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投资引导性公告(2024)

颁布机构: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青岛市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日期: 2024/11/27 颁布日期: 2024/11/27
颁布机构: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青岛市
适用领域: 固体废物管理
生效日期: 2024/11/27
颁布日期: 2024/11/27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投资引导性公告(2024)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告〔2024〕2号)


  为引导社会资本有效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布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等有关要求,现发布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1.9万吨,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1精(蒸)馏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2.7%、14.2%、13.4%、10%、5%。

  二、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32家(包括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单位)。

  (一)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情况。全市共有3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分别为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康尼尔董家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康尼尔铁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处置能力21.25万吨/年,其中焚烧11.25万吨/年、物化3万吨/年、填埋7万吨/年。2023年,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平均运行负荷率为96.03%,青岛康尼尔董家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康尼尔铁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运行。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设危险废物焚烧二期项目,建成后新增焚烧能力8.58万吨/年。

  (二)危险废物利用能力情况。全市共有15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总利用能力43.52万吨/年,具备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利用能力。2023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为29.25%。

  (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情况。青岛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由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建,最大处置能力3.3万吨/年。

  (四)危险废物收集能力情况。全市共有14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能力2.6万吨/年,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能力9.05万吨/年(其中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能力7.0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7.5万吨/年。2023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为9.2%。

  从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以及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均过剩。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不足。

  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建议

  结合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统筹考虑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参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2024年)投资建议。

  (一)不建议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能力明显过剩的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项目。

  (二)建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谨慎新建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三)鼓励针对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以填埋为主的危险废物,建设工艺成熟、运行稳定的高标准利用项目;现有危险废物持证利用处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标改造等方式,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性企业。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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