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冀自然资发〔2022〕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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