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2024年第十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HAF603),我局认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32家聘用单位298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见附件1),共计298项合格项目;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聘用单位的12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2),共计17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焊接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焊接活动;焊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聘用单位和焊接人员对焊接质量负责。
附件:
1.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表
2.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