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颁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双碳”与气候变化
生效日期: 2023/10/24 颁布日期: 2023/10/24
颁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双碳”与气候变化
生效日期: 2023/10/24
颁布日期: 2023/10/24

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登记、交易和结算活动,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衔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三、2017年3月14日前已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特此通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0月24日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