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安全函〔2025〕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部属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关于“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等重点任务部署,为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在工业领域具有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加快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企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领域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围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 》(以下称2024年目录 ,见附件1)列出的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先进个体防护装备等四大类100项装备开展本次推荐工作,遴选发布满足要求的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及参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属于上述四大类但未纳入100项装备范围内,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的安全应急装备,可补充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装备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工业领域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其中,申报装备属于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围内的,相关材料需包含2024年目录 列出的全部关键指标项,且至少1条指标不低于2024年目录 要求,同时需高于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申报装备产品关键技术指标的佐证材料,无法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关键技术指标项可通过用户证明进行补充。申报装备不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围内的,需补充提交专家鉴定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三方检测报告。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有明确结论,且结论为合格。
2.用户证明。由申报装备的权威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专家鉴定报告。由省级(含)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家鉴定报告,且鉴定报告结论应至少为“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申报材料不涉密。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申报系统”(https://safetybigdata.miit.gov.cn/sibdp-web/),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书(附件2),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二)初审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部属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登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申报系统进行推荐,填写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四、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和甄别,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正。
(二)纳入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的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装备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装备创新升级。
咨询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010-68205587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010-62303139
附件:1.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
附件预览
2.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申报书
3.推荐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22日
附件2
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
(工业领域2025版)
申 报 书
装 备 名 称
申报单位(公章)
推 荐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申 报 须 知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推荐工作的通知》,详细填写每一部分内容,并对提供的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申报表(附后)
(二)相关佐证材料
必要项:营业执照、完税证明、信用中国截图、申报装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证明等关键技术指标佐证材料、专家鉴定报告(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可不提交此项)。
补充项: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申报装备相关知识产权证书、申报装备所获奖项等其他证明材料、产品照片3—5张(电子版像素不低于300dpi)。
三、申报单位须在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申报系统填写装备基本信息,并上传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申报表扫描件(在封面和承诺事项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200MB)。
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
申报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2 法人代表
所在区域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简介 (不超过300字)
上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上年度安全应急相关营业收入(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申报装备情况
装备名称 注:对于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应按照2024年目录 列出的四大类及100项装备名称填报,例如“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装备 1 安全监测智能布控球”;对于不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应明确其属于的四大类,并参照提出装备名称
规格型号3 例:RXR-MC200BD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 单价 (万元)
关键技术指标4 注: 对于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应围绕2024年目录 列出关键技术指标,参照提出申报装备的具体指标内容(不超过10项),并明确其中特别突出的指标项;对于不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应提出可反映装备核心功能的关键技术指标(不超过10项)
满足2024年目录 关键技术指标情况5 (不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可不填写本部分) 标准
其他关键技术指标
装备主要功能及先进性 注:不超过300字。
适用细分行业领域6 注:可多选。
装备相关知识产权情况 注:填写各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简要情况,不超过300字。
装备依托项目及相关奖励情况 注:填写装备依托项目(研发计划、专项、工程化攻关、揭榜挂帅等),以及所获相关奖励名称、年度,不超过300字。
装备典型应用案例及成效 注:填写装备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案例,不超过300字。
(三)装备质检情况
质检主要参数 注:对于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应至少包含2024年目录 所列的全部关键技术指标项(含国家或行业标准)。本部分需与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证明中的技术参数保持一致。
质检方式(可多选) □第三方检测报告 □用户证明 报告/用户证明出具时间 及结论
质检/用户单位名称
质检单位经营范围/用户单位性质7
专家鉴定情况 (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的申报装备,可不填写本部分) 注:填写专家鉴定会组织单位(需为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参与鉴定专家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以及鉴定结论,并提供专家鉴定报告等佐证材料。
(四)承诺事项
我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完整,扫描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需完整、准确填写,应与工商注册信息一致。
2.“单位性质”包括:央企(含子公司)、地方国企、民营企业(非外资)、外资企业、其他。
3.“规格型号”应与提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报告中的表述一致。
4.“关键技术指标”填写时,需明确列出申报装备特别突出的技术指标,可参考以下维度:(1)设备数据采集、互联互通、协同作业、关键软件算法准确性等方面的能力;(2)高寒高温高压、长时间连续作业、高负荷工况等特殊条件下的可靠性、稳定性;(3)废墟、山地、水域等复杂场景下的设备性能等。
5.“满足2024年目录 提出的标准情况”中,如2024年目录 未提出国家或行业标准,此处无需填写。
6.“适用细分行业领域”包括:石化化工、钢铁、船舶、轻工、有色、锂电池、汽车、工程机械、建材、其他。
7.“用户单位性质”包括:央企(含子公司)、地方国企、民营企业(非外资)、外资企业、其他。
附件3
推荐信息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装备类别 (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先进个体防护装备) 装备名称 (如不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填写“其他”) 2024年目录 对应序号 (如不在2024年目录 100项装备范畴内,可不填写) 型号规格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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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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