牌市场价值、促进品牌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提升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商标在品牌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支持全省企业将商标作为品牌战略的起点,指导企业规范商标注册与持续维护,保障品牌发展稳定性,确保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底,全省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布局更加合理;有效商标注册数量显著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水平大幅提高,能有效解决辖区内企业的商标相关问题;建立商标服务指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的指导服务,助力重点商标做大做强;加大商标的保护力度,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行政、司法、社会和企业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有效促进我省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加快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积极引导商标注册,夯实品牌培育基础

  1.推进我省商标业务受理窗口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规模、商标申请量、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地理区位等因素,合理布局全省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落实《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 》,建立健全窗口建设管理、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窗口研究制定服务规范,为申请人提供预约、延时、上门等各种便民利企的特色服务。

  2.培育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商标品牌。积极引导农业、工业、服务业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重点围绕人参、草莓等我省十大特色农产品,培育一批品质过硬、特点鲜明、竞争力强的商标品牌。聚焦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充分发挥商标与专利的组合效应,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促进形成一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提升知识产权、文化、旅游、餐饮等服务业领域的商标意识,引导企业打造独具特色的服务商标品牌。

  3.培育区域商标品牌。深入挖掘各地区地理标志潜在资源,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资源数据库。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等途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与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旅游、乡村振兴等有机融合,拓宽和延伸地理标志产业链,提升商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助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4.完善品牌发展体系。建立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核心的“母子品牌"发展体系。鼓励相关产品经营企业积极使用区域品牌的同时,结合自身产品特点申请商标注册。构建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核心,企业商标为支撑,点面结合、共同发展的商标品牌体系。加强对品牌体系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促进相关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积极引导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二)加强商标保护力度,夯实品牌保护基础

  5.完善商标保护体系。研究制定推动商标大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商标保护体系。开展“商标赋能 品牌强基"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规上企业和有品牌发展潜力的优势特色企业,建立辽宁省重点商标服务指导名录,对纳入到名录的重点商标进行重点培育和保护,按照商标权利人的意愿对名录中的商标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品牌建设、维权援助等个性化的服务指导。

  6.强化商标司法与行政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老字号商标等具有较高市场和文化价值商标的保护力度,支持开展商标品牌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商标执法的专业指导,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对商标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和甄别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7.健全商标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商标保护司法、刑事和行政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办理移送案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商标权利人提供包括法律咨询、侵权预警等维权援助服务。

  8.推进商标国际化建设。引导外贸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海外布局,根据目标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商标注册和保护策略。建立健全境外商标品牌维权援助机制,为涉外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编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商标申请及商标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探索建立境外商标品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境外商标品牌动态、政策法规变化等信息,加强对重大商标案件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三)促进商标运用管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9.支持商标品牌价值转化。充分利用我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探索增加注册商标交易对接端口,与全省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引导商标权利人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等形式开展商标权经营活动,促进商标品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对商标品牌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提升我省品牌经济的整体实力。

  10.强化商标品牌金融服务。鼓励企业以商标作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通过商标资产的合理配置,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战略扩张。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商标融资产品,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创新商标权资本化运作方式,激发商标品牌活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商标质押贷款保证保险险种,为商标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风险保障。

  11.提升商标品牌服务效能。加强宣传贯彻《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服务规范》的工作力度,鼓励各地区、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等积极建立规范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指导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依据《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服务规范》,定期评选规范化指导站和优秀服务案例,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12.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完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如实记录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执业行为。强化商标代理交易监管,规范商标交易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商标交易平台等方式,保障商标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引导规范商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商标品牌建设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商标作为品牌建设基础的重要性,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调研市场需求和企业诉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与市场、农业、商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活动和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功案例。举办商标品牌建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分享经验和做法,推动更多企业和区域加强商标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挖掘、整理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的优秀案例,树立商标品牌建设的标杆企业或单位,发挥带动作用,营造全省商标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四)按时报送总结。各市知识产权局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本地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与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以便省知识产权局全面掌握各地工作进展,统筹推进全省商标品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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