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颁布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诚信道德
生效日期: 2024/09/02 颁布日期: 2024/09/02
颁布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诚信道德
生效日期: 2024/09/02
颁布日期: 2024/09/02

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2024修订)


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4〕192号)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行业机构和证券从业人员积极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投资者保护,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发布《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已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五要五不”的深刻内涵,积极履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引导从业人员树立崇高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守住合规底线,筑牢廉洁自律意识,督促从业人员规范言行,珍惜行业声誉、公司声誉和个人声誉,坚决抵制与社会公德、中华传统美德、职业道德相背离的不良行为。
  二、各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对照《准则》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前更新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并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员的职业道德宣导活动。相关制度中应建立形成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机制,明确违反《准则》行为的警示、惩戒措施。
  三、各单位应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好人员“入口关、晋升关、出口关”,强化对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从业情况的考察。对存在负面声誉信息的人员,公司应当审慎聘用、任用。对存在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的人员坚决予以出清,不断净化从业人员队伍。
  四、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协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协会报送人员受表彰等正面信息和受处分情况等负面信息,形成有效声誉约束,不得以相关人员已离职为由规避声誉信息报送职责。
  五、各单位应当按照全员全程、预防第一的原则,强化全员声誉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防范声誉风险,高度重视公司人员不当行为引发的声誉事件,及时总结梳理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风险驱动因素,完善风险管理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响应、稳妥有效的声誉风险处置机制,主动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声誉,展现从业人员的良好风貌和行业良好形象。
  六、各单位应坚决打击和抵制违反《准则》、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线索应当从严从快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七、各证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应对照《准则》,完善、细化员工考核中有关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指标,促进文化建设考核内容落实落细,不流于形式。证券公司落实《准则》及本通知情况应纳入公司文化建设实践年度报告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证券业协会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证券行业荣辱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制定本准则。
  一、诚实守信,专业尽职。从业人员应坚守契约精神,恪守信义义务,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尽职调查、适当性管理等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秉持工匠精神,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忠于所在机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抵制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等行为,不玩忽职守,不逾越底线。
  二、以义取利,珍惜声誉。从业人员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正确处理功能性和盈利性、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客户利益和机构利益的关系,强化使命感、责任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遵守公序良俗,规范个人执业行为,珍视行业声誉与职业声誉,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不见利忘义,不唯利是图。
  三、稳健审慎,致力长远。从业人员应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把握好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稳中求进,审慎执业,积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应对和化解能力,主动履行风险报告义务,严防执业过程中因不当行为带来的各类业务风险,自觉抵制侥幸心理与短视行为,不盲目冒进,不急功近利。
  四、守正创新,益国利民。从业人员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证券业务本源,以守正为前提推动创新,积极参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不固步自封,不脱实向虚。
  五、依法合规,廉洁自律。从业人员应树立依法合规、遵德展业理念,敬畏法纪,尊崇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管和自律管理,始终坚持廉洁从业,在开展业务及相关商业活动中,保持清爽规矩的共事关系、客户关系、政商关系,自觉抵制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不违法乱纪,不胡作非为。
  六、尊重包容,共同发展。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规矩做事、踏实做人,尊重客户、合作伙伴、竞争对手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意见及文化、语言、专业等背景差异,共同营造没有歧视和偏见的行业发展环境,做有格局、有担当、令人尊重的从业人员。
  附件2
《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修订说明
  《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于2020年8月发布,发布以来对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巩固行业文化建设成果,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修订了《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就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系统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本质特征和主要内涵,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明确了方向。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指出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要做到“五要五不”。
  2024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督促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大力弘扬和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引导证券从业人员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有必要结合行业实际对《准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大力弘扬和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证券行业和证券从业人员应与时俱进弘扬和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此,《准则》修订稿的前五条按照“一、诚实守信,专业尽职”“二、以义取利,珍惜声誉”“三、稳健审慎,致力长远”“四、守正创新,益国利民”“五、依法合规,廉洁自律”的顺序进行阐述,在体例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尊重行业特点,形成具有证券行业特色的道德准则以及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特定展业要求,引导从业人员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二是整合凝练原《准则》的部分条款。在符合“五要五不”要求前提下,《准则》按照关联性原则进行整合,保留原条款基本要义。本次修订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内容合并与更新:将原《准则》的“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与“三、守正笃实,严谨专业”整合为新条款“诚实守信,专业尽职”,将原《准则》的“一、敬畏法律,遵纪守规”与“五、公正清明,廉洁自律”凝练为“依法合规、廉洁自律”,将原《准则》的“六、持续精进,追求卓越”与“九、关爱社会,益国利民”调整为新条款“守正创新,益国利民”。凝练后的条款更为精简、准确,避免重复论述。
  三是持续倡导尊重包容、共同发展的行业生态。修订稿的最后条款保留了原《准则》“尊重包容、共同发展”的主要内容,本条款与前述条款相衔接。前述五个条款以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指导提出了思想理念与行为指引的规范,而本条则注重打造证券行业良好的精神面貌,从行业生态、社会共同体的角度进行补充,进而推动证券行业与全社会的整体和谐、稳定发展,契合《意见》提出的“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指导思想。同时,修订稿对该条款进行补充与完善,在最后发出倡议“做有格局、有担当、令人尊重的从业人员”,总结了《准则》作为从业人员行为指引的功能定位,引导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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