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发〔2023〕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现将《张家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张家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慈利高峰、岩泊渡、零溪和桑植龙鹤等风电项目以及慈利三合、四方台等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同步建设储能设施。积极探索开发地热能,提高地热能利用水平。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新增35.8万千瓦;“十五五”期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新增50.8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推动工业、服务业和居民消费端“煤改气”“煤改电”,扩大散煤禁燃区域,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速,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进燃油清洁能源替代和能效提升。加快推进“气化张家界”建设,力争早日实现天然气“县县通”目标。积极引导建材、医药等企业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永定区崇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立项审批和开工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重点推进慈利团溪、永定区立功桥等储能项目。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参与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提高绿电引入和受纳能力。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4.68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力争全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6.43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综合评价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市、区县各级节能监察体系,依法依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绿色电价等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加强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电机、风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升级改造。优先选用国家或者省、市推荐的节能低碳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统筹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和温室气体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重点加强南方水泥、华新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天然气、风光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进建材行业应用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等共性技术和水泥高效篦冷机等节能降碳装备。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作为原料或者水泥混合材。推进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优化化工产品结构,推动原料轻质化,提高低碳化原料比例,加强物料循环利用,增强能量梯级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动特色旅游商品制造业绿色发展。引导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装备。加强工艺美术、儿童玩具和文创产品生产,重点培育1—2款具有张家界特色的高端旅游纪念品。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引导消费者选购绿色低碳特色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
3.积极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产业绿色发展。支持发展非金属矿物功能材料、新型塑料建材等新材料产业。推动建设张家界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引进智能手机、5G智能终端等产品配套产业。引进大气和水质监测、电动汽车充电桩等电子制造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现5G基站城市、县城和集镇全覆盖,建成多家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实体经济中的融合应用,加快数据流通、确权,挖掘数据价值。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做好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
(四)城乡建设领域低碳行动
1.塑造低碳国土空间格局。建立健全城市、城镇开发绿色发展协调机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加快推进以微改造为主,“针灸式”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相结合的城市更新行动。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城市公园、绿道绿廊建设,提高绿地品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
2.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基础,推广SPCS全装配建筑技术体系。开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公共机构能碳一张网平台,推进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70%,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50%以上;到2030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保持在5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
3.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鼓励建设低碳、零碳农房,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等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鼓励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城市公交、景区公交和城乡公交有机一体的新型公共客运体系。推进城景连接旅游观光轨道交通线建设。推进张家界与国内大中型城市连接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交通网络建设,主动融入“三小时高铁旅游圈”。推进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慈利通用机场、桑植官地坪通用机场及若干个低空旅游临时起降点建设。推动民航发展,构建“四小时航空旅游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改造升级,开展“绿色公路”“绿色港口”项目建设。编制《张家界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充电桩、充(换)电站、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公交为核心,推动车联网全覆盖。“十四五”期间,新建充(换)电站99座、充电桩6800个以上。到2030年,力争民用运输机场场内通用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编制《张家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公共领域(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等)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提升新增、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实施购车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鼓励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旧船舶,推广应用电动、液化天然气船舶。到2025年,城区新增公交车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
(六)资源循环利用低碳行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提高产业关联度,推动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发展示范园、慈利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等园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循环化改造升级。推动园区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支持利用尾矿、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体系,推动全过程规范化监管,重点依托湘西北城市固体废弃物绿色循环利用项目处置建筑垃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74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分拣硬件水平。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推进太阳能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广电商快件原件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5%。(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生态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1.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长江防护林、国家战略储备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林业碳汇、天然林(公益林)保护修复等工程,加强森林重大灾害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研究,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以澧水、溇水干流等为重点建设水岸沿线生态廊道,打造一批省级示范型生态廊道。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1%以上(老统计口径),森林蓄积量达3765万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1.6%,全市森林蓄积量达456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稳步提升耕地湿地碳汇。加快普及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技术装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澧水流域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与系统治理,推进桑植—慈利县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永定湿地保护工程。推进永定区、慈利县历史遗留镍钼矿废渣整治等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达70.03%;到2030年,全市湿地保护率达72%。(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林业、湿地等碳汇计量监测技术基础研究,建立碳汇调查监测评估体系。搭建碳汇管理数字平台,加快推进森林碳汇量常态化监测与分析评估,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一区两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储备,积极参与碳汇市场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1.加快低碳景区建设。推进张家界武陵源、张家界大峡谷等旅游景区低碳化建设,推动打造碳中和景区。推进生态低碳旅游线路建设,打造张家界西线生态慢行系统。实施系列旅游提质精品工程,擦亮“国际张”品牌。推进低碳智慧景区建设,提供景区电子地图、数字化体验产品等服务,提升游客旅游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2.推广绿色低碳旅游和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引导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低碳行动。支持商场、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倡导旅游业住宿、餐饮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积极落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到2025年,全市90%左右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广泛使用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绿色认证产品,节约水资源,减少非必要一次性用品。鼓励重点企业制定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市属和区县属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重点排放企业建立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发挥环保、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市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编制绿色低碳宣传手册,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和素质。建立绿色低碳宣传展示平台,运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持续开展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组建市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政策研究和战略咨询,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推进碳达峰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督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落实责任考核。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举措,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完善碳排放控制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的协同管理、分解、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区县、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任务的区县、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政策衔接。编制市级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形成市级“双碳1+N”政策体系,衔接省级对应实施方案、市级发展规划,加强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保障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市发展改革委和碳达峰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区县编制并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各区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市直有关部门分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附件:张家界市碳达峰行动指标体系
张家界市碳达峰行动指标体系
领域 | 具体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2030年 | 指标 性质 | 责任 部门 |
综合指标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16.86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市发展改革委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市生态 环境局 | |
能源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2.7 | 22 | 25 | 预期性 | 市发展改革委 |
风电光伏装机容量新增 | 万千瓦 | / | 35.8 | 50.8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和循环发展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 | 50.99 | 70 | 100 | 约束性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 | % | / | ≥50 | ≥50 | 预期性 |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 | % | / | 60 | 65 | 预期性 | ||
交通运输 | 城区新增公交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车辆占比 | % | 95 | 100 | 100 | 约束性 | 市交通运输局 |
充(换)电站 | 座 | / | 99 | 150 | 预期性 | ||
充电桩数量 | 个 | / | 6800 | 7500 | 预期性 | ||
生态系统碳汇 | 森林覆盖率 | % | 70.99 | 71 | 71.6 | 约束性 | 市林业局 |
森林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3130.46 | 3765 | 4560 | 约束性 | ||
湿地保护率 | % | 82.4 | 70.03(2022年省林业局根据国土“三调”成果进行了调整) | 72 | 预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